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LIC 0102-2023 生态井矿盐评价技术规范

T/CNLIC 0102-2023 Ecological well salt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NLIC 0102-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7-27
实施日期
2023-07-27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确立了生态井矿盐的评价总则,规定了基础性评价、指标性评价以及评价的组织与实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生态井矿盐产品及其组织生产的评价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江苏 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四川自贡驰宇盐品有限公司、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中国标准 化研究院、国家轻工业井矿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重 庆大学、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理工大学、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江苏省盐业协会、 北京中科标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阳、岳元媛、荀春、刘烨、王琼、马常春、陈啸啸、邹成华、张星文、 李传明、黄伟、李帮柱、谢兴胜、潘秀云、王志民、孟慧敏、曾华明、王茹、钟胜方、雷文杰、张以河、 陈结、李丹、高鹏、陈俊、姜磊、陈文、康慨、杨丽梅、何劲、贺寄清、李昱慧、李双双、王元堃、 陆薇、张翊涵、孔令朝、赵文清、王瑞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220.20

CCSX38

团体标准

T/CNLIC0102-2023

T/CNLIC00XX-202X

生态井矿盐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valuationofecologicalwellandrocksalt

2023-07-27发布2023-07-27实施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

T/CNLIC0102-2023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5基础性评价............................................................................3

6指标性评价............................................................................4

7组织与实施............................................................................8

附录A(规范性)生态井矿盐生产评价指标体系..............................................10

I

T/CNLIC010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江苏

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四川自贡驰宇盐品有限公司、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中国标准

化研究院、国家轻工业井矿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轻食品工业管理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重

庆大学、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理工大学、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江苏省盐业协会、

北京中科标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阳、岳元媛、荀春、刘烨、王琼、马常春、陈啸啸、邹成华、张星文、

李传明、黄伟、李帮柱、谢兴胜、潘秀云、王志民、孟慧敏、曾华明、王茹、钟胜方、雷文杰、张以河、

陈结、李丹、高鹏、陈俊、姜磊、陈文、康慨、杨丽梅、何劲、贺寄清、李昱慧、李双双、王元堃、

陆薇、张翊涵、孔令朝、赵文清、王瑞。

II

T/CNLIC0102-2023

生态井矿盐评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生态井矿盐的评价总则,规定了基础性评价、指标性评价以及评价的组织与实施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生态井矿盐产品及其组织生产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5009.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盐指标的测定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2904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13025.4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水不溶物的测定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6830商品条码储运包装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19420制盐工业术语

GB255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钾

GB268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DZ/T0313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NY/T391-202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QB/T5279食盐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94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用盐ediblesalt

食盐

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直接食用或用于食品加工的盐。

[来源:GB/T19420-2021,4.1.5]

3.2

井矿盐wellandrocksalt

以石盐矿石或地下天然卤水(不含沿海地下卤水)为原料制成的盐。

[来源:GB/T19420-2021,3.4]

1

T/CNLIC0102-2023

3.3

生态井矿盐ecologicalwellandrocksalt

以石盐矿石为原料,在开采、生产和加工全过程中,通过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以实现与生态环境和

谐共生且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而制成的高品质食用井矿盐(3.2)产品。

3.4

生态井矿盐评价evaluationofecologicalwellandrocksalt

为确定企业组织生产生态井矿盐(3.3)产品的生命周期中满足规定目标指标的管控程度所进行的

评估活动。

4总则

4.1评价原则

生态井矿盐评价应遵循:

a)全面性原则:在选取评价指标的过程中全面反映井矿盐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需求。

b)导向性原则:生态井矿盐评价内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要求,设计并选择能反映井

矿盐生产生命周期的要素、特征等关键信息。

c)可操作性原则:生态井矿盐评价内容实用,评价方法成熟、可行。评价指标体系数据资源可

采集、可量化,便于操作。

4.2评价体系

生态井矿盐评价体系包括基础性评价和指标性评价两部分。指标性评价包括资源属性评价、能源属

性评价、环境属性评价、品质属性评价、科技属性评价和高质量发展属性评价。

a)基础性评价,主要包括企业资质、生产装备、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等要素评价。

b)指标性评价,主要包括:

1)环境属性评价:主要包括产地环境和环境保护等要素评价;

2)资源属性评价:主要包括矿产资源、水资源、生产辅助资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要素评价;

3)能源属性评价:主要包括生态井矿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生态井矿盐生命

周期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要素评价;

4)品质属性评价:主要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和食品添加剂等要素评价;

5)科技属性评价:本属性为推荐项评价指标,主要包括科技创新能力和数字化水平等要素

评价;

6)高质量发展属性评价:主要包括企业效益发展、创新发展、市场发展、绿色发展、核心

竞争力等方面评价。

4.3生命周期

生态井矿盐生命周期见图1。

注1:蒸发结晶指多效蒸发结晶或者机械热压缩蒸发结晶。

注2:各环节先后顺序可根据工艺进行调整。

图1生态井矿盐生命周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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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础性评价

