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TM 00942-2023 低碳小区评价技术规范

T/CSTM 00942-2023 Low-carbon community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STM 00942-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7-21
实施日期
2023-10-2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低碳小区评价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评价指标和方法、评价结果和试算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居民小区开展的低碳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低碳小区评价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评价指标和方法、评价结果和试算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居民小区开展的低碳评价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大华(集团)有限公司、龙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济大学、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郡绿建管理技术(嘉兴)有限公司、东北大学、天津大学、东工企业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青禾(浙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亮俊、沈克乔、刘东辉、韦珉、阮兴祥、杨炯、韩晓莉、刘青、范蕊、钮楷、常嘉琦、刘佳葳、苑建、张皓晨、邸海霞、姚艳美、莫层聪、周静、刘崇堰、黄铖、王立梅、田勇、郁泽君、赵强、聂纯强、吴佳、郑彬、沈文彬、成能名、陈韬
出版信息:
页数:2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30

CCSZ04

团体标准

T/CSTM00942—2023

低碳小区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lowcarboncommunityevaluation

2023-07-21发布2023-10-21实施

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发布

T/CSTM00942—2023

前言

本文件参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GB/T

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第5部分:规范标准》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材料与试验标准化委员会碳排放标准化领域委员会(CSTM/FC95)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材料与试验标准化委员会碳排放标准化领域委员会(CSTM/FC95)归口。

T/CSTM00942—2023

目次

前言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要求...........................................................................2

5评价指标和方法.....................................................................2

6评价结果...........................................................................6

7试算报告...........................................................................7

附录A(规范性)二级指标计算方法.....................................................8

附录B(规范性)建筑运行期间碳排放计算计算方法......................................13

附录C(资料性)XX小区试算报告......................................................136

附录D(资料性)家庭常用能源碳排放因子..............................................19

附录E(资料性)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20

T/CSTM00942—2023

低碳小区评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低碳小区评价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评价指标和方法、评价结果和试算报告等内

容。

本文件适用于居民小区开展的低碳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613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052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31490.1社区信息化第1部分:总则

GB/T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31490.1、GB/T32150、GB/T503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小区community

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主体,在居住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文化、组织制度、生活方式和归属感的地域生

活共同体。

[来源:GB/T31490.1—2015,2.1]

3.2

低碳小区low-carboncommunity

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通过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水平,对居住建筑进行节能设计或改造,完善固体

废弃物处理方式、建设环境友好的公共设施、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和小区治理模式等活动,从而降低能

源消耗和减少碳排放的小区。

3.3

碳排放carbonemission

排放单位在碳核算边界内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各个环节产生的所有二氧化碳排放量,以二氧化碳当

量的形式表示。

3.4

建筑碳排放buildingcarbonemission

建筑物在与其有关的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以二氧化碳

当量表示。

3.5

人均年碳排放annualcarbonemissionspercapita

小区居民每人每年因生活而消费的能源所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能源种类包括电力、热力、煤炭、

天然气以及液化石油气等。

1

T/CSTM00942—2023

3.6

城市新建小区urbannewly-builtcommunity

规划建设用地50%以上未开发或正在开发的城市新开发小区。

3.7

城市既有小区urbanexistingcommunity

已基本完成开发建设、基本形成小区功能分区、具有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体系的成熟城市小

区。

3.8

低碳运行管理low-carbonoperationmanagement

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优化运行、加强管理,促进小区节能増效、节材降耗、节水节地、治污减排,

从而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的运行管理模式。

3.9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energy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来源:GB/T50378—2019,2.0.4]

3.10

再生资源recycledresources

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

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3.11

清洁能源cleanenergy

不排放污染物、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能源,包括核能和“可再生能源”。

4一般要求

4.1评价范围:对城市既有小区,居民住户应具有一定规模,达到300户,1000人以上,入住率达到

80%。

4.2评价时间:对城市新建小区的低碳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在

建筑工程竣工后并且小区居民住户达到符合的规模后,再进一步的评价。对改造小区的低碳评价应在改

造完成且运行一年后实施。对既有低碳小区达到符合的规模后可以直接进行评价。

4.3评价方法:评价方式为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两种方式。文件审核是指审查各项评价指标证明文件。

