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61.65-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65部分:接触者追踪管理信息系统

DB32/T 3761.65-2022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65: Contact Tracing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江苏省地方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3761.65-2022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7-19
实施日期
2022-08-19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接触者跨地区协查时使用的接触者追踪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运行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承担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相关职责的卫生健康(疾控机构)部门对接触者追踪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等。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溧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沈苏自动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起草人:
周扬、史烨梁、张永杰、魏星辰、曹婧婧、彭柳明、季英凯、沈征锴、徐金水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3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100

CCSC5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3761.65—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65部分:接触者追踪管理信息系统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COVID-19preventionandcontrol

Part65:Contactstracingand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

2022-07-19发布2022-08-19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3761.65—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系统功能性要求....................................................................2

5用户端............................................................................2

6系统管理要求......................................................................3

附录A(规范性)接触者追踪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元格式..................................5

I

DB32/T3761.65—2022

前言

DB32/T37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医疗机构;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农贸市场;

——第4部分:工业企业;

——第5部分:社区;

——第6部分:公共场所;

——第7部分:餐饮服务机构;

——第8部分:养老机构;

——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第10部分:公共厕所;

——第11部分:大型活动场所;

——第12部分:临时观察和隔离场所;

——第13部分:公共浴室;

——第14部分:影剧院;

——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16部分:考场;

——第17部分:建筑工地;

——第18部分:殡葬服务机构;

——第19部分:远洋船舶;

——第20部分:医疗废物处置机构;

——第21部分:环卫工人;

——第22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

——第23部分:放射诊断工作场所;

——第24部分:口腔疾病治疗;

——第25部分:公共汽电车;

——第26部分:入境人员转运车辆;

——第27部分:阳性物品污染场所;

——第28部分:方舱式应急CT防护要求;

——第29部分:封闭和封控区域;

——第30部分:高风险人员转运;

——第31部分:核酸采样点;

——第32部分:无疫小区建设;

——第33部分:港口口岸;

——第34部分:发热门诊;

——第35部分:医院手术室;

——第36部分:重症监护室;

——第37部分:血液净化中心;

II

DB32/T3761.65—2022

——第38部分:消化内镜中心;

——第39部分:超声医学工作场所;

——第40部分:新冠医疗废物管理;

——第41部分:预防接种单位;

——第42部分:运输机场;

——第43部分:客运航班;

——第44部分:货运航班;

——第45部分:核酸检测信息系统;

——第46部分:苏康码服务接口;

——第47部分:苏康码赋码转码管理;

——第48部分:人员密集型场所快速调查和处置;

——第49部分:流行病学调查;

——第50部分:德尔塔等变异株密切接触者判定;

——第51部分:人群监测;

——第52部分:方舱医院;

——第53部分:隔离管控人员定点医疗机构;

——第54部分:公安监管场所;

——第55部分:公路服务区;

——第56部分:非冷链进口货物;

——第57部分:入境邮件快件;

——第58部分:防控区域划分;

——第59部分:集中隔离场所管理系统;

——第60部分:集中隔离场所卫生应急处置;

——第61部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隔离后社区管控;

——第62部分:确诊病例出院后健康管理;

——第63部分:信息报送;

——第64部分:协查信息跨地区流转;

——第65部分:接触者追踪管理信息系统。

本文件为DB32/T3761的第65部分。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溧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苏州沈苏自动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扬、史烨梁、张永杰、魏星辰、曹婧婧、彭柳明、季英凯、沈征锴、徐金水。

III

DB32/T3761.65—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65部分:接触者追踪管理信息系统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接触

者跨地区协查时使用的接触者追踪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运行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承担新冠肺炎接防控工作相关职责的卫生健康(疾控机构)部门在接触者追踪管理信

息系统建设、运行等工作中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35273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接触者contacts

各级疾控机构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2

接触者追踪管理信息系统contactstracingand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

