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006-2013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

DB11/T 1006-2013 Energy Efficiency Evaluation Labeling Standards for Civil Building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页数:9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006-2013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7-05
实施日期
2013-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月匕京市地方标准DB

编号:DB11/T1006-2013

备案号:J12427-2013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

Standardforcivil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

evaluationandcertification

2013-06-21发布2013-10-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一二.洲卜上。.‘鑫打口井大下万刁丈巾

二乙泉巾反夏仪木五五瞥间

北京市地方标准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

Standardforcivil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evaluation

andcertification

编号:DB11/T1006-2013

备案号:J12427-2013

主编单位: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3年10月I日

2013北京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的通知

京建发〔20131335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地方

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2]20号)的要

求,由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民用建筑能效测

评标识标准》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

L)B11/T1006-2013,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

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7月19日

关于同意北京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

等六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3J141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六项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镇道路建筑垃

圾再生路面基层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

查技术规程>、<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及验收规程>申请备案的函》

(京建科标备便[2013]0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六项标准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J12427-2013

锐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技术通则》J12428-2013

《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J12429-2013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及验收规程》J1243。一2013

《城镇道路建筑垃圾再生路面基层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J12431-2013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技术规程》J12432-2013

该六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

准化》刊物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O一三年九月九日

DB11/T1006-2013

目g吕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地方

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2320号)的要

求,由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

位共同编制本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人的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和吸收了国内外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

以我国和北京市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依据,结合北京市建筑

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

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9章和10个附录:I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测评与评估方法、5居住建筑能效测评、6公共建筑能效

测评、7居住建筑能效实测评估、8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9

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报告和附录A,B,C,D,E,F,G,H,J,

K。其中附录A至K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

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

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

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I号建工大厦B座二层;邮编:

100055;电话:681798810)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DB11/T1006-2013

王盟

本标准主要编写人员:罗淑湘顾中煊刘寿松王志

牛彦涛谢琳娜蔡波

于明丽李俊岭鲁东静刘文旭

杜明杨威王皆腾徐俊芳

秦宪明刘新状

曹勇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李德英夏祖宏陶毅郭兵才

武艳丽严波

DB11/T1006-2013

目次

1

总则····,,,·,································。······················⋯⋯上

1

0

2术语·····················································,·········⋯⋯

3基本规定······························,···、··········....⋯⋯。二,。⋯

h

测评与评估方法··············..............................⋯⋯。⋯

4P

7

5居住建筑能效测评················⋯⋯。.⋯。.................⋯⋯I

t

l

5.1基础项··································..··...·............⋯⋯

l

C

规定项··································.·..................⋯⋯

5.2

J

C

5.3选择项·······························一,···..··..⋯⋯。..⋯⋯乙

6公共建筑能效测评····,··,···,.·⋯⋯。..............⋯⋯。.⋯⋯,.件

1月

6.1基础项·······························..··..·⋯⋯。..⋯。...⋯⋯1任

,八

6.2规定项························,⋯⋯。⋯⋯。.....⋯⋯,.。⋯。⋯e卜

s讨

6.3选择项·······································...⋯⋯。.。...⋯⋯,0

10

笼今

7居住建筑能效实测评估··························⋯⋯,······⋯⋯,臼

1

,9

7.1基础项I︺

C9

7.2规定项乙﹄

,八

8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9j

曰勺

S.1基础项9J

自C

9力

8.2规定项口

Q汤

白任

`Ji'建筑能效标识报告·············..........⋯⋯‘................⋯⋯少一

口乃

附录居住建筑能效测评基础项能耗计算···············⋯⋯9只

A自

9︸

附录B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基础项能耗计算﹄9

Q门

附录C居住建筑能效测评表d月

Q任

附录D公共建筑能效测评表·········,················..·····⋯⋯Q氏

Jd

附录E建筑能效测评汇总表

DB11/T1006-2013

附录F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表·..........................36

附录G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表·..........................37

附录H居住建筑能效实测评估表·................................38

附录J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表·................................39

附录K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汇总表·................................40

本标准用词说明···················································⋯⋯41

引用标准名录·················································⋯⋯,·‘,、42

条文说明·.................................................................43

DB11/T1006-2013

Contents

IGeneralprovisions...................................................1

2Terms................................................................2

3

......⋯⋯

4Basicrequirements......................................3

Evaluationmethods“二君,‘二,二......................................6

SResidential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Evaluation.........7

