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442-2008 毛皮生产安全卫生规程

GB/T 14442-2008 Safety and health regulation for fur manufacture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4442-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2-15
实施日期
2009-10-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8)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皮生产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和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将原料皮经准备、鞣制、染整及加工成裘皮或毛革两用皮的毛皮生产企业、车间和作业场所。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皮革协会
起草人:
王勇毅、郭文宏、郭建中、姜亢、林秀山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1D0

C70

圆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4442--2008

GB/T

14442--1993

代替GB/T

毛皮生产安全卫生规程

andhealthforfurmanufacture

Safetyregulation

2008—12—15发布

宰瞀粥鬻瓣警糌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仪“’

14442--2008

GB/T

刖罱

14442

本标准代替GB/T1993(毛皮生产安全卫生规程》。

本标准与GB/T14442--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厂房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部分条款;

——删除部分条款,调整了部分文字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皮革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勇毅、郭文宏、郭建中、姜亢、林秀山。

本标准1993年6月10日首次发布,2008年第一次修订。

毛皮生产安全卫生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皮生产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和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将原料皮经准备、鞣制、染整及加工成裘皮或毛革两用皮的毛皮生产企业、车间和作

业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安全色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厂房和工作场所

3.1厂房结构应坚固,建筑材料应具有较强的耐腐蚀和防潮湿性能;湿作业厂房应优先选用单层建筑。

3.2厂房应具备良好的采光、采暖设施;高温、高湿和散发有害气体的厂房应适当加高,留足开窗面积。

3.3湿作业车间的地面应符合耐腐蚀和导热性小的要求。根据水和其他液体的用量,地面应设计建造

相应的排水设施,留足排水坡度并做防滑处理。

3.4合理存放车问内的半成品毛皮,并保留适当宽度的安全通道。

3.5原料皮仓库和作业场所应建在干燥的、不会被水淹没的地段}用地范围的选择应符合卫生防疫的

有关规定;地面应有排水沟和污水排出设施;屋顶及墙壁应平整、光滑、无缝隙。

3.6建筑防火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50052,GB50054以及GB50058的有关规定。

3.7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GB

3.8工业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应将作业场所和非作业场所分开设置;污

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在产生职业危害的车间与

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问设有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

3.9作业场所不得采用循环空气作热风采暖和空气调节。

4机器设备

4.1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技术措施

5083的相关规定,机器设备上可能对人造成伤害的转动零部件,如

4.1.1使用的生产设备应符合GB

l

14442—2008

GB/T

传动带、转轴、传动链、链轮、带轮、齿轮等应设防护装置。

4.1.2机器设备上可能发生断裂、松动、脱落或机械能释放对人造成伤害的零部件,如电动机、离合器、

砂轮、联接件、紧固件等应设置防护罩(套)或防松装置。

2894要求,运转中的转鼓、转笼、划槽及电气

4.1.3工作危险区应设置警戒标志,警戒标志应符合GB

设备等应选择栏、网、罩、盖等适宜的防护装置。

4.1.4刀轴类机器及轴式供料机器应在供料、传送辊前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a)对于刀轴类机器,应在操作者易触及的刀辊、供料辊前设可调式安全活动挡板;

b)2893的规定执行;

安全活动挡板涂色按GB

c)推荐采用气动式、光线式、感应式等具有联锁装置的安全控制装置。

4.1.5刀轴类机器装换新刀片应保证嵌装质量,经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使用。

4.1.6具有液压系统的机器设备:

a)应设过载保护装置,安全阀、溢流阀及管路必须定期校验及清洗;

b)液压油按机器设备和季节的要求定期过滤、更换,保持清洁;

c)最大油压不得超过系统内所使用元件的安全工作压力;

d)压力表及显示装置应清晰、灵敏、准确、可靠。

4.1.7电气设备和供配电线路应定期测定其主要安全参数,发现异常及时维修。

4.1.8电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应保护接零并按规程要求加装重复接地装置。移动式

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或隔离变压器。

4.1.9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应定期检修,保持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关联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