现场审核是指现场走访并考察小区建设成果、数据统计信息、设备设施等。

5评价指标和方法

5.1评价指标分值

低碳小区的评价方法为打分法。一级指标总分100分,其包括指标内容及分值见表1;二级指标包

括内容见表1,其计算方法见附录A、附录B。

低碳小区的评价指标分为约束性指标和应引导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为目标参考值要求的指标;低碳小区应达到约束性指标参考值的最低范围。

——引导性指标是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目标参考值的指标。

注:预评价时不包含“低碳生活”这一指标和“低碳管理与服务”中的“低碳管理机制”和“碳排放信息管理”两

部分,总分62分。

2

T/CSTM00942—2023

表1低碳小区评价指标分值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单位指标性质参考值分值

[2,3]5

综合容积率%约束性[1.5,2)3

[1,1.5)1

≥355

绿地率%引导性[30,35)3

[25,30)1

≥603

绿色建筑达标率%引导性

[30,60)1

慢行道路面积分担率%约束性≥403

低碳建设503

(36)透水地面面积比%引导性[45,50)2

[40,45)1

93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类约束性7~82

61

>303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置率%引导性(10,30]2

(5,10]1

旧物回收设施个每百户引导性≥13

28

碳排放项约束性

14

≥953

绿色照明比例%引导性

[80,95)1

清洁能源普及率%约束性1003

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容量m³引导性≥10003

低碳运营节水器具与设备普及率%约束性≥503

(21)节能空调系统使用率%引导性≥403

23

可再生能源利用项引导性

12

23

绿色碳汇项约束性

11

b≤0.75a9

(0.75a,

6

人均年碳排放量tCO₂/人·年约束性0.85a]

(0.85a,

3

0.95a]

人均月用水量m³/人·月约束性≤3.53

低碳生活污水化分类处理率%引导性≥703

(30)≥903

公共设施节能电器使用率%引导性

(80,90]1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约束性≥80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引导性≥303

≥603

公共交通分担率%约束性

[30,60)1

低碳宣传次/年约束性≥83

55

低碳管理机制项约束性3~43

1~21

低碳管理与服33

务碳排放信息管理项引导性22

(13)11

565

智能系统配置项约束性3~43

1~21

注1:a:去年当地人均碳排放强度;

注2:b:当年当地人均碳排放强度;

3

T/CSTM00942—2023

注3:参考值中“[”或“]”表示为包含的值,即“大于等于”或“小于等于”;“(”或“)”表示为不包含的

值,即“大于”或“小于”。

5.2评价的规则

5.2.1综合容积率

综合容积率是指在住宅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与住宅区用地面积的比值。其中建筑面积按照GB/T

50353计算。指标共计5分,满足[2,3]得5分,满足[1.5,2)得3分,满足[1,1.5)得1分。

5.2.2绿地率

绿地率是指小区内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小区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

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指标共计5分,满足≥35得5分,满足[30,35)得3分,满足[25,30)

得1分。

5.2.3绿色建筑达标率

绿色建筑达标率是指小区内达到GB/T50378绿色建筑标识的民用建筑面积占民用建筑总面积的比

值。指标共计5分,满足≥60得3分,满足[30,60)得1分。

5.2.4慢行道路面积分担率

慢行道路面积分担率是指道路断面中步行道和自行车道面积占道路红线面积的百分比。为鼓励步行

和自行车绿色出行方式,除在用地上考虑居住与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距离外,还要构建系统、连续、安

全、舒适的慢行交通系统。指标共计3分,满足≥40得3分。

5.2.5透水地面面积比

透水地面面积比是指小区内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地面总面积的百分比。透水地面指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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