5.1评价指标

生态井矿盐基础性评价指标为必备条件,应在生态井矿盐初评阶段完成。出现不满足情况时应终止

评价。评价指标包括:

a)企业资质,

b)生产装备,

c)管理体系,

d)安全生产。

5.2企业资质

5.2.1评价要求

企业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并具备如下资质、资格或有效证照:

a)营业执照,

b)食品生产许可证,

c)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d)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e)采矿许可证,

f)安全生产许可证,

g)排污许可证。

5.2.2判定依据

5.2.1所列清单对应的资质、资格和证照齐备并在有效期内。

5.3生产装备

5.3.1评价要求

企业生产装备评价要求包括:

a)在蒸发结晶、脱水、干燥、计量包装过程,应具备满足生态井矿盐产品生产需要和质量要求

的独立生产设备设施;

b)采用国内领先的技术、工艺和装备;

c)不应使用国家、行业明令淘汰或禁止的材料;

d)不应超越范围选用限制使用的材料;

e)制盐主要设备及其他与盐接触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应由耐腐蚀、防污染、无毒、无害的

材料制成。

5.3.2判定依据

企业关于符合要求的自我声明、现场核查结果及其他佐证材料。

5.4管理体系

5.4.1评价要求

企业所建立的管理体系应覆盖生态井矿盐产品生产全过程,并持续改进。企业通过认证的管理体系

应包括:

a)质量管理体系,

b)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c)环境管理体系,

d)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e)能源管理体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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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判定依据

具有5.4.1所列体系清单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

5.5安全生产

5.5.1评价要求

安全生产评价要求包括:

a)近三年应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

b)应通过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二级或二级以上考评;

c)应建立双重预防长效机制。

5.5.2判定依据

现场核查结果、矿山安全标准化证书、企业自我声明及其他佐证材料。

6指标性评价

6.1评价指标

指标性评价指标主要包括:

a)环境属性评价,

b)资源属性评价,

c)能源属性评价,

d)品质属性评价,

e)科技属性评价,

f)高质量发展属性评价。

6.2环境属性评价

6.2.1评价指标

环境属性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产地环境、环境保护。

6.2.2产地环境

6.2.2.1评价要求

产地环境评价要求包括:

a)生态环境应良好;

b)生产区及管理区应无垃圾、废石乱扔乱放,生产现场管线应无跑、冒、滴、漏现象;

c)生产区空气质量应符合NY/T391-2021表1中规定的空气质量要求;

d)矿区应保持清洁、卫生;

e)矿区应距离化学工业区大于5 km,应距离污染源大于1 km。

6.2.2.2判定依据

判定依据包括:

a)针对6.2.2.1c)的要求,依据生态环境部门(或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b)现场核查结果及其他佐证材料。

6.2.3环境保护

6.2.3.1评价要求

环境保护评价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a)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b)污染物排放不应超过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排放总量,并提供污染物排放清单。

c)燃煤锅炉的废气体排放限值: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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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尘不应大于10 mg/m3;

3

2)二氧化硫(SO2)不应大于35 mg/m;

3

3)氮氧化物(NOx)不应大于50 mg/m。

d)宜对工业废水进行零排放处理,需排放的应经处理后回收利用或达标排放。

e)生活污水应经处理后回收利用或达标排放。

f)应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无法实现综合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国家和地方标准合规贮存

和处置。

6.2.3.2判定依据

生态环境部门(或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或现场核查结果。

6.3资源属性评价

6.3.1评价指标

资源属性评价指标包括:

a)矿产资源,

b)水资源,

c)生产辅助资源,

d)资源综合利用。

6.3.2矿产资源

6.3.2.1评价要求

生态井矿盐矿产资源应符合DZ/T0313的要求,宜通过政府或第三方机构组织的绿色矿山评价。

6.3.2.2判定依据

获得政府或第三方机构组织的绿色矿山评价有效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

6.3.3水资源

6.3.3.1评价要求

水资源评价要求包括:

a)采卤用水水源为地表水:应满足GB3838中Ⅲ类及以上水质要求,且不应检出阴离子表面活

性剂;

b)采卤用水水源为地下水:应满足GB/T14848中Ⅲ类及以上水质要求,且不应检出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c)配料用水:应符合GB5749中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的要求。

6.3.3.2判定依据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结果报告。

6.3.4生产辅助资源

6.3.4.1评价要求

生产辅助资源包括加工助剂、限定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相关评价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a)加工助剂:

1)卤水净化过程宜使用物理方法,采用其他方法时应选用食品级加工助剂;

2)蒸发结晶过程不应使用加工助剂;

3)生产过程不应使用阻垢剂。

b)限定食品添加剂:

1)不应使用除碘强化剂和氯化钾之外的任何食品添加剂;

2)碘强化剂应符合GB2687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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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氯化钾应符合GB25585的规定。

c)包装材料:

1)与盐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物材料质量应符合GB4806.1的要求;

2)包装材料宜用可回收材料,宜选用易于回收的天然材料制成的包装。

6.3.4.2判定依据

与生态井矿盐生产相关的采购记录、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和配料记录等、现场核查结果,及其

他佐证材料。

6.3.5资源综合利用

6.3.5.1评价要求

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指对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其评价要求包括:

a)应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

b)应选用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的工艺技术对共伴生资源进行加工处理和综合利用。

6.3.5.2判定依据

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可、第三方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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