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17-2015 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

DB33/T 217-2015 Silkworm variety quality and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17-2015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3-01
实施日期
2015-03-31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B47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17—2015

代替DB33/217.1-2007,DB33/T217.2-2007等

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

Thesilkwormeggquality,inspectionandquarantine

2015-03-01发布2015-03-3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217—2015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217.1-2007《桑蚕种第1部分:桑蚕种质量》、DB33/T217.2-2007《桑蚕种第

2部分:桑蚕种质量检验规程》、DB33/T217.3-2007《桑蚕种第3部分:桑蚕种母蛾检疫规程》、DB33/

698.1-2008《雄蚕种第一部分:质量要求》、DB33/T698.2-2008《雄蚕种第二部分:质量检验检疫

规程》,本部分与DB33/217.1-2007、DB33/T217.2-2007、DB33/T217.3-2007、DB33/698.1-2008、

DB33/T698.2-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桑蚕种质量、桑蚕种质量检验规程、桑蚕种母蛾检疫规程整合成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

——将雄蚕种质量要求和雄蚕种检验检疫规程纳入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

——将卵量和卵质指标分为“检验项目”、“检疫项目”两大类。在检疫项目中,提高了“病蛾率”

质量要求,增加了“病卵率”检疫及相应的检疫方法(见表1、表2、表3,6.3);

——增加了原种“折净率”及相应的检验方法(见表1、5.4.1.2);

——将浸酸种“纯度”、“杂交率”调整为备检项目(见表2、表3);

——调整了雄蚕一代杂交种的实用孵化率(见表3);

——在判定规则中,增加了2种不合格蚕种的情况(见8);

——增加了一代杂交种成品卵微粒子病检疫抽样数量与不合格判定标准(见附录B)。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省蚕种公司、浙江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浙江

省农业科学院蚕桑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金钱、吴海平、徐杰、楼霞、谷利群、祝新荣、张三妹、潘美良、孟正乐。

本标准代替了DB33/217.1-2007、DB33/T217.2-2007、DB33/T217.3-2007、DB33/698.1-2008、

DB33/T698.2-2008。

DB33/217.1-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217.1-1998、DB33/217.1-2002、DB33/217.1-2007;

DB33/T217.2-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217.2-1998、DB33/T217.2-2002、DB33/T217.2-2007;

DB33/T217.3-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217.3-2007;

DB33/698.1-2008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698.1-2008;

DB33/T698.2-2008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698.2-2008。

I

DB33/T217—2015

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疫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蚕种的繁育、质量检验检疫和质量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DB33/T217.7桑蚕种第7部分:桑蚕种催青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原种、原原种、原原母种parenteggs,grandparenteggs,greatgrandparenteggs