5.1BasicOption...................................................7

5.2PrescribedOptions......·......................................9

5.3AlternativeOptions..........................................12

6Public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Evaluation............14

6.1BasicOption...................................................14

6.2PrescribedOptions..........................................16

6.3AlternativeOptions..........................................18

7Residential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Measurementand

Evaluation·................................,...........................22

7.1BasicOption...................................................22

7.2PrescribedOptions..........................................22

8Public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MeasurementandEvalua-

tion...···.。··············,·······················,················⋯⋯23

8.1BasicOption...................................................23

8.2PrescribedOptions..........................................23

9Reporton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Certification......24

AppendixACalculationofBasicOptiononResidentialBuilding

EnergyPerformanceEvaulation..................25

AppendixBCalculationofBasicOptiononPublicBuildingEner-

gyPerformanceEvaulation...........................28

9

DB11/T1006-2013

AppendixCSheetofResidential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E-

valuation.........................··········.............33

AppendixDSheetofPublic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Evalu-

ation......................................................34

AppendixESummarySheetof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E-

valuation................................................35

AppendixFThermalPerformanceTableofResidentialBuilding

Envelop................................................36

AppendixGThermalPerformanceTableofPublicBuildingEn-

velop...................................................37

AppendixHSheetofResidential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

MeasurementandEvaluation.....................38

AppendixJSheetofPublic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Meas-

urementandEvaluation..............................39

AppendixKSummarySheetof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

MeasurementandEvaluation.........···.........40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41

Listofnormativestandards..........................................42

Clauseexplanation......................................................43

10

DB1I/T1006-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北京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提高建筑能源利

用效率,鼓励建筑节能技术应用,加强对建筑实际运行能效的检

测验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以及实施节能

改造后的既有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1.0.3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家、行业及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DB11/T1006-2013

2术语

2.0.1建筑物用能系统buildingenergysystem

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安装的用能设备和设施。本标准

中,居住建筑的用能系统是指供暖空调系统,公共建筑的用能系

统是指供暖空调系统和照明系统。

2.0.2建筑能效测评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evaluation

对反映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的性能指标

进行计算、核查与必要的检测,并给出其所处等级的活动。

2.0.3建筑能效标识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certification

依据建筑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能耗相关信息向社会或产权

所有人明示的活动。

2.0.4比对建筑comparativebuilding

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等与所标识

建筑完全一致,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及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系统性能满足北京市现行有关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假想建筑。

2.0.5相对节能率(刀)relativeenergysavingrate

标识建筑相对于比对建筑的节能量与比对建筑全年能耗之

上匕。

2.0.6建筑能效实测评估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meas-

urementandevaluation

对建筑物实际使用能耗进行实测,并对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

进行现场检测与判定。

D$11/T1006-2013

3基本规定

3.0.1建筑能效标识应以建筑能效测评结果为依据。新建建筑

能效测评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筑物竣工验收之

前进行。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对建筑使用阶段能效进行验证并给

出评价意见。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在建筑物用能系统正常运行使

用I年后,且人住率或使用率大于50%时进行。

3.0.2建筑能效标识应以单栋建筑为对象。居住建筑和公共建

筑应分别进行建筑能效标识。

3.0.3对居住小区中的同类型建筑进行建筑能效标识时,可抽

取有代表性的单体建筑进行测评,作为同类型建筑能效标识依

据。抽测数量不得少于10°0,且不得少于1栋。同类型建筑能

效标识的等级应按抽测单体建筑能效标识的最低级别确定。

3.0.4建筑能效测评时,应将与该建筑物用能系统相连的管网

和冷热源设备包括在测评范围内,并应在对相关文件资料、构配

件性能检测报告审查、现场检查及性能检测的基础上,结合全年

建筑能耗计算结果进行测评。建筑能耗计算应采用民用建筑能效

测评标识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

3.0.5建筑能效测评应包括基础项、规定项与选择项,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基础项指计算得到的相对节能率。相对节能率计算时,

应先将电能之外的其他能源折算为标准煤,再根据上年度国家统

计局发布的发电煤耗折算为耗电量进行计算;

2规定项指按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的规定,围护结构及供暖空调、照明系统需满足的要求;

