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TT 0005-2022 涉外法务人员能力要求

T/SZTT 0005-2022 Foreign affairs legal personnel competency requirement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SZTT 0005-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12
实施日期
2022-12-12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涉外法务人员的基本要求、能力要求及其他。 本文件适用于涉外法务人员能力评审工作,相关用人单位的人员聘用、培训与考核可参照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4基本要求4.1原则4.1.1遵纪守法应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准绳,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相关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4.1.2诚实守信应提供客观和公正的服务,保证服务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全面履行承诺。4.1.3勤勉尽责应热爱事业,恪守职业操守,严谨求实,钻研业务,奋发进取,做好本职工作。4.1.4保守秘密应保守委托人和相关组织的商业秘密,维护、尊重其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4.1.5竞业避止应保守所服务组织和曾经服务过组织的商业秘密,并尊重其知识产权,依据与组织订立的契约,回避同业不正当竞争。4.1.6廉洁自律应公私分明,正确处理职业权利与职业义务的关系。4.2从业要求涉外法务人员从业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a)英语专业八级或同等英语能力及以上,具备良好的英语书面和口语能力;b)独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不因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而影响其独立判断;c)严格保守秘密,非因法定事由,在取得所服务组织授权或者相关信息公开之前,不应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因顾问工作而知晓的商业秘密及内部事务;d)结合涉外单位的需求及GB/T 27914-2011的相关要求,为所服务组织分析并提供周全的服务方案。5能力要求5.1知识要求涉外法务人员应具备的知识要求,详见表1。表1知识要求类别初级中级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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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中华博士协会(澳门)、香港中小企业工商联合会、日本Brain国际综合法律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辽宁润祺律师事务所、美国洛杉矶中华总商会、英国东亚文明研究中心、波兰CDA Business Incubator发展研究中心
起草人:
姜洋、陈朝晖、王孟夏、王翼彪、土桥正、小柴昌也、崔鸿鸣、孙效敏、裴建军、杨健、罗艺、王小林、荊珍、叶莉娜、曹巍、谭宇生、白春杨、詹续龙、蓝永山、胡剑锋、刘贺桐、王大哲、唐振宇、梁健、周雅静、杨佳音、李治骏、崔馨心、李思淼、王笑然、赵佳微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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