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1/T 581.1-2019 武汉市桥梁隧道养护技术规程 第1部分:桥梁

DB4201/T 581.1-2019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01/T 581.1-2019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9-12
实施日期
2019-10-12
发布单位/组织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武汉市桥隧养护技术的基本规定、检测与评估、上部结构养护、下部结构的养护、抗震设施和减振设施、附属设施的养护、安全管理、信息和档案资料管理、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武汉行政区域内已运营使用的一般城镇道路上桥梁及公园广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过的桥梁的养护;不适用于轨道交通桥梁。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40

P28

DB4201

武汉市地方标准

DB4201/T581.1—2019

武汉市桥梁隧道养护技术规程

第1部分:桥梁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maintenanceforbridgeandtunnelinWuhan—

Part1:Bridge

2019-09-12发布2019-10-12实施

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发布

DB4201/T581.1—2019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符号..............................................................................3

5基本规定..........................................................................3

6检测与评估........................................................................7

7上部结构的养护...................................................................21

8下部结构的养护...................................................................40

9抗震设施和减振设施...............................................................45

10附属设施的养护..................................................................46

11安全管理........................................................................51

12信息和档案资料管理..............................................................57

13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59

附录A(资料性附录)城市桥梁日常巡查和经常性检查报表..............................61

附录B(资料性附录)城市桥梁资料卡.................................................63

附录C(资料性附录)城市桥梁设备量年报表...........................................66

附录D(规范性附录)桥面系各评价要素评分等级、扣分值表.............................67

附录E(规范性附录)城市桥梁检测评估项目和频次表...................................82

附录F(资料性附录)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设备表.......................................86

附录G(规范性附录)施工作业控制区相关道路区域.....................................87

附录H(资料性附录)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8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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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铁大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桥梁维修管理处、武汉城市公共设施运营

发展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汉阳市政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武汉路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侍刚、吕宏奎、江淦、李鸥、何祖发、伍贤智、孙连峰、吕慧敏、崔清强、吴

美艳、朱继祥、南京、杨捷、谢焕龙、张伟、李素兰、苏利、许标、柳胜、韩伟龙、谢佚、陈文林、李

聪、凃峰、田路、邓妮芬、袁新昌、张少星、林燕华、熊鹰、赵青海、王国培、杨秋萍、刘尚茂、张文

斌、孙诗和、李匡华、甘建春、陈卫民、吴启明、骆俊、李奕、贺小川、肖祥、黄煜诚、李朝晖、荆武、

罗艳明、张守城。

III

DB4201/T581.1—2019

武汉市桥梁隧道养护技术规程

第1部分:桥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武汉市桥隧养护技术的基本规定、检测与评估、上部结构养护、下部结构的养护、抗

震设施和减振设施、附属设施的养护、安全管理、信息和档案资料管理、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武汉行政区域内已运营使用的一般城镇道路上桥梁及公园广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过的

桥梁的养护;不适用于轨道交通桥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8923.2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2部分:已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局部

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

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BS7799-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CJJ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3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T233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

CJJ/T235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范

CJJ/T239城市桥梁加固技术规程

GA/T900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

JT/T1037公路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桥梁citybridge

城市范围内连接或者跨越城市道路、铁路、河流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桥梁。

3.2

养护maintenance

为了确保城市桥梁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和安全运营,而进行的检查、检测、评估、养护维修、安

全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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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保养小修routinemaintenance

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的工程项目。

3.4

中修工程medium-sizedmaintenance

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一般性损坏进行维修,恢复其原有的技术水平和标准的工程项目。

3.5

大修工程overhaulengineering

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恢复到原有技术水平和标准,或在原技术

等级范围内对桥梁结构进行维修改造的工程项目。

3.6

加固工程strengtheningengineering

当桥梁构造物局部损坏或承载能力不足时,对桥梁结构采取补强、修复、调整内力等措施,从而满

足结构承载力及设计要求的工程。

3.7

改扩建工程reconstructedandextensionengineering

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因不适应现有的交通量、载重量增长、通航或泄洪等要求,需提高技术等