供繁育一代杂交种用的蚕种称原种,供繁育原种用的蚕种称原原种,供繁育原原种和品种循环继代

用的蚕种称原原母种。

3.2

一代杂交种F1hybrids

利用杂种优势,用不同地理系统的品种交配制成,供生产原料茧用的蚕种。

3.3

雄蚕种malesilkwormeggs

利用家蚕性连锁平衡致死系使雌蚕在胚胎期或稚蚕期死亡,仅有雄蚕正常发育的蚕种。

3.4

平衡致死系原种parenteggsfrombalancedlethalsilkwormstrain

供制造雄蚕一代杂交种用的平衡致死系雄性蚕种。

3.5

雄蚕一代杂交种only-maleF1hybrids

1

DB33/T217—2015

利用杂种优势,用常规蚕品种雌蚕与平衡致死系雄蚕交配制成,供生产原料茧用的蚕种。

3.6

框制种egglayingonflatsheet

以每只母蛾各自单独产卵的方式,产附于一定规格蚕连纸上的蚕种。

3.7

散卵种looseeggs

产附于蚕连纸或散卵布上的蚕卵,经脱落、比重等技术处理后的蚕种。

3.8

良卵normaleggs

形态、色泽等外观性状符合蚕品种固有性状的蚕卵。

3.9

良卵率normaleggsrate

良卵数占调查蚕卵总数的百分比。

3.10

折净率reducednetgoodeggrate

原种挖补后,底板中的原有卵圈数占调查卵圈总数的百分比。

3.11

纯度purity

原种、原原种、原原母种中符合该品种固有性状的蚕(茧)的数量占调查蚕(茧)总数的百分比。

3.12

杂交率hybridizationrate

符合该品种性状的一代杂交种蚕(茧)的数量占调查蚕(茧)总数的百分比。

3.13

雄蚕率malesilkwormrate

雄蚕的数量占调查蚕总数的百分比。

3.14

实用孵化率practicalhatchingrate

经过催青的蚕种,连续2d孵化最多的蚁蚕数占调查良卵总数的百分比。

3.15

2

DB33/T217—2015

病蛾率percentageofdiseasedmoth

带微粒子孢子的母蛾数占制种批(段)母蛾总数的百分比。

3.16

病卵率percentageofdiseasedeggs

带微粒子孢子的蚕卵占制种批蚕卵总数的百分比。

4质量要求

4.1计量单位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以张为单位,一代杂交种以盒为单位;平衡致死系原种以盒为单位,雄蚕

一代杂交种以双盒为1个单位。

4.2卵量与卵质指标

4.2.1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卵量与卵质指标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的卵量与卵质指标,见表1。

表1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卵量与卵质指标

检验项目检疫项目

种别单蛾良卵数折净率良卵率实用孵化率纯度病蛾率病卵率

(粒)(%)(%)(%)(%)(%)(%)

原原母种春制≥380≥90.00

--100<0.100

原原种秋制≥350≥88.00

春制≥380

原种≥50.00≥92.00≥92.00≥99.50<0.200

秋制≥350

a病卵率和纯度项目,越年种为必检项目,浸酸种为备检项目。

4.2.2一代杂交种卵量与卵质指标

一代杂交种的卵量与卵质指标,见表2。

表2一代杂交种卵量与卵质指标

检验项目检疫项目

项目盒良卵量良卵率实用孵化率杂交率病蛾率病卵率

(粒)(%)(%)(%)(%)(%)

一代杂交种28000±500≥97.00≥95.00≥97.00<0.50<0.15

a杂交率和病卵率项目,越年种为必检项目,浸酸种为备检项目;

b病蛾率项目的具体抽样规定与判定标准,按附录A规定;

c病卵率项目的具体抽样规定与判定标准,按附录B规定。

4.2.3平衡致死系原种、雄蚕一代杂交种卵量与卵质指标

3

DB33/T217—2015

平衡致死系原种、雄蚕一代杂交种卵量与卵质的指标,见表3。

表3平衡致死系原种、雄蚕一代杂交种卵量与卵质指标

检验项目检疫项目

种别盒良卵量良卵率实用孵化率雄蚕率纯度/杂交率病蛾率病卵率

(粒)(%)(%)(%)(%)(%)(%)

平衡致死系原种34000±500≥88.00≥35.00-≥99.00<0.200

雄蚕一代杂交种62000±1000≥97.00≥47.50≥98.00≥97.00<0.50<0.15

a平衡致死系原种盒良卵量指雄性卵卵量;

b纯度/杂交率和病卵率项目,越年种为必检项目,浸酸种为备检项目;

c雄蚕一代杂交种病蛾率、病卵率项目的抽样与判定,按表2脚注。

4.3包装与标识

4.3.1包装

4.3.1.1框制种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为框制种。原原母种、原原种每张14蛾卵圈,原种每张28蛾卵圈。

4.3.1.2散卵种

一代杂交种、平衡致死系原种、雄蚕一代杂交种为散卵种。一代杂交种、平衡致死系原种,单盒容

积应≥50cm3;雄蚕一代杂交种原则上单盒装31000粒,双盒容积应≥100cm3。包装要透气、牢固,

无破漏和发霉,所用材料对蚕种无害。

4.3.2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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