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PMIA 1-2023 城市公共区域服务内容与质量规范

T/SZPMIA 1-2023 City public area service content and quality standard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SZPMIA 1-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3-23
实施日期
2023-03-28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城市街道公共区域进行城市管理的服务内容、建设和运营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城市街道公共区域进行管理、运营、服务的政府、市场及社会主体; 主要技术内容:为加快推动深圳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挖掘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区管理和治理的潜力,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实现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先行示范,特制定本文件。核心技术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对城市公共区域、“三无”小区、城市管家、市容巡查、真空区域等术语进行定义。2.确定党建引领、精细化管理、网格化管理三个基本原则,以及智慧化驱动、时空化管理的拓展要求。3.本文件围绕城市安全管理、城市生态管理、城市环境管理等十一大类综合服务内容,详细分解了各类服务的概念、基本服务内容以及质量要求。4.使用物业服务企业自我评价和街道办等政府机构评价两种评价手段对服务成效进行评价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
任小东、刘光华、肖静、林晓彤、秦艳玲、练远吉、谢泽宇
出版信息:
页数:2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6

SZPMIA

团体标准

T/SZPMIA1—2023

城市公共区域服务内容与质量规范

Contentandqualityspecificationofurbanpublicareaservice

2023-3-23发布2023-3-28实施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布

T/SZPMIA1—2023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和拓展要求.................................................................1

5综合服务...........................................................................2

6服务成效评价......................................................................10

附录A(规范性)城市道路保洁分级管理指标和定额标准表................................11

附录B(规范性)城市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12

附录C(规范性)环卫作业车功能及时间安排............................................13

附录D(规范性)社区公园作业标准....................................................14

参考文献.............................................................................15

I

T/SZPMIA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技术支持单位:深圳中深南方物业管理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任小东、刘光华、肖静、林晓彤、秦艳玲、练远吉、谢泽宇。

II

T/SZPMIA1—2023

引言

为加快推动深圳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挖掘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区管理和治理的

潜力,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实现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先

行示范,特制定本文件。

III

T/SZPMIA1—2023

城市公共区域服务内容与质量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城市街道公共区域进行城市管理的服务内容、

建设和运营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城市街道公共区域进行管理、运营、服务的政府、市场及社会主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CJJ/T47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JB/T12342餐厨弃物处理机

QC/T52垃圾车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公共区域urbanpublicarea

以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用地控制线为红线,红线外的为城市公共区域。

“三无”小区three-nilcommunity

“无物业管理、无业委会、无本体维修金”的小区。

城市管家citysteward

指定辖区内,统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测、检查、考评、上报、督促整改以及对各责任主体进行

相关培训工作的负责人。

市容巡查cityappearanceinspection

对辖区内发现的乱摆卖、乱堆放、乱