级,或因显著提高其运行能力而进行的工程,或因桥梁结构严重损坏,需要恢复技术等级标准,拆除重

建的工程。

3.8

抢修emergencyrepairofbridge

当桥梁因水毁等自然灾害及超载、意外事故造成中断交通或严重影响通行的破坏时,所采取的迅速

恢复交通的工程措施。

3.9

安全保护区域protectionregion

城市桥梁垂直投影面周边一定距离范围内的水域或陆域。

3.10

超重车辆overweightvehicles

总重或轴重超出桥梁设计荷载标准或桥梁管理部门规定限载量的车辆。

3.11

特殊结构specialstructure

结构受力复杂和在养护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桥梁,如系杆拱桥、悬索桥和斜拉桥等。

3.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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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桥梁安全监测系统safetymonitoringsystemforurbanbridges

由安装在一座桥梁上的传感器以及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处理与管理等软硬件构成,对桥梁的荷载

与环境作用以及桥梁结构性能参数进行测量、收集、处理、分析,并对桥梁结构正常使用水平与安全状

态进行评估和预警的系统。

3.13

城市桥梁安全信息监控管理平台safetyinformationmonitoringandmanagementplatformfor

urbanbridge

以辖区范围内多座城市桥梁为对象,应用先进传感、通讯和网络等信息技术,集环境监测、桥梁结

构监测、视频图像监测、数据存储与管理、数据分析处理、桥梁状态评估与预警及桥梁养护管理等各功

能子系统于一体的综合集群化监测管理平台。

3.14

桥下空间spaceunderthebridge

桥梁垂直投影面以下,除水面、铁路、道路以外的空间及场地。

3.15

索构件cable

由高强平行钢丝或钢绞线组成的索结构,主要是指中下承式拱桥和悬索桥的吊索和主缆、系杆拱桥

的系杆索、斜拉桥的斜拉索。

4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BCI(BridgeConditionIndex)——城市桥梁状况指数,以表征桥梁结构的完好状态。

BSI(BridgeStructureIndex)——城市桥梁结构指数,以表征桥梁不同组成部分的最不利的单

个要素或单跨(墩)的结构状况。

PE——用掺入2%~5%碳黑的高密度聚乙烯制成的拉索护层。

PU——用聚氨脂弹性体制成包裹在PE护层外的彩色拉索护层。

5基本规定

5.1养护类别和养护等级

5.1.1城市桥梁的养护应包括以下工作:

a)检测评估: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特殊检测、信息化安全监测;

b)养护工程:包含保养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加固工程、改扩建工程;

c)安全防护:包括桥梁安全保护区域、超重车过桥、灾害防治与突发事件处理、养护安全作业、

交通控制等;

d)信息档案管理:包括桥梁施工竣工资料、养护期间的技术资料的管理,以及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维护等。

5.1.2城市桥梁应根据桥梁养护类别、养护等级和技术状况级别进行养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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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城市桥梁养护类别的划分。根据城市桥梁在武汉市城市道路系统中的地位,城市桥梁养护类别

分类见表1。

表1城市桥梁养护类别分类

养护类别城市桥梁分类桥梁分类或道路分级

①单孔跨径大于100m的桥梁及特殊结构的桥梁;特殊结构桥梁是指结构受力复杂和在养护方面有

I类养护

②跨越长江、汉江的桥梁;特殊要求的桥梁,如系杆拱桥、斜拉桥、悬索桥等。

城市快速路设有中间分隔带、单向设置不少于两车

①城市快速路上的桥梁

Ⅱ类养护道,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100km/h。对桥面

②城市环线上的高架桥和立交桥;

平整度、行车舒适度、养护要求较高。

城市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60km/h,

Ⅲ类养护城市主干路上的桥梁

以交通功能为主。

城市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50km/h,

Ⅳ类养护城市次干路上的桥梁

以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城市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40km/h,解

Ⅴ类养护城市支路和街坊路上的桥梁

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5.1.4养护等级划分。城市桥梁的养护等级宜分为I等、Ⅱ等、Ⅲ等:

a)Ⅰ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应为Ⅰ~Ⅲ类养护类别的城市桥梁和位于集会中心、繁华地区、重要生产

