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037-2021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与运营规范

DB12/T 1037-2021 DB12/T 1037-2021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Disability Assistive Employment Institution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1037-2021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1-21
实施日期
2021-03-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4

CCSA12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037—2021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与运营规范

Specificationfortheconstructionandoperationofauxiliaryemploymentinstitution

forthedisabled

2021-01-21发布2021-03-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1037—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西青区创美残疾人服务评估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翟震刚、穆怀静、孔琳艳、翟妙娟、宋倩、邱翔、孙义、王琼、张艳、杨彦、

白德耀、王虹翔、文玲、陈清刚、曲鸿儒、秦砖、李励、戚克敏、沈冬梅。

I

DB12/T1037—2021

引言

根据中国残联等8部门《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5〕27号)和《中国残

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残联厅发〔2017〕35号),结合本

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天津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

真分析了我市残疾人实际情况。根据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实际业务需求,进行了反复测

算,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了本文件的建设规模和水平,特制定本指导性技

术文件。

II

DB12/T1037—2021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与运营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术语、定义和总则、建设要求、运营管理、

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监督考核、服务评价与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内的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0001.1-2012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9-2008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26341-2010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GB/T27306-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WS/T698-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3术语和定义

GB/T26341-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残疾人disabledperson

在精神、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障碍,全部或部分丧失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来源:GB/T26341-2010,3.2]

3.2

辅助性就业auxiliaryemployment

组织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生

产劳动的一种集中就业形式。

注:在劳动项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环境、劳动形式、劳动报酬和劳动协议签订等方面相对普通劳动者较

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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