通过信息化手段和逻辑关系,将接触者的个人信息、接触方式、所在地区、流转地区、核酸检测结

果、健康监测结果、协查函等信息一体化,建立关于接触者追踪管理的智能化管理。

3.3

用户端clientside

主要应用于省、市、区县三级疾控中心,录入本地相关接触者信息和外省市发来协查函的接触者信

息,对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系统管理员可用于对各级单位权限管理,对操作有误的接触者追踪数据进

行修改。

1

DB32/T3761.65—2022

4系统功能性要求

4.1注册时采用实名制,准确填写所在机构、姓名、联系方式。同时要求系统操作人员具有责任感,

负责好本职工作,对填报数据负责。

4.2系统操作人员按照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配备,人员数量符合疫情防控管理办法要求。

4.3接触者现住地区修改只能由接触者所在县(市、区)疾控中心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修改,行政区划

代码符合GB/T2260的要求。

4.4接触者追踪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接触者跨地区协查场景下使用的信息系统,应符合不限于如下功能

规范:

a)个人隐私保护符合GB/T35273的要求。

b)密接、密接的密接等接触者支持区域化调整。

c)协查工作人员工作职能支持区域化配置。

d)支持与相关信息系统交换和共享信息。

5用户端

5.1用户端具备人员注册登录、机构变更、账号信息管理的功能,确保工作期间查看本地区权限内密

接、密接的密接等接触者数据。基础功能要求见表1,可在此基础上进行功能补充。

表1用户端功能配置

功能要求基本配置可选配置

注册√

工作人员注册登录

登录√

岗位调离√

机构变更

岗位信息√

协查人员权限分配√

权限管理

协查人员权限修改√

协查人员信息查询√

账号信息

协查人员信息修改√

感染源信息查询√

感染源信息修改√

感染源信息管理

感染源信息新增√

感染源信息删除√

接触者信息查询√

接触者信息导出√

接触者追踪管理生成协查函√

推送国家平台√

修改接触者基本信息√

2

DB32/T3761.65—2022

表1用户端功能配置(续)

关联/解除关联感染来源√

接触者追踪管理关联/解除次密关联密接√

采样检测录入√

查询接触者健康监测信息√

接触者健康监测

导出接触者健康监测信息√

查询接触者采样检测√

接触者采样检测

导出接触者采样检测√

查询协查函信息√

新增协查函信息√

协查函往来管理修改协查函信息√

录入接触者信息

导入接触者信息

值守联系方式查看修改值守联系方式√

查询重复的接触者信息√

接触者信息查重保留重复的接触者信息√

合并重复的接触者信息√

追踪工作量统计√

统计分析接触者管理统计√

接触者协查统计√

操作日志操作日志查询√

数据维护数据撤回√

疫情分类疫情数据管理√

5.2系统用户可线上对本地区接触者进行以下管理:

a)接触者信息录入和补充

b)接触者行程追踪与推送

c)健康管理信息录入

d)核酸检测信息填报

e)接触者身份排除

5.3系统管理员具备系统各项数据、各类人员权限、账号的管理功能。可对不同工作人员分配不同功

能的权限,对接触者隔离时间、核酸检测频次和工作人员入岗和离岗规则进行更新与变化。

6系统管理要求.

6.1应用性能

3

DB32/T3761.65—2022

6.1.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符合GB/T22239的基本要求。

6.1.2系统并发用户数应不小于1000,并发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s。

6.1.3普通运行时单个操作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高峰期运行时单个操作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s。

6.1.4页面浏览刷新延迟应小于5s。

6.1.5具备负载均衡能力。

6.2系统可靠性

6.2.1系统实现7×24h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不大于1d,平均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0.5h。

6.2.2每日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存储安全。建立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压力测

试及应急演练。

6.3运行维护

6.3.1建立完善的运维体系,保障系统稳定性。

6.3.2系统运维响应应满足以下要求:

a)运维时间实现7×24h。

b)系统故障响应时间不大于1h,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12h。

c)终端故障响应时间不大于2h,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24h。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关联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