科研区及游览地区的Ⅳ、Ⅴ类养护类别的城市桥梁,应该重点养护;

b)Ⅱ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应为集会点、商业区及旅游路线或市区之间的联络线、主要地区或重点企

业所在区域的Ⅳ、Ⅴ类养护类别的城市桥梁,应有计划地进行养护;

c)Ⅲ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应为除Ⅰ等养护和Ⅱ等养护以外的其他城市桥梁,可一般养护。

5.1.5城市桥梁技术状况应根据完好状态等级,对不同养护类别,其完好状态等级划分及养护要求应

符合下列规定:

a)Ⅰ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完好状态宜按表2的规定分为两个等级:

1)合格级:桥梁结构完好或结构构件有损伤,但不影响桥梁安全,应进行保养小修;

2)不合格级:桥梁结构构件损伤,影响结构安全,应立即修复。

表2Ⅰ类城市桥梁完好状态分级

完好状态分级BCI范围养护对策

合格[66,100]保养小修

不合格[0,66)检测评估后进行中修、大修或加固工程

b)Ⅱ~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完好状态BCI宜按表3的规定分为五个等级;

表3Ⅱ~Ⅴ类城市桥梁完好状态分级

完好状态分级

等级BCI范围养护对策

Ⅱ~Ⅴ类养护

A级完好[90,100]日常保养

B级良好[80,90)保养小修

C级合格[66,80)针对性小修或中修工程

D级不合格[50,66)检测评估后进行中修、大修或加固工程

E级危险[0,50)检测评估后进行大修、加固或改扩建工程

c)Ⅱ~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结构状况BSI宜按表4的规定分为五个等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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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Ⅱ~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结构状况分级

等级状态BSI范围养护对策

A级完好[90,100]日常保养

B级良好[80,90)保养小修

C级合格[66,80)针对性小修或局部中修工程

D级不合格[50,66)检测评估后进行局部中修、大修或加固工程

E级危险[0,50)检测评估后进行大修、加固或改扩建工程

5.2养护管理的基本规定

5.2.1新建城市桥梁正式接收养护时,应有完备的交接手续,桥梁工程质量符合CJJ2的相关规定,

外观完好,交、竣工文件齐全,且应进行功能性检测,方可接管;如果城市桥梁在建设期同步建立了运

营期结构安全监测系统,则该系统应工作正常、性能良好,并按相关设计文件和JT/T1037的要求进行

验收。

5.2.2城市桥梁表观应安全、完好、整洁。不得擅自在桥梁结构上钻孔或设置其他设施。夜间照明应

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各种指示交通标志或警示标志应齐全、清晰。

5.2.3人行天桥、立交、高架桥、通航河道桥梁的桥下应设限高交通标志,严禁装载高度超过桥下限

高所示数值的车辆或船舶通行。通行机动车的城市桥梁应设限载牌,超重车辆过桥应符合本规程第11.5

节的规定。

5.2.4新建城市桥梁在投入运营前应设置永久控制沉降或变形监测点,并采集运营前成桥恒载状态的

结构状况基础数据,如桥梁结构坐标,斜拉索、吊索等索结构的初始内力等。

5.2.5城市大桥和特大桥设计或建设时应充分考虑运营期间的养护需要,设置养护维修工作通道、扶

梯、吊杆、平台等,设计单位应提供养护技术要点及要求。养护设施未配置或配置不能满足主要养护工

作需要的,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增添。

5.2.6建立城市桥梁技术状况监测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实现桥梁技术状况安全可控,进行预防性养护,

缺损病害及时发现维修,隐患及时排除,实施预防性决策。条件允许时,城市桥梁可采用城市桥梁安全

监测系统设点测控,随时掌握桥梁技术状况和中长期发展趋势。

5.2.7Ⅰ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必须设专人负责日常巡查,根据桥梁特点定期结构检测。