3选择项指对规定项中未包括且国家和北京市鼓励的节能

环保新技术进行加分的项目。

3.0.6建筑能效标识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6-1和表3.0.6-2

3

DB11/T1006-2013

的规定。

表3.0.6-I居住建筑能效标识等级

一一习

标识等级相对节能率(刀)规定项选择项一

☆0C刀<15°r,均满足国家、行业若得分超过60分(满

和北京市现行有关分110分)则再加一}

☆☆

15c<,1<30%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星

☆☆☆r>,30的要求-一

表3.0.6-2公共建筑能效标识等级

标识等级相对节能率(动规定项选择项

☆0镇,<15%均满足国家、行业若得分超过85分(满一

和北京市现行有关分155分)则再加一

☆☆

15%O<-刀<30Yo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星

☆☆☆j,>30%的要求一一

3.0.7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包括基础项与规定项:

1基础项指实测得到的单位建筑面积全年总能耗,对于大

型公共建筑还应包括实测全年分项用电量;

2规定项指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围护结构及供暖空调、照明系统需满足的要求。规定项实测结果

应全部满足要求。

3.0.8申请建筑能效测评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使用证、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等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2节能专篇评审意见;

3建筑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查意见;

4全套竣工图纸;

5与建筑节能相关的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的产品合格证;

6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及产品

节能性能检测报告;对于提供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和标签

4

DB11/T1006-2013

的门窗,可不提供门窗检测报告;

7节能工程及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

8节能环保新技术的应用情况报告‘)

3.0.9申请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筑能耗年度分析报告;

2与建筑节能相关的设备运行记录;

3节能技术应用效果评估报告。

DB11/T1006-2013

4测评与评估方法

4.0.1建筑能效测评的基础项应采用计n评估的方法,且计算

评估的方法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

定。采用软件进行计算评估时,标识建筑和比对建筑的建模与计

算方法应一致。所采用的软件应包括下列功能:

1建筑儿何建模和能耗计算参数的输入与设置;

2建筑逐时使用时间表的设置与修改;

3全年冷负荷(逐时)以及热负荷计算;

4全年供暖、空调和照明能耗计算。

4.0.2建筑能效测评的规定项和选择项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能效测评的规定项宜采用文件审查、现场检查的方

法;当无法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时,应进行性

能检测;

2建筑能效测评的选择项应采用文件审查、现场检查的方

法;

3文件审查应对文件的合法性、完整性、科学性及时效性

等进行审查;现场检查应采用现场核对的方式,进行设计符合性

检查。性能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的规定。

4.0.3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项的实测评估应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对设有用能分

项计量装置的建筑,可利用能源消耗清单分析获得。统计分析方

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的规定;

2规定项的实测评估应采用性能检测方法。性能检测方法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的规定。

DBll/T1006-2013

5居住建筑能效测评

5.1基础项

5.1.1居住建筑能效测评基础项应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全年供暖

能耗和相对节能率。

5.1.2确定居住建筑能效测评基础项时,应先分别计算标识建

筑及比对建筑的单位建筑面积全年供暖能耗,再按下式计算相对

节能率:

:一(BpB-B1)X100;%Bo(5.1.2)

式中:刀一相对节能率;

B、标识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全年供暖能耗(kWh/(m2

a));

B厂比对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全年供暖能耗((kWh/(m2

a)),,

5.1.3居住建筑全年供暖能耗为计算采暖期内供暖热源及循环

水泵等设备能耗之和,且计算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源能耗应在计算全年累计热负荷的基础上根据锅炉效

率、管网输送效率或热泵系统性能系数进行折算;

2循环水泵能耗应根据耗电输热比计算。

5.1.4计算居住建筑全年供暖能耗时,应满足下列设定条件:

1比对建筑供暖热源应为燃煤锅炉,锅炉额定热效率及室

外管网输送效率应按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DB11/891取值;锅炉耗煤量应折算为耗电量;

2标识建筑应根据实际采用的热源系统形式计算。

5.1.5居住建筑热源采用市政热力或锅炉时,全年累计热负荷

宜采用耗热量指标法计算;热源采用热泵时,全年累计热负荷应

采用动态负荷计算法确定。

7

DB1l/T1006-2013

5.1.6标识建筑和比对建筑供暖的全年累计热负荷应采用同一

计算方法计算,计算模型建立及参数输人符合本标准第5.1.7

条、第5.1.8条规定的计算条件。采用软件计算时,室外气象计

算参数应采用北京地区典型气象年数据。

5.1.7计算标识建筑全年能耗时,计算条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

1建筑物构造尺寸、围护结构参数应符合本标准第5.1.9

条的规定;

