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099.2-2010 机械产品三维建模通用规则 第2部分:零件建模

GB/T 26099.2-2010 General principles of three-dimensional modeling for mechanical products—Part 2:Part modeling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6099.2-201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1-10
实施日期
2011-10-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6)
适用范围
GB/T 26099的本部分规定了零件建模的总体原则、总体要求、详细要求以及模型简化、检查、发布与应用。
本部分适用于机械零件三维建模过程中模型的构建、应用和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北京数码大方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红旗、肖承翔、王璐、陈卫东、阎光荣、刘检华、雍俊海、温秋生、何丹丹、张艳、韩琳琳、陈兴玉、王锐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1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1.100.01

J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26099.2—2010

机械产品三维建模通用规则

第2部分:零件建模

Generalprinciplesofthree-dimensionalmodelingformechanicalproducts—

Part2:Partmodeling

2011-01-10发布2011-10-01实施

GB/T26099.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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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6099—2010《机械产品三维建模通用规则》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零件建模;

——第3部分:装配建模;

——第4部分:模型投影工程图。

本部分为GB/T26099—2010《机械产品三维建模通用规则》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6)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北京数码大

方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红旗、肖承翔、王璐、陈卫东、阎光荣、刘检华、雍俊海、温秋生、何丹丹、张艳、

韩琳琳、陈兴玉、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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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6099.2—2010

机械产品三维建模通用规则

第2部分:零件建模

1范围

GB/T26099的本部分规定了零件建模的总体原则、总体要求、详细要求以及模型简化、检查、发布

与应用。

本部分适用于机械零件三维建模过程中模型的构建、应用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609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4458.5机械制图尺寸公差与配合注法

GB/T6403.1球面半径

GB/T6403.2润滑槽

GB/T6403.3滚花

GB/T6403.4零件倒圆与倒角

GB/T6403.5砂轮越程槽

GB/T24734.1技术产品文件数字化产品定义数据通则第1部分:术语与定义

(GB/T24734.1—2009,ISO16792:2006,NEQ)

GB/T24734.11技术产品文件数字化产品定义数据通则第11部分:模型几何细节层级

GB/T26099.1机械产品三维建模通用规则第1部分: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24734.1和GB/T26099.1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26099的本部分。

4总体原则和总体要求

4.1总体原则

a)零件模型应能准确表达零件的设计信息;

b)零件模型包含零件的几何要素、约束要素和工程要素;

)零件模型的信息表达应具备在保证设计意图的情况下可被正确更新或修改的能力;

d)不允许冗余元素存在,不允许含有与建模结果无关的几何元素;

e)零件建模应考虑数据间应有的链接和引用关系,例如,模型的几何要素、约束要素和T程要素

之间要建立正确的逻辑关系和引用关系,应能满足模型各类信息实时更新的需要;

f)建模时应充分体现面向制造的设计[DesignforManufacturing(DFM)]准则,提高零件的可制

造性。

4.2总体要求

a)参与三维设计的机械零件应进行三维建模,这不仅包括自制件,还包括标准件和外购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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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6099.2—2010

b)一般采用公称尺寸按GB/T445&5中的规定进行建模,尺寸的公差等级可通过通用注释给

定,也可直接标注在尺寸数字上;

)一般先建立模型的主体结构(例如框架、底座等),然后再建立模型的细节特征(例如小孔、倒

圆、倒角等);

d)某些几何要素的形状、方向和位置由理论尺寸确定时,应按理论尺寸进行建模;

e)推荐采用参数化建模,并充分考虑零部件及零部件间参数的相互关联;

f)对于管路及其线束的卡箍等零件建模,推荐以其装配状态建立模型,但在设计中应考虑其维修

或分解成自由状态时所需的空间;

g)在满足应用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模型简化,使其数据量减至最少;

h)T业设计要求较高的零部件对象,应进行相应的工业造型设计评审;

1)模型在发放前,应对其进行检查。

5详细要求

5.1建模流程

零件建模流程见附录A,典型零件建模要求见附录B。

5.2模型工程属性

零件模型应包含正确的T程属性,通常包括以下内容:材料名称、密度、弹性模量、泊松比、屈服极限

(或强度极限)、折弯因子、热传导率、热膨胀系数、硬度、剖面形式等。应将常用的工程材料特性存储在

数据库中,并便于扩展。

5.3特征的使用

零件建模特征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a)特征应全约束,不得欠约束或过约束,另有规定的除外;优先使用几何约束,例如平行、垂直或

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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