5.2.8养护工程的分类。城市桥梁的养护工程宜按表5划分为保养小修工程、中修工程、大修工程、

加固工程、改扩建工程及抢险工程等。

表5养护工程分类

维修类型类型项目数量占全桥总量百分比

标志牌维修更换N≤750个

波形防撞护栏维修N≤700块

防护隔离网维修N≤500m2

保养小修工防眩板维修N≤3000块

附属设施N≤全桥总量的10%

程截水槽维修N≤1500m

灯具更换N≤450套

落水管更换N≤3500m

声屏障维修N≤650m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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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续)

维修类型类型项目数量占全桥总量百分比

附属设施限高架维修N≤50m

桥面铺装维修(沥青混凝土)N≤300m3

桥面铺装维修(水泥混凝土)N≤650m3

桥面系

栏杆维修N≤600m

伸缩缝维修N≤120m

裂缝封闭N≤10000m

保养小修工

裂缝灌胶N≤3000mN≤全桥总量的10%

粘贴钢板N≤200m2

支座保养(垃圾清扫)N≤4100个

结构维修

粘贴碳纤维布N≤620m2

护坡维修N≤240m3

桥梁涂装N≤4000m2

混凝土缺陷修补N≤320m2

桥面铺装维修(沥青混凝土)300m3<N≤1100m3

33

桥面系桥面铺装维修(水泥混凝土)650m<N≤2500m

伸缩缝维修120m<N≤500m

裂缝封闭10000m<N≤40000m

裂缝灌胶3000m<N≤12000m

全桥总量的10%<N≤全桥总

中修工程粘贴钢板200m2<N≤800m2

量的40%

支座更换100个<N≤400个

结构维修

粘贴碳纤维布620m2<N≤2400m2

护坡维修240m3<N≤900m3

桥梁涂装4000m2<N≤16000m2

混凝土缺陷修补320m2<N≤1200m2

桥面铺装维修(沥青混凝土)1100m3<N≤2200m3

桥面系

桥面铺装维修(水泥混凝土)2500m3<N≤5000m3

裂缝封闭10000m<N≤40000m

裂缝灌胶3000m<N≤12000m

22

粘贴钢板800m<N≤1500m全桥总量的40%<N≤全桥总

大修工程

支座更换400个<N≤800个量的100%

结构维修

粘贴碳纤维布2400m2<N≤5000m2

护坡维修900m3<N≤2000m3

桥梁涂装16000m2<N≤33000m2

混凝土缺陷修补1200m2<N≤2500m2

桥梁提高技术等级

改扩建工程1座及以上

立交桥、人行桥拆除后的改扩建

加固工程桥梁结构性加固1座及以上

抢险工程桥梁应急抢险维修1座及以上

注1:表中N为维修工程数量。

注2:表中维修工程量的划分按“数量”和“占全桥总量百分比”两个指标进行控制均可行,可视具体情况实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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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在城市桥梁上增加静荷载(构筑物、风雨棚、声屏障、盆栽绿化、广告牌、管线及交通标志牌

等)必须满足桥梁安全技术要求。

5.2.10在桥梁及其安全保护区域内实施可能对桥梁产生影响的行为,如安全保护区域内施工、桥上架

设线路、放开限载限高限制、桥上安装宣传广告牌、改变桥梁基础的周边环境等,应申报桥梁管养单位

批准后方可实施。

5.2.11城市桥梁的安全保护区域、养护作业安全、灾害防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超重车过桥、交通

荷载控制等安全管理应符合本规程第11章的规定。

5.2.12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城市桥梁的养护,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文物部门的相关技术规定。

6检测与评估

6.1一般规定

6.1.1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应根据其内容、周期、评估要求的不同,应按图1所示划分为三个层次:经

常性检查、定期检测(分为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特殊检测(分为专项检测和应急监测)。

图1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层次划分

6.1.2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最低频次应按表6的要求进行。具体的检测评估的项目

和频次宜按《城市桥梁检测评估项目和频次》(附录E)确定。在汛期、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应适当增加