2建筑的通风、室内热源应按设计文件确定。当设计文件

没有要求时,可按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DB11/891确定;

3室内供暖温度应取设计值。当设计文件没有要求时,可

按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确

定;

4供暖系统的年运行时间表和日运行时间表,可按现行北

京市法定采暖期内连续运行确定。

5.1.8计算比对建筑全年能耗时,计算条件应按下列规定设置:

1建筑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

所标识建筑完全一致;

2建筑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及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应

按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的

规定值进行取值;

3建筑的通风、室内得热平均强度设定应符合现行北京市

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的规定;

4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指标应符合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的规定;

5供暖系统的年运行时间表和日运行时间表,可按现行北

京市法定采暖期内连续运行确定;

6供暖末端形式应与标识建筑相同。水环路的划分应与所

8

DB1I/T1006-2013

标识建筑的供暖系统的划分一致。

5.1.9标识建筑全年能耗计算所需数据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建筑物构造尺寸及围护结构构造做法应按竣工图纸确定;

2对于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能、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以及不

具有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的外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能,应以

施工进场见证取样检测报告为准。对于具有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

识的外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能及遮阳系数,可按标识证书和标

签确定;

3外墙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应以施工进场见证取样检测报

告为准,其厚度应按现场钻芯检验的厚度和施工验收时厚度的平

均值确定;

4屋面及楼地面、楼梯间隔墙、地下室外墙、不供暖地下

室上部顶板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应以施工进场见证取样检测报告

为准,其厚度应按施工验收时的平均厚度。如有必要时,可现场

抽样检测,并以检测数据为准。

5.1.10居住建筑能效测评基础项的能耗计算方法可按本标准附

录A执行。

5.2规定项

I围护结构

5.2.1外窗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外窗气密性等级应符合设

计和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

的规定。

5.2.2外门窗洞口室外部分的侧墙面、变形缝及外墙与屋面的

热桥部位均应采取保温措施,且在室内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

下,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露点温度。

5.2.3外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保温材料填堵,且

表面应用防水密封材料封堵,不得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

9

DB11/T1006-2013

5.2.4北向的卧室、起居室不得设置凸窗。

H冷热源及暖通空调系统

5.2.5除无集中热源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外,不得采用直接

电热设备作为居住建筑供暖的主体热源:

1无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

居住建筑;.

2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昼间

用电高峰时段启用的居住建筑。

5.2.6锅炉额定热效率应符合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的规定。

5.2.7采用户式燃气炉作为热源时,其热效率应不低于现行国

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20665中节能等级((2级)的规定值。

5.2.8采用户式燃气炉作为热源时,应设置专用的进气及排烟

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I燃气炉应配置完善、可靠的白动安全保护装置;

2应具有同时白动调节燃气量和燃烧空气量的功能,并应

配置室温控制器;

3配套供应的循环水泵的工况参数应与供暖系统的要求相

匹配。

5.2.9锅炉房和热力站的总管上,应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

表。区域供冷系统的制冷站总管上,应设置计量总供冷量的冷量

表。采用集中供暖系统应在建筑物的热力人口处设置热量表,集

中空调系统还应设置冷量表。

5.2.10室外管网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集中供热系统中,建筑

物热力人口应安装静态水力平衡阀。

5.2.11集中供暖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应符合现行北京市

10

DB11/T1006-2013

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的规定。

5.2.12区域供热锅炉房采用自动监测与控制的运行方式时,应

符合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

的规定。

5.2.13对于未采用计算机自动监测与控制的锅炉房和热力站,

应设置供热量控制装置。

5.2.14集中供暖或集中空调系统,应设置住户分室(户)温度

调节、控制装置及分户热(冷)量计量或分摊装置。

5.2.15电动压缩式冷水(热泵)机组,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

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中的规定值。

5.2.16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

式空气调节机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比

(EER)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

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中能效比4级的标准。

5.2.17蒸汽、热水型N化铿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VA化锉冷

(温)水机组应选用能量调节装置灵敏、可靠的机型,在名义工

况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DB11/687的规定。

5。2.18当设计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

(供暖)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不应低于现行

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

级》GB21454中规定的第3级。

5.2.19当选择地源热泵系统作为居住区或户用空调(热泵)机

组的冷热源时,应确保地下资源不被破坏和不被污染,必须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中的各

项有关规定。

DB11/T1006-2013

III生活热水系统

5.2.20当无条件采用工业余热、废热作为生活热水的热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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