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699-2017 采光测量方法

GB/T 5699-2017 Method of daylighting measurement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5699-2017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5-12
实施日期
2017-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光测量一般要求、测量仪器,采光系数、采光达标面积比、亮度及材料光学参数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顶部、侧面采光的各类建筑,包括使用导光管采光系统的建筑采光测量。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大学、北京绿建软件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协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风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尚飞帘闸门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起草人:
林若慈、冉令华、罗涛、张欣、张滨、赵跃进、梁树英、张金乾、黄安、刘志东、刘启耀、刘攀
出版信息:
页数:21页 | 字数:4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采光测量方法

Methodofdaylightingmeasurements

GB/T5699-2017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2日

实施日期:2017年12月01日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5699-2008《采光测量方法》,与GB/T5699-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第6章中原有参考平面高度由0.8m改为工业建筑1m,民用建筑0.75m;

——将第6章中测量侧面采光的采光系统最低值改为测量采光系数平均值;

——删除了第6章中典型剖面测量采光系数的内容;

——第6章中增加了符合性评价内容;

——第7章中增加了采光达标面积比的计算;

——附录A中增加了晴天采光修正系数;

——增加了附录B,窗的不舒适眩光计算。

本标准由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大学、北京绿建软件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协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风光新能源技术

有限公司、尚飞帘闸门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若慈、冉令华、罗涛、张欣、张滨、赵跃进、梁树英、张金乾、黄安、刘志东、刘启耀、刘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5699-1985、GB/T5699-2008;

——GB/T13378-199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光测量一般要求、测量仪器,采光系数、采光达标面积比、亮度及材料光学参数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顶部、侧面采光的各类建筑,包括使用导光管采光系统的建筑采光测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5702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

GB/T20148日光的空间分布CIE一般标准天空

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JGJ/T119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JG211亮度计检定规程

JJG245光照度计检定规程

3术语和定义

JGJ/T1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导光管采光系统tubulardaylightingsystem

一种用来采集天然光,并经管道传输到室内,进行天然光照明的采光系统,通常由集光器、导光管和漫射器组成。

3.2(光)照度illuminance

E

表面上一点处的光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Φ)除以该面元面积(dA)之商,单位为勒克斯(lx)。

3.3亮度luminance

L

由公式L=d22

Φ/(dA·cosθ·dω)定义的量,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

式中:

dΦ——由指定点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体角dω内传播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lm);

dA——包括给定点的光束截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θ——光束截面法线与光束方向间的夹角,单位为度(°);

dω——指定方向的立体角,单位为球面度(sr)。

3.4反射比reflectance

ρ

在入射光线的光谱组成、偏振状态和几何分布指定条件下,反射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

3.5透射比transmittance

τ

在入射光线的光谱组成、偏振状态和几何分布指定条件下,透射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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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显色指数colourrenderingindex

R

光源显色性的度量。用被测光源下物体颜色和参考标准光源下物体颜色的相符合程度来表示。

3.7一般显色指数generalcolourrenderingindex

R

a

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八种标准颜色样品特殊显色指数的平均值。

3.8颜色透射指数transmittingcolourrenderingindex

RT

a

日光透过玻璃或其他透光材料后的一般显色指数。

3.9采光系数daylightfactor

C

在室内参考平面上的一点,由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假定和已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射光而产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产生的天空

漫射光照度之比。

3.10采光均匀度uniformityratioofdaylighting

U

参考平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与平均值之比。

3.11三刺激值tristimulusvalues

在给定的三色系统中,与所考虑刺激达到色匹配所需要的三参比色刺激量。在CIE标准色度系统中,用符号X、Y、Z和X、Y、Z表示三刺激值。

101010

3.12色品chromaticity

用CIE标准色度系统所表示的颜色性质。由色品坐标定义的色刺激性质。

3.13色品坐标chromaticitycoordinates

每个三刺激值与其总和之比。在X、Y、Z色度系统中,由三刺激值可算出色品坐标χ、у、z。

3.14不舒适眩光discomfort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不适宜,或在空间或时间上存在着极端的亮度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的视觉条件。本标准中的不舒适眩光特指由窗引起的不舒适眩光。

4一般要求

4.1测量目的

为检验实际建筑的采光状况,确定维护和改善采光的措施,以保障视觉工作要求和节省能源,应进行采光测量。采光测量可用于以下使用要求:

a)检验采光设施与相关采光标准的符合情况;

b)检验采光设施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情况;

c)进行采光设施采光效果的比较;

d)测量采光设施随时间和环境变化的情况。

4.2测量条件

4.2.1应在建筑正常使用和排除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进行采光测量。

注:不利影响指室内家具遮挡等因素。

4.2.2采光测量所用的检测仪器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

4.2.3操作人员应熟悉检测仪器的操作,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测量。

4.2.4操作人员应着深色衣服,并远离光接收器,以防止对接收器产生遮挡和反射。

4.2.5测量室内照度时,应熄灭人工照明。

5测量仪器

5.1(光)照度计

5.1.1采光测量所使用的照度计精度要求不低于一级。

5.1.2照度计的量程应满足0.1lx~1.0×105lx。

5.1.3照度计的检定应按JJG245进行。

5.2亮度计

5.2.1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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