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583-2005 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GA/T 583-2005 The regulation of the infrared photography and videography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T 583-200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5-12-26
实施日期
2006-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分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红外照相、录像方法。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省公安厅
起草人:
单大国、杨洪臣、富海军
出版信息:
页数:5页 | 字数: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310

A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583-2005

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Theregulationoftheinfraredphotographyandvideography

2005-12-26发布2006-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T583-2005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省公安厅。

本标准起草人:单大国、杨洪臣、富海军。

GA/T583-2005

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外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红外照

相、录像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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