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1135-2016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41/ 1135-2016 Industrial Water Pollution Emission Standards for Chemical Industry (Indirect Emission)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 1135-2016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01-12
实施日期
2016-07-0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

Z60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1135—2016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2016-01-12发布2016-07-01实施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41/1135—2016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3

4水污染物控制要求...................................................................4

5水污染物监测要求...................................................................6

6实施与监督.........................................................................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污染物浓度监测分析方法.........................................8

I

DB41/1135—2016

II

DB41/1135—2016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

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河南省化工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行为,防范化工行业潜在环境风险,保障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满足环境管理需要,促进河南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南省化工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

执行。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大学、郑州

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洁、匡文辉、徐洪斌、刘驰、宋波、王小玲、刘迎旭、李哲、谷中鸣。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兖少锋、耿颖、曹瑞梅、李雪萍、杨苗青、杜晋立。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1月12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III

DB41/1135—2016

IV

DB41/1135—2016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

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水排放管理;国家或河南省颁布有行业排放标准并包括有间接排

放限值规定的化工企业,不适用于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6水质总铬的测定

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9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0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2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84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7494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9803水质五氯酚的测定藏红T分光光度法

GB/T11889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11890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5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2水质硒的测定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11903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11906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11907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0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11911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DB41/1135—2016

GB/T11912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13192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3195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13896水质铅的测定示波极谱法

GB/T14204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5505水质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5959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

GB/T16489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T58水质铍的测定铬菁R分光光度法

HJ/T59水质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60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

HJ/T70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HJ/T72水质邻苯二甲酸二甲(二丁、二辛)酯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HJ/T73水质丙烯腈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74水质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83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HJ/T84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32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HJ/T19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199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200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341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试行)

HJ/T345水质铁的测定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试行)

HJ/T39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478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HJ484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485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HJ486水质铜的测定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HJ487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HJ488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489水质银的测定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

HJ490水质银的测定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

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502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

HJ503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2

DB41/1135—2016

HJ505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535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6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537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

HJ585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HJ586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HJ591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592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597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601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HJ620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

HJ621水质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636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637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9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48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HJ665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666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667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668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670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671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676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HJ686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694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HJ700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716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744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757水质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776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CJ/T51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EJ/T900水中总β放射性测定蒸发法

EJ/T1075水中总α放射性浓度的测定厚源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DB41/1135—2016

3.1

化工企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规定的制造业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企业。

3.2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污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

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

区、产业集聚区、工业聚集地等)污水处理厂等,其污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3.3

间接排放

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4水污染物控制要求

4.1化工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应执行表1、表2的规定,其中总氮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其它水污染物项目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4.2常规水污染物项目必须执行,见表1,特征水污染物项目根据化工企业排放水污染物类别、排入

的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进水要求选择控制,见表2。

4.3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进水要求严于本标准时,化工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应按照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要求执行。

4.4化工企业排放其它影响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的水污染物,化工企业应告知公共污水处理系

统并根据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确定相关标准,报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表1常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

序号污染物项目单位间接排放限值

监控位置

1水温℃35

2pH—6~9

3悬浮物mg/L150

4色度倍70

化工企业

5化学需氧量mg/L300污水总排口

6五日生化需氧量mg/L150

7氨氮mg/L30

8总氮mg/L50

9总磷mg/L5

4

DB41/1135—2016

表2特征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

序号污染物项目单位间接排放限值

监控位置

1总汞mg/L0.02

2烷基汞mg/L不得检出

3总镉mg/L0.05

4总铬mg/L1.0

5六价铬mg/L0.2

6总砷mg/L0.35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

7总铅mg/L0.5

排放口

8总镍mg/L0.5

9总铍mg/L0.003

10总银mg/L0.5

11苯并(a)芘mg/L0.00003

12总α放射性Bq/L1

13总β放射性Bq/L10

14总铜mg/L1.0

15总锌mg/L5.0

16总锰mg/L2.0

17总铁mg/L10

18总硒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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