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543.2-2023 智慧矫正 第2部分:应急管理

DB33/T 2543.2-2023 Smart Correction Part 2: Emergency Management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543.2-2023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4-29
实施日期
2023-05-29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01

CCSA90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543.2—2023

智慧矫正第2部分:应急管理

Smartcommunity-corrections—Part2:Emergencymanagement

2023-04-29发布2023-05-29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543.2—2023

前言

本部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部分是DB33/T2543《智慧矫正》的第2部分。DB33/T2543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信息化核查;

——第2部分:应急管理;

——第3部分:心理矫正;

——第4部分:区块链存证应用。

请注意本部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浙江省司法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桐乡市司法局、嘉兴市司法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杭州简臻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嘉识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杜旭亮、劳泓、彭磊、金晶、葛白、孙培梁、蔡加龙、甘海钟、张建华、王坤、

梁艳华、项圆圆、余晓珍。

I

DB33/T2543.2—2023

智慧矫正第2部分:应急管理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智慧矫正应急管理的总体要求、应急预防、应急处置、应急善后、信息保护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智慧矫正应用中的应急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部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部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部分。

GB/T2261.1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35273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39477信息安全技术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技术要求

SF/T0015—2021社区矫正基础业务系统技术规范

SF/T0055—2019社区矫正术语

DB33/T2543.1—2022智慧矫正第1部分:信息化核查

3术语和定义

SF/T0055—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community-correctionsintegratedinformationplatform

纵向贯通部、省、市、县、乡五级,横向联通法院、检察院、公安和相关部门,融合大数据分析、

人工智能、移动互联和物联网等技术,集成社区矫正各项智慧化融合应用,具备社区矫正全业务、全流

程和全时段智能化统一运作管理功能的业务应用集成。

[来源:SF/T0055—2019,5.2]

3.2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community-correctionsemergency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执行期间,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负面舆情,

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4总体要求

4.1联动创建

1

DB33/T2543.2—2023

4.1.1应与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为平台)中的其他应用模块形成业务数据联动。

4.1.2应利用平台及其他信息化手段构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基层治理及社会协助力量联动

的应急机制。

4.2人员保障

4.2.1县(市、区)级社区矫正机构应根据辖区内列管社区矫正对象人数的一定比例配置应急人员。

应急人员的构成及对应职责按表1的规定。

表1应急人员构成及职责要求

人员构成职责要求

应急信息日常核查人员负责应急信息的常态化核查、研判与预警工作

应急处置指挥人员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整体指挥与协调

应急处置人员

应急处置执行人员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执行工作

应急处置协助人员负责心理等专业性应急协助工作

4.2.2应构建应急人员数据库,采集配置的应急人员信息并录入数据库中。采集并录入的应急人员信

息要求按附录A表A.1的规定。

4.3预案建设

4.3.1应根据已有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信息记录、相关研究性成果等构建社区矫正应急处置案例知识

库和应急预案库。

4.3.2宜利用人工智能等手段学习案例知识库和应急预案库,探索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发展机

理,形成应急预案全智能匹配机制。

5应急预防

5.1风险辨识

应根据平台中信息化核查、心理矫正等应用模块所产生的数据以及智能物联设备捕捉到的数据对社

区矫正对象的风险行为进行提前辨识。表2给出了可能为风险行为的信息内容。

表2可能为风险行为的信息内容

序号信息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在信息化核查中产生“进入禁止区”“停留超时”“人机分离”“越界”“长时间关机”等结果

1

信息

社区矫正对象在心理测评中出现“有明显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有自杀念头”“情绪高度异常”等心理行

2

为信息

3社区矫正对象以隐蔽性形象外出或携带具有危险性物品、管制器具外出

4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禁止令或与不良人员频繁见面或出现掩藏性行为

5社区矫正对象在互联网发表不当言论

6从其他政府部门或社会机构接收到的异常信息

7其他可能形成风险的行为

2

DB33/T2543.2—2023

5.2风险控制

5.2.1应对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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