检测频次。

表6城市桥梁检测评估的基本内容和最低频次规定

检测评估最低频次

分类检测内容

层次I等养护Ⅱ等养护Ⅲ等养护

经常性检查日常巡查桥梁外观每日1次每3日1次每周1次

外观、技术状况

常规定期检测每年1次

线形、索力

定期检测

外观、技术状况、结构

结构定期检测3年1次6年1次

无损检测

专项检测规定内容根据需要

特殊检测

应急检测规定内容根据需要

7

DB4201/T581.1—2019

6.1.3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了解桥梁初始状态,记录桥梁当前状况;

b)了解车辆和交通量的改变给设施运行带来的影响;

c)跟踪结构与材料的使用性能变异;

d)对桥梁状态评估提供相关信息,对桥梁当前及未来的交通量、荷载等级、承载能力及耐久性进

行评估;

e)养护、管理、设计与建设等部门提供反馈信息,提供养护维修建议。

6.1.4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应尽量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常用的检测设备参见附录F。

6.1.5经常性检查和常规定期检测宜采用电子化记录方式,检测数据及时对接城市桥梁信息化管养系

统。

6.1.6城市桥梁技术状况应根据检测结果按本规范5.1.5条划分完好状态等级。

6.1.7桥梁技术状况评估应采用分层综合评定与单项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

6.2经常性检查

6.2.1经常性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桥梁管理人员或有一定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

6.2.2经常性检查的方式宜为目测为主,结合车辆巡视,应及时填写《城市桥梁日常巡查报表》(见

附录A)或录入桥梁监测系统的智能终端,并及时汇总到城市桥梁信息化管养系统。

6.2.3检查中发现情况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a)桥面系和附属设施轻微病害应记录缺损类型,估算维修工程量,定期报告主管单位;

b)结构异常变异,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主管单位;

c)由于桥梁出现严重病害和附属设施损毁,影响行车和行人安全,应立即报告主管单位,并采取

相应维护措施。

6.2.4对重要桥梁,如遇恶劣天气、汛期、雨季、冰冻等特殊情况,日常巡查周期在本规范6.1.2

条的基础上宜适当缩短,必要时可设专人看护。

6.2.5经常性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检查城市桥梁桥面系和附属设施完好状况和结构异常变位情况,主要检查内容见表7;

表7经常性检查要点

组成结构部位检查要点

桥面铺装平整性及裂缝、拥包、车辙、坑槽、积水、沉陷、碎边、桥头跳车等

连接松动、阻塞、异常变形、破损、脱落、漏水等;是否造成明显跳

伸缩装置

桥面车

系及排水设施泄水孔堵塞;排水设施缺损等

附属人行道铺装松动、裂缝、破损、缺失等

结构栏杆、防撞护栏断裂、松动、变形、污秽、缺损、露筋、锈蚀等

防护网、声屏障锈蚀、松动、变形、缺损等

挡土墙、护坡、调治构造物开裂、破损、塌陷、倾斜等

人行天桥附属设施异常变异、缺损、积水等

异常变异、缺陷、变形、沉降、位移、桥梁基础的周边环境是否改变

上部结构、下部结构

b)检查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的施工作业情况;

c)城市桥梁限载标志、限高装置及交通标志设施等各类标志完好情况;

d)其它较明显的损坏及不正常现象。

6.3定期检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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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定期检测分为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检测周期应符合本规范表6的要求,检测项目和

频次宜符合本规范《城市桥梁检测评估项目和频次》(见附录E)的规定。

6.3.2定期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并应由具有桥梁养护经验的人员参加。

6.3.3定期检测应全面、详细,覆盖桥梁结构的各个构件。

6.3.4定期检测应根据桥龄、交通量、车辆载重、桥梁使用历史、已有技术评定、自然环境以及桥梁

临时封闭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制定详细计划并提交主管部门批准。

6.3.5常规定期检测以目测结合仪器观测进行,并应配备如照相机、裂缝观测仪、探查工具等必要的

量测仪器和设备,检查时应借助桥梁检测车等辅助设施接近各个部件进行详细检查,并应清晰标明病害

范围、检测日期。

6.3.6常规定期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a)对照城市桥梁资料卡(见附录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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