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456-2017 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行检查规程

DB41/T 1456-2017 Self-inspection regulations for using 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way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1456-2017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9-30
实施日期
2017-12-30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90

Q78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456—2017

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行检查规程

2017-09-30发布2017-12-30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1456—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商丘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耀国、耿延庆、张亚东、孟琳、袁传森、郭琳、韩其成。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刘永真、周莹、李博、任菲、马珂、张凯、何培彬、李俊峰、王杰、吴静、

刘秀振、曹保炎、陈曼、王涛、王圣信、赵娜、李静、王丹、孙涤青、宋家玮。

I

DB41/T1456—2017

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行检查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行检查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仪器设备、人员要求、

一般要求、安全防护、自行检查记录(报告)项目、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年度自行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24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术语和定义

GB/T70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维护保养单位

取得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修理项目许可并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

3.2

自行检查

维护保养单位的自行检查人员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电梯,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

按照电梯使用状况以及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对其维护保养质量进行的检查。

4环境条件

4.1环境空气温度、湿度应保持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范围内,特殊情况下应满

足设计文件要求。

4.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特殊情况下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4.3环境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殊情况下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4.4现场应清洁驱动与转向站,不应有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

5仪器设备

5.1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统称维保单位)应当配备满足自行检查需要的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

1

DB41/T1456—2017

5.2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且在合格有效期

内;非强制检定的,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无法检定或校准的,可采取比对等方式

对其性能和精度进行确认并记录;检定合格或校准可用的应标明合格或可用有效期限。

6人员条件

6.1自行检查人员应取得电梯修理许可资格,并经维保单位授权。

6.2自行检查现场不得少于2名自行检查人员。

7一般要求

7.1维保单位应根据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包括自行检查程序、内容、方法和流程图在内的

自行检查作业指导书。

7.2维保单位在进行自行检查前,应对使用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内容见附录A,核查后应

填写核查记录。

7.3维保单位在进行自行检查时,应填写相应的现场自行检查记录,现场自行检查记录中要求测试数

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

7.4维保单位宜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的方法进行自行检查,确保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性能及自

行检查记录(报告)的准确性。

7.5维保单位应每年至少对其维护保养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进行一次年度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

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完成,并自行检查合格。

7.6现场自行检查完成后,自行检查人员应确认检查和试验项目是否齐全、内容完整,检验仪器、工

具是否全部收集,并将受检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恢复正常。

8安全防护

8.1自行检查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遵守使用单位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8.2现场自行检查工作人员应明确一人为检查现场安全员。

8.3自行检查时,自行检查人员应相互配合、确保口令清晰、联络信号畅通。

8.4自行检查现场应放置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正在进行检查的提示牌,以确保乘用人员和自行检查

人员的安全。

9自行检查记录(报告)项目、内容和要求

9.1自行检查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维保单位应按不少于附录B维保单位自行检查项目表中的“自行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如

遇特殊情况,维保单位可根据相关技术要求,增加自行检查项目和内容。

9.2自行检查记录(报告)的内容

自行检查记录(报告)的内容,不应少于附录B规定的内容;对使用单位的信息采集不得少于附录B

的内容。

9.3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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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附录B的规定。

9.4自行检查问题的处理

自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自行检查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自行检查人员处理不了的,及时向维

保单位反馈;待全部自行检查项目和内容符合要求后,视为自行检查工作结束,并出具自行检查记录(报

告)。

9.5自行检查记录(报告)的归档

9.5.1自行检查结束后,维保单位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出具经自行检查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了维

保单位公章或自行检查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9.5.2自行检查记录(报告)至少为3份,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各1份。

9.5.3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将自行检查记录(报告)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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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使用单位相关资料核查表

使用单位相关资料核查表见表A.1。

表A.1使用单位相关资料核查表

核查项目内容和要求核查结果

使用登记资料应有使用注册登记表,内容与实物相符

(1)应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整机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产品质

量证明文件、各种主要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驱动或者转

向站及总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资料;

(2)应有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3)应有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安全技术档案

(4)应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应有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6)应有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7)应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应建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钥匙使用管理

制度等

维保合同编号: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维保期:年月日~年月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管理人员证号:

自行检查人员:

年月日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年月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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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行检查记录(报告)格式

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记录(报告)编

号:

使用单位:

注册代码:

设备名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设备型式:□普通型□公共交通型

自行检查日期:年月日

公司

5

DB41/T1456—2017

注意事项

1.本记录(报告)适用于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年度自行检查。

2.“自行检查结果”和“核查结果”栏中“√”、“×”和“/”分别表示“合格”、“不

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3.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自行检查日期、未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自行检查专用章的自

行检查记录(报告)无效。

4.本记录(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

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5.本记录(报告)一式三份,由自行检查单位、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分别保存。

自行检查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6

DB41/T1456—2017

信息表

设备名称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内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

资质许可证号

维护保养单位

资质有效期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名义速度m/s名义宽度mm

设备倾斜角°输送能力P/h

技术

参数提升高度m使用区段长度m

主机功率Kw

备注

自行检查结论:

自行检查人员:

审核人员:维保单位(盖章)

年月日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年月日

7

DB41/T1456—2017

自行检查项目表

序号自行检查项目、内容与要求自行检查结果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

1.1

1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修理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

防护

转向部分。

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

1.2

2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

照明

装置。

(1)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设置一个能切断电

3

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1.3(2)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修理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

4

主开关电源。

(3)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应在打

5

开门或者活板门后能够方便操纵。

1.4当辅助设备(例如:加热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分别单独供

6辅助设备电时,应能单独切断。各相应开关应位于主开关近旁并且应有明显

开关的标志。

(1)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有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经设置了主

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对于驱动装置安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

71.5

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者设置在转向站外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

停止开关

人行道,则应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关。

装置

(2)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应有清晰并且永久的标识。停止开

8

1关应工作可靠。

驱动与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标称电压绝缘电阻

转向站电阻值应符合下述要求:

1.6动力电路(V)MΩ

9电气标称电压/V测试电压(直流)/V绝缘电阻/MΩ照明电路(V)MΩ

安全电压250≥0.25

绝缘电气安全装置

≤500500≥1.00MΩ

电路(V)

>5001000≥1.00

1.7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

10

接地(PE)应始终分开。

(1)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盘车

111.8

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

手动盘车

(2)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

12装置

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1)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明

13

显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

1.9

14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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