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077-2019 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 评价规范

DB13/T 5077-2019 County-level Agricultural and Rur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valuation Standard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5077-2019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1-28
实施日期
2019-12-28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40

B6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077—2019

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评价规范

2019-11-28发布2019-12-28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077—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农业信息与经济研究所、河北省农业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细婷、何宇炜、张新仕、许皓月、曹倩、尚丹、张军力、张利娜、安军锋、

王莹、蔡宁、李清华、王红宝、王桂荣、郭振环、张晓俭、任丽。

I

DB13/T5077—2019

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县域河北省农业农村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农业农村信息化综合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评价。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农业农村信息化agriculturalRuralInformatization

在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和社会管理中,通过普遍地采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技

术,更加充分有效地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进步的过程。

3构建原则

3.1整体性与层次性

农业农村信息化作为一个整体,由若干个要素、子系统和分系统构成;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离不

开这些分系统、子系统和要素的有机融合和协同运作。在评估的过程中,需要从各个层次来了解被评

价对象的特征和状况。

3.2典型性与可操作性

反映农业农村信息化情况的数据非常多,在选取指标的过程中,尽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

适当选择辅助指标;科学和完善的指标体系需要经过大量的实践检验,同时评估指标必须具备可测性、

可比较性,并且能够直观、容易地获得统计数据。

3.3定性与定量

我国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中以定量指标为主,还包括部分定性指标。在评价的过程中尽可能地采

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定性的基础上,用定量的方法做出评估。

3.4阶段性与连续性

随着经济不断地发展,技术不断地进步,农业农村信息化的内涵也在不断地变化。因此,在构建

农业农村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的过程中,需要把握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大方向,预测其发展趋势,

尤其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应该有不同的、适合当前发展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应根据不同阶段各地区农

村信息化的发展状况,有针对性地调整评价指标,并分析与评估各地区不同阶段的农村信息化发展状

况。

1

DB13/T5077—2019

3.5动态性与互补性

各地区不同阶段信息化发展状况是动态变化的,为了保证准确和客观地反映各地区不同阶段的信

息化发展状况,应该科学、及时地对农业农村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做出适当调整。信息化评价指标体

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含多项指标。然而,大量的指标统计与计算会带来许多人力和时间成本。因

此,尽可能地选择具有较强互补关系、典型代表性的指标,从而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不同地区不同阶

段的农村信息化发展现状。

4评价指标与评分

4.1指标建立和方法

本着评价指标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在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操作性和便捷性的基础上,

选取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28个构建起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指标体系(见附表)。评

价采取百分制考核制度,根据各级权重,从三级指标到一级指标,递进计算,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4.2确定指标权重

根据各指标对整体贡献的重要程度,采取专家打分法,并征求意见,通过不断反馈和修订,确定

各指标的权重系数。

4.3计算公式

m

Q=yYii„„„„„„„„„„„„„„„„„„(1)

i1

n

YFi=fjj„„„„„„„„„„„„„„„„„(2)

j=1

P

FEi=ekk„„„„„„„„„„„„„„„„„(3)

K=1

s

EXi=xdd„„„„„„„„„„„„„„„„„(4)

r=1

式中:

Q——综合得分,取值不保留小数后位数,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

yi——i项一级指标权重;

Yi——i项一级指标得分值;

fj——j项二级指标权重;

Fj——j项二级指标得分值;

ek——d项三级指标权重;

Ek——d项三级指标得分值;

m、n、p、s分别表示一、二、三级指标及评价项目个数。

4.4评价结果

2

DB13/T5077—2019

根据评分计算结果,确定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程度。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水

平见表1。

表1评价结果解释

结果得分范围定义

优秀80<Q≦100信息化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发展处于领域地位。

良好60<Q≦80各项指标分值较高,信息化发展好于大部分地区,处于上游水平。

一般40<Q≦60各项指标分值,无突出优势,信息化发展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各项指标分值较差,信息化发展水平落后于其他地区,但存在较

较差40分及以下

大的提升空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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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表

表A1给出了河北省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表。

表A.1河北省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农业信息化投入资金占农业投资比重(0.6)

资金投入(0.2)

资金投入合理性和科学性(0.4)

基层信息服务站数量(0.2)

涉农网站的数量(0.2)

基础设施(0.4)

信息终端的家庭普及率(0.4)

信息化基础和保障(0.3)农业信息资源库(0.2)

从业人员占农业人口比例(0.2)

人才培养(0.3)信息化培训人次(0.4)

信息人员受教育文化程度(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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