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701-2011 模型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GB/T 26701-2011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odel product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6701-2011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6-16
实施日期
2011-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3)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玩具检测技术中心、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竹尾田玩具厂/比美高精密模具(东莞)有限公司、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
起草人:
梁澄波、江丽媛、王龙、陈雁升、易彬、张艳芬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2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97.200.50

Y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26701—2011

模型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formodelproducts

2011-06-16发布2011-12-01实施

GB/T26701—2011

目次

前言m

i范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技术要求3

4.1安全要求3

4.2性能要求4

4.3外观要求5

4.4标志和说明5

5试验方法6

5.1安全检验6

5.2性能检验6

6缺陷分类7

7型式试验的合格判定原则8

7.1型式试验的适用情况8

7.2合格判定原则8

附录A(规范性附录)纯收藏型模型9

附录B(资料性附录)遥控模型的无线电遥控器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激光辐射警告标记及说明标记规范11

T

GB/T26701—2011

a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及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玩具检测技术中心、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竹尾田玩具厂/比美高精密模具(东莞)有限公司、北京中轻联认证

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澄波、江丽媛、王龙、陈雁升、易彬、张艳芬’

m

GB/T26701—2011

模型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1范

本标准规定了模型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缺陷分类及合格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小于或等于36V或不带电,预定供14岁以上青少年及成人收藏、玩耍或使

用的模型类产品,包括静态或动态的航空航天模型、航海模型和车辆模型等。

对纯收藏型模型产品的附加要求在规范性附录A中给出。

本标准不适用下列产品:

——竞赛专用模型;

——非商业流通的模型产品;

——内燃机驱动的模型产品;

——风筝。

注:变压器和电池充电器不被认为是模型,即使它们随模型一起提供。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2005年]信息产业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模型model

外形或功能仿真度较高、且做工精细的供14岁以上青少年及成人收藏、玩耍或使用的产品。

3.2

静态模型staticmodel

无驱动机构的模型产品。

3.3

动态模型dynamicmodel

具有驱动机构的模型产品。

3.3.1

电动模型electricmodel

通过电能驱动的无控制器的动态模型产品。

3.3.2

线控模型linecontrolmodel

通过导线进行控制、操作的电动模型产品。

1

GB/T26701—2011

3.3.3

遥控模型remotecontrolmodel

通过无线电、红外线等传输方式进行控制、操作的动态模型产品。

3.4

弹射模型projectilemodel

采用预定的蓄能或非蓄能方式发射弹射物体的动态模型产品。

3.5

额定电压ratedvoltage

由制造厂为模型产品规定的电压。

3.6

工作电压workingvoltage

当模型供以额定电压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运行时所承受的最高电压。

注:考虑开关的动作或灯的失效所引起的电压变化,但瞬间电压的影响可忽略。

3.7

表面闪烁surfaceflash

火焰在材料表面迅速蔓延,但材料的基体结构并未燃烧。

3.8

可触及accessible

能被GB6675中所描述的可触及探头B轴肩之前的任何部分接触到。

3.9

毛刺burr

由于材料切割或加工得不平整而出现的粗糙部分’

3.10

正常使用normaluse

按模型的操作说明,或按传统或习惯的、明显的操作方式对模型进行收藏、玩耍和使用。

3.11

额定输入功率ratedpowerinput

由制造厂为模型产品规定的输入功率。

3.12

可更换电池replaceablebatter

不破坏模型就能更换的电池。

3.13

激光器laser

主要通过受控受激发射的过程而产生或放大波长在180nm~lmm范围的电磁辐射装置。

3.14

发光二极管(LED)lightemittingdiode(LED)

在半导体内通过辐射再激活产生波长在180nm〜1mm范围内的电磁辐射的半导体p-n结器件。

3.15

纯收藏型模型collectionmodel

外形或功能仿真度高、与物品原形成比例缩放且做T精细的供14岁以上青少年及成人收藏的

模型。

2

GB/T26701—2011

4技术要求

4.1安全要求

4.1.1材料

4.1.1.1材料质量

所有材料目视检查应清洁干净、无污染。

4.1.1.2木质材料

木质制品不应有虫蛀。

4.1.1.3毛绒材料

毛绒面料遇火后不应产生表面闪烁效应’

4.1.2毛刺和锐利边缘

模型产品及其零部件的可触及部分应无毛刺和非功能性锐利边缘。航海模型和航空模型的动力螺

旋桨的边缘除外,但此类产品应设有符合4.4.3.1的螺旋桨警示说明。

可组装的模型,在组装前后都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4.1.3表面温升

电动模型的正常工作温升(包括正常充电条件的可充电电池温升)、温控器短路温升、电机堵转温

升、电路故障温升按GB19865—2005第9章进行测试,应符合:

电动模型产品的手柄、旋钮及其他易被手触及的部件的表面温升不应超过下列值:

——30K金属部件;

——40K玻璃或陶瓷部件;

50K塑料或木制部件。

如果电动模型产品的其他可触及表面温升超过上述值,则应设有符合4.4.3.3的高温警示说明。

而且,在试验期间:

——密封剂不应流出来;

——不应喷射出火焰或熔融金属;

——不应产生危险的物质,如危险数量的有毒气体或可燃性气体;

——蒸汽不应在产品内积聚;

——外壳变形不应达到有损本标准符合性的程度;

——电池不应泄漏有害物质或爆裂;

——材料(包括棉纱布)不应烧焦。

4.1.4结构

4.1.4.1工作电压

当模型产品以额定电压供电时,其任何两个部件之间的工作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o

注:如无其他说明,本标准中的电压值是指有效值。

4.1.4.2水中使用的模型

预定在水中使用的模型产品不应使用变压器供电。

4.1.4.3石棉

模型产品不应含有石棉。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符合性。

4.1.4.4弹射物端部

弹射模型的弹射物前端部件应使用软质或弹性材料进行保护。

4.1.4.5电池室

模型的电池室结构应保证电池不能反装连接;除非模型产品在进行电池反接试验后,电池不应出现

3

GB/T26701—2011

4.1.3所描述的非正常发热、漏液等有害现象。

4.1.4.6可充电电池

可充电电池应符合a)或b):

a)当可充电电池置于模型内时,应不可能对其充电。

b)当可充电电池置于模型内充电时,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所提供的连接方式能确保充电时极性正确;

•在充电期间,模型不可能运行;

•不能通过模型对其他电池充电。

4.1.5电线的保护

模型产品的电线槽应光滑且无锐利边缘和尖端,裸露的电线和发热元件应是刚性的且被固定。

4.1.6输入功率

输入功率大于25W或25VA的变压器供电的模型,其输入功率不应超出额定输入功率的20%。

通过测量检查其符合性。测量应在模型产品输入功率已稳定且达到正常工作温度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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