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T 145.6-1998 烟用香精 香气质量通用评定方法

YC/T 145.6-1998 Tobacco flavor—General method for evaluation of odor quality

行业标准-烟草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C/T 145.6-199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烟草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98-03-12
实施日期
1998-05-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烟草专卖局
归口单位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起草人:
谢剑平、胡清源、罗丽娜、胡军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YC/T145.6-1998

前言

本标准为烟草用香精香气质量的评定提供了一种通用方法。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

GB/T14454.2-93((香料香气评定法》,GB/T3358.1^3358.3-93《统计学术语》,GB/T10220-88

感《官分析方法总论》等国家标准,并与其保持了较好的协调性。

本系列标准包括:

YC/T145.1-1998烟用香精酸值的测定

YC/T145.2-1998烟用香精相对密度的测定

YC/T145.3-1998烟用香精折光指数的测定

YC/T145.4-1998烟用香精乙醇中溶混度的评估

YC/T145.5-1998烟用香精澄清度的评估

YC/T145.6-1998烟用香精香气质量通用评定方法

YC/T145.7-1998烟用香精标准样品的确定和保存

YC/T145.8-1998烟用香精香味质量通用评定方法

YC/T145.9-1998烟用香精挥发性成分总量通用检测方法

本标准从1998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剑平、胡清源、罗丽娜、胡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烟用香精香气质量通用评定方法YC/T145.6一1998

Tobaccoflavor-Generalmethodforevaluationofodorquality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评定烟用香精香气质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烟用香精。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455.2-1993精油取样方法

GB4086.1^4086.6-83统计分布数值表

YC/T145.7-1998烟用香精标准样品的确定和保存

3原理

用三点检验法,通过嗅觉评香,评定试样的香气质量(包括香型、香气浓淡、强弱、持久性、杂气)是否

与标准样品一致。

4标准样品和辨香纸

4门标准样品

参见YC/T145.7,

4.2辨香纸

无异味的吸水纸,厚度约0.5mm,宽5-10mm,长100^150mm,

5评定方法和步骤

5.1评定方法

采用三点检验法,评定试样与标样的香气质量(包括香型、香气浓淡、强弱、持久性、杂气)是否一致。

5.1.1评价员

三点检验需要的评价员数量:6个以上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价员。在条件许可时,也可由15个以上精

选的评价员;或25个以上一般的评价员组成。

5门.2检测要求

为评价员准备一组三个编码的试样,其中两个是相同的,要求评价员挑出单零的那一个。三个不同

排列次序的样品组中,二种样品出现的次数应相等,它们是:

国家烟草专卖局1998一03一12批准1998一05一01实施

YC/T145.6一1998

5.2检验步骤

5.2.1试样的准备

将等量的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放在相同而洁净无异味的样品瓶中,然后用辨香纸分别蘸取容器内

试样与标准样品约1-2cm(蘸取量应基本相等)。

5.2.2评香

在空气清新无杂气的评香室内,主持人按5.1.2的要求向评价员提供一组三个编码的蘸有试样和

标准样品的辨香纸,由评价员用嗅觉对香气质量(包括香型、香气浓淡、强弱、持久性、杂气)进行评判,评

价员应指出三个中单零的一个

6结果的分析

原假设:不可能根据特性强度将二种试样区别开。在这种情况下识别单零试样的概率为Po=1/30

备择假设:可以根据特性强度将二种试样区别开。在这种情况下识别单零试样的概率为P>1/3,

该检验是单边的,检验的主持人希望知道能否将这二种产品区别开来。

如果正确回答的数目小于表A1中的临界值,则对5%的显著水平,接受原假设Po=1/3,即认为待

测样品与标准样品没有显著的差异。

如果正确回答的数目大于或等于表A1中的临界值,则对5%的显著水平,将拒绝原假设Po=1/3

而接受备择假设P>1/3,即认为待测样品与标准样品有显著的差异。

Yc/T145.6一1998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二项分布显著性表(a=5%)三点检验法

表A1

评价员数1、界值一评价员数i[.1界值

5}一.10

6}!11

7一2011

8}2112

9}一一12

10一2312

11一2413

12}2513

13}}一14

14}2714

15一2814

16}2915

17}3015

注:详表可见GB4086.1^-4086.6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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