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24-2015 菜竹栽培技术规程

DB33/T 224-2015 Cultiva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Vegetables and Bamboo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24-2015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15-05-07
实施日期
2015-06-07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B01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24—2015

代替DB33/T224-2009

菜竹栽培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forcultivationvegetablebamboo

2015-05-07发布2015-06-07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224—2015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代替DB33/T224-2009《无公害菜竹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本标准与DB33/T224-2009《无公害菜竹丰产栽培技术规程》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肥料的应用上减少化肥的使用,增加了农家有机肥与生物有机肥的使用;

——在覆盖技术上增加了三种覆盖方法,在覆盖时间上与覆盖厚度上规定了不同要求;

——增加了退化竹林改造内容;

——对附录A、附录B、附录C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临安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浙江农林大学,临安市竹产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钧潮、沈振明、林新春、张慧、张有珍、丁立忠、朱伟。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其历次版本为DB33/T224-1998《临安菜竹丰产栽培技术规程》、DB33/T

224-2009《无公害菜竹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I

DB33/T224—2015

菜竹栽培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菜竹栽培的术语和定义、建园、幼林管护、成林丰产培育、早出覆盖技术、退化竹林

改造、有害生物防治、竹笋采收。

本标准适用于菜竹栽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菜竹

刚竹属(Phyllostachys)中以培育生产食用鲜笋为主产品的中径笋用竹种,主要有雷竹(Ph.

violascens)、高节竹(Ph.prominens)、红壳竹(Ph.iridescens)、白哺鸡竹(Ph.dlulcis)、乌哺

鸡竹(Ph.vivax)、花哺鸡竹(Ph.glabrata)、尖头青竹(Ph.acuta)等竹种。

3.2

早出覆盖

一种利用竹叶、砻糠和稻草等有机物进行覆盖发酵增温和保温保湿,促进竹林提早出笋的技术。

3.3

退化竹林

因过度或不当经营,导致土壤和林分质量低下、生产能力下降的竹林。

4建园

1

DB33/T224—2015

4.1造林地选择

4.1.1竹园环境要求

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规定的二级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规定的二级要求。

竹林(园)灌溉水质量应符合GB5084的要求。

4.1.2气候条件

年平均气温12℃~20℃,年降水量1200mm以上。

4.1.3地形条件

背风向阳、光照充足、临近水源的丘陵缓坡和平地,山地坡度不超过25°。雷竹宜在海拔400m以下

种植,高节竹、乌哺鸡竹等,宜在海拔800m以下种植。

4.1.4土壤条件

红壤为主,pH5~7.5为宜,土层深40cm以上,质地以沙质壤土为宜,疏松透气肥沃,排水良好。

4.2林地整理

4.2.1整地

坡度在15°以下,采用全垦整地,深翻30cm~50cm,清除石块、树蔸、竹蔸。平地,每隔10m

开一条排水沟,沟宽30cm~50cm,沟深30cm~50cm。坡度大于15°的,采用带状整地。

4.2.2挖穴

穴长60cm,宽40cm,深40cm。

4.3母竹选择

4.3.1竹种选择

选择适应性强,发笋能力强,竹笋产量高、品质佳的优良竹种或优良栽培类型。

4.3.2规格与要求

选择生长健壮、无危险性病虫害的优良种竹,母竹年龄1年生~2年生;胸径2cm~4cm;去梢后

秆高2m~4m,顶部切口呈马耳形且平滑不开裂;留来鞭10cm~15cm、去鞭15cm~20cm,带健壮侧

芽5个以上;带土5kg~10kg;留枝4档~7档。

4.4母竹的挖掘和运输

4.4.1母竹的挖掘

按照母竹的规格与要求进行挖掘,挖掘时不应损伤鞭芽和螺丝钉。

4.4.2母竹的运输

在装卸车时要注意保护好鞭芽与螺丝钉,避免震落宿土;尽量缩短运输时间,减少水分蒸发;远距

离运输时,母竹宜进行包扎,并采用箱式车或篷布车运输。

4.5栽植方法

2

DB33/T224—2015

4.5.1栽植时间

在春季2月、梅雨季5月下旬~6月上旬、秋末冬初10月~12月均可种植。

4.5.2造林密度

900株/hm2~1500株/hm2。

4.5.3栽植深度与竹鞭方向

栽植时,先回表土,母竹的竹鞭平置,深20cm~25cm,地下水位高的平地、土壤粘重的,应适当

浅栽;山地及砂土可适当深栽。去鞭方向应基本一致,在坡地竹鞭应与等高线平行。

4.5.4施基肥与浇水

栽植时,每株母竹施钙镁磷肥0.15kg,覆土70%时进行浇水,鞭土密接,下紧上松;每株母竹浇水

15kg,然后再覆土,对高大母竹应打桩固定。

5幼林管护

5.1水分管理

栽种后保持土壤湿润,连续5天无降水,需再浇水1次,每株15kg。

5.2松土除草

5月~6月深翻松土1次,深20cm;9月~10月浅削除草1次。

5.3施肥

栽后前3年,竹林施肥以施有机肥为主,第4年以后按成林标准施肥。前3年竹林每年施肥2次,

1月份,将鸡粪、羊粪等农家有机肥15t/hm2~30t/hm2,均匀铺施林内,5月~6月,结合松土,翻入

22

土中;9月~10月,施竹笋专用肥(N:P2O5:K2O为18:4:8)0.15t/hm~0.3t/hm,结合除草施入土中。

5.4母竹留养

5.4.1选留健壮的母竹;采用留远挖近、留疏挖密、留大挖小的疏笋养竹的方法。

5.4.2造林后第1年,每株母竹留新竹1株~2株,留新竹1500株/hm2~2000株/hm2。

5.4.3第2年、第3年,每株母竹留新竹2株~3株,留新竹2500株/hm2~3000株/hm2。

5.4.4第4年,按成林标准留养,留新竹3000株/hm2~4500株/hm2,控制立竹量12000株/hm2~15000

株/hm2。

5.5套种

新造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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