DB12/T 493-2013 地理标志产品 芦台春酒

DB12/T 493-2013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GI) product: Lurcatchun liquor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12/T 493-2018 |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493-2013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9-25
实施日期
2013-12-25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芦台春酒。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泰达酒业有限公司、宁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李长宗、贾雅丽、赵淑先、杨珍、王会军、李继齐、邵欣铭、任秀忠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160.10

X62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493—2013

地理标志产品芦台春酒

productofgeographicalindicationlutaichunliquor

2013-09-25发布2013-12-25实施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2/T493—2013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泰达酒业有限公司、宁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长宗、贾雅丽、赵淑先、杨珍、王会军、李继齐、邵欣铭、任秀忠。

本标准于2013年09月25日首次发布。

I

DB12/T493—2013

地理标志产品芦台春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芦台春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要求、分

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芦

台春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51小麦

GB1353玉米

GB1354大米

GB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T5009.48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231高粱

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T10345白酒分析方法

GB/T1034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15109白酒工业术语

GB/T23544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术语和定义

GB/T1510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酱香型芦台春酒jiang­flavourlutaichunliquor

以优质高粱、小麦、水为原料,并在芦台镇的特定地域范围内按酱香型芦台春酒传统工艺生产的白

酒。

3.2

浓香型芦台春酒strong­flavourlutaichunliquor

以优质高粱、大米、糯米、小麦、玉米、水为原料,并在芦台镇的特定地域范围内按浓香型芦台春

酒传统工艺生产的白酒。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