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725-2018 木材高温热处理工艺规程

DB13/T 2725-2018 Wood High Temperature Heat Treatment Process Specification Sheet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2725-2018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18-04-09
实施日期
2018-05-09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620

B6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725—2018

木材高温热处理工艺规程

2018-04-09发布2018-05-09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725—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廊坊华日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凤义、马淑玲、蔡家斌。

I

DB13/T2725—2018

木材高温热处理工艺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材高温热处理工艺过程中的术语和定义、热处理设备、选材及堆垛要求、推荐基

准、热处理工艺过程规则、质量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窑式或罐式热处理设备对锯材的高温热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491锯材干燥质量

GB/T15035木材干燥术语

GB/T31747炭化木

LY/T1068锯材窑干工艺规程

LY/T1798锯材干燥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15035、GB/T31747和LY/T179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木材热处理woodheattreatment

将木材放入高温、无氧或低氧的环境中处理一段时间的一种木材物理改性的方法。

4热处理设备

主体应为包括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等监测仪器的耐高温、耐酸、耐碱的处理室(罐),并符

合LY/T1798的要求。

5选材及堆垛要求

5.1选材

待进行热处理木材应为无节材或少量小节材,热处理前木材的初始含水率应不高于12%。

5.2堆垛

堆垛按照LY/T1068的要求进行。

1

DB13/T2725—2018

6推荐基准

6.1针叶树锯材的常规热处理基准表及其选用见附录A中表A.1、表A.2、表A.3。

6.2除上列推荐基准外,对常用树种、规格尺寸锯材可自行制定热处理基准。

7热处理工艺过程规则

7.1操作要求

7.1.1装窑前应对窑内设备(包括通风机、加热器、湿度计等)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才能装窑。

7.1.2加热器阀门应逐渐打开,防止凝结水撞击加热器。

7.1.3加热器开动的最初几分钟内应通过疏水器的旁通管排除加热系统中的凝结水及锈污。

7.1.4干燥过程中窑内的实际温度不应超过规定值±2℃,干湿球温度差不超过规定值±1℃。

7.1.5定期称量检验板,保证及时调整基准,并检查干燥缺陷,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7.1.6经常观察干湿球的变化情况,水盒中的水位应高于2/3盒高。

7.1.7及时填写干燥记录。记录表格式见附录B中表B.1、表B.2。

7.1.8温、湿度监测仪表应在每一个干燥周期完成后认真检查,每个季度校准一次。

7.2预热处理

7.2.1启窑时,按初始工艺基准要求保持温差进行升温,温差不宜过大。

7.2.2开始升温时,温度能够保证,可暂不开加热,保温以喷蒸方式进行,在不开风机前提下,薄板

8h,厚板12h,充分让其热透。

7.2.3保温期过后,升温以喷蒸为主。薄板18mm~35mm每h升5℃,当温度升到85℃以后每2h升5℃,

温度升到100℃~150℃时,保持4h。厚板35mm~60mm在70℃以前每h升5℃;当温度升到70℃~80℃

时,每2h升5℃;温度升到85℃~100℃时,每3h升5℃。

7.3热处理

7.3.1在温度130℃以上时,为了保证设备内充满蒸汽,一定要保持设备内湿球温度接近100℃,排

空设备内的氧气并防止氧气进入。

7.3.2应根据板材材性和规格等调整升温梯度,以保证板材尽量温度一致。

7.3.3应根据产品要求确认热处理温度和时间,以使热处理后的板材达到要求。

7.4平衡处理

7.4.1热处理保温结束后,应及时关闭加热,并打开鼓风机,使设备内板材冷却。

7.4.2在降温过程中,设备内要保持充足的蒸汽,以防止氧气进入;待温度降至120℃时,关喷淋,

开鼓风机降温,以便最快降温。

2

DB13/T2725—2018

7.4.3在设备内板材冷却到工艺要求的调湿温度后,操作即进入调湿阶段,此时关闭雾化水,按工艺

要求保温调湿。

7.4.4根据产品使用特性,修正调湿工艺基准。

7.4.5调湿阶段结束后,应分别关闭加热、风机、喷蒸、供水等相关部件或阀门。

7.4.6停窑后,使设备自然冷却,冷却至不高于外界环境30℃时,逐步开启设备窑门。

7.4.7待设备内的温度和环境温度完全平衡后方可完全打开窑门,准备出窑。

7.4.8出窑时,检查材堆是否正常,确认后进行出窑作业。

7.4.9出窑后的板材不宜立即拆堆,应在保持配重的条件下进行平衡处理。

7.4.10平衡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拆堆打包入库。

8质量检验

平衡处理后,按照GB/T6491和GB/T31747检验可见缺陷、最终平均含水率、厚度上的含水率偏

差、内应力等,统计合格率,报工厂备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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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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