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791-2008 自行车 照明设备

GB/T 22791-2008 Bicycles—Lighting equipment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31887.1-2019 |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2791-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10-03-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照明设备(以下简称照明设备)的术语、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说明书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QB 1714中规定的普通自行车、轻便自行车、运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一般用途自行车用照明设备。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浙江浦江力霸皇自行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蕾强、张旭、王东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3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犐犆犛43.150

犢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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犌犅227912008犐犛犗674211987

自行车照明设备

犅犻犮犮犾犲狊犔犻犺狋犻狀犲狌犻犿犲狀狋

狔犵犵狇狆

国家标准ㅤ可打印ㅤ可复制ㅤ无水印ㅤ高清原版ㅤ去除空白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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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674211987CclesLihtinandre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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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lectivedevicesPhotometricandhsicalre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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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LihtineuimentIDT

ggqp

20081230发布2010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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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前灯的光学要求2

5后灯的光学要求4

6摩电机5

7电池5

8开关的性能(如果有开关)6

9环境要求6

10标记8

11说明书8

附录(规范性附录)各种典型的细丝灯

A9

附录(规范性附录)振动试验机

B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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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犌犅227912008犐犛犗674211987

前言

本标准的条、条、条、条、第章、条、条、条、条、

4.1.14.25.1.15.267.1.17.1.27.2.17.2.2

第章、条、条、条、条、条、条、条、第章和第章为强制

89.19.2.19.3.19.4.19.5.19.6.19.7.11011

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等同采用:《自行车照明和反射器装置光学和物理要求第部分:照明

ISO6742119871

设备》。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一词改为“本标准”;

———将:的第章和第章的相关内容合并成本标准第章,故使第章及后面章

ISO6742119871212

节号作相应调整;

———ISO3768已改版为ISO9227;

———已被我国采标,国家标准为—;

IEC86GB8897.22005

———已被废除,本标准引用/,该标准等同采用;

IEC285GBT22084IEC61951

———由于IEC的标准改变其编号位数,即原IEC61升位成IEC60061。

本标准的附录和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AB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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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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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照明设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照明设备(以下简称照明设备)的术语、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说明书等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QB1714中规定的普通自行车、轻便自行车、运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一般用途

自行车用照明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电池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

GB8897.2GB8897.22005IEC6008622001MOD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所有部

GBT22084

分)(/—,:(所有部分))

GBT220842008IEC619512003

QB1714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

ISO9227人造环境中的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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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60061灯头和灯座互换性和安全控制标准

CIE15比色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自行车犮犮犾犲

仅借骑行者的人力,主要以脚蹬驱动,至少有两个车轮的车辆。

3.2

两轮自行车犫犻犮犮犾犲

有两个车轮的自行车。

3.3

前灯犺犲犪犱犾犪犿

向自行车的前方照射白色或选择性黄色光,用以表示该自行车在公路上面,同时也对前方道路提供

额外的照明。

3.4

后灯狉犲犪狉犾犪犿

向自行车的后方发出红光,借以提示该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

3.5

细丝灯犳犻犾犪犿犲狀狋犾犪犿

是一个元件,由于通电时炽热后,发出光亮的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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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基准轴线犪狓犻狊狅犳狉犲犳犲狉狀犮犲

由制造企业确定的一个特定的水平轴线,当灯在使用和测试时,以它作为基准方向(见图)。

3.7

基准中心犮犲狀狋狉犲狅犳狉犲犳犲狉狀犮犲

基准轴线和灯光射出平面的交点(见图)。

图基准轴线和基准中心

3.8

光束中心犫犲犪犿犮犲狀狋狉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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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测量屏幕上可以看到的,亮度不小于光束最大亮度犐80%的光的图像的中心区。

max

3.9

额定电压狉犪狋犲犱狏狅犾狋犪犲

标出在细丝灯上的电压。

3.10

试件狌狀犻狋犳狅狉狋犲狊狋

整套照明设备,并包括必要的电源。

3.11

标准光通量狉犲犳犲狉犲狀犮犲犾狌犿犻狀狅狌狊犳犾狌狓

细丝灯规定的光通量,前、后灯的光学特性以它来衡量。

3.12

系统狊狊狋犲犿

包括前、后灯,电池组和/或摩电机,以及连接导线。

4前灯的光学要求

4.1亮度

4.1.1亮度值

光束在图所示的测试点和,以及区域的亮度值应达到如下要求:

2ABC

400cd≤犃≥0.8犐;

max

犅≥0.5犐;

max

犆≤120cd。

—/:

犌犅227912008犐犛犗674211987

H———通过基准轴线的水平面;

V———通过基准轴线的垂直面;

U———水平面以上的弧度;

D———水平面以下的弧度;

L———垂直面之左的弧度;

R———垂直面之右的弧度。

图2前灯的测试点的位置

在平面上的两个点,和上的两个点所形成的区间范围内任何一点上的亮度均不应低

VB3.5°DB

于0.5犐。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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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以及和所形成的区间范围内任何一点上的亮度均不应低于。

15°U15°D80°L80°R0.05cd

在平面以上任何点上,其亮度均不应超过。

H120cd

4.1.2试件

前灯应装上制造厂规定的细丝灯,并按制造厂规定的额定电压点亮到它的标准光通量。

注:可适用的细丝灯的详细数据见附录。但自行车用的细丝灯已作为今后的标准课题,待该标准一经发布,

AIEC

附录即予以撤消,应引用标准。

AIEC

4.1.3试验测量

亮度的测量所采用的测试距离应大到足以使平方反比定律有效。

应将灯的基准中心视作为光源。接收器对于灯的基准中心的视角应不小于且不大于。试验测

10′1°

量时,点(平面上处)应处于光束中心内。除了光束中心外,其他各点允许有的几何误差。

AV3.5°D15′

4.2光色

4.2.1白色光

白色光的色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1犆犐犈规定的白色光的色度坐标

犡0.2850.4530.5000.5000.4400.285

犢0.3320.4400.4400.3820.3820.264

4.2.2选择性黄色光

选择性黄色光的色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2犆犐犈规定的选择性黄色光的色度坐标

犡0.4660.4770.5410.524

犢0.5000.5150.4510.442

—/:

犌犅227912008犐犛犗674211987

4.2.3视觉比较

凭借视觉来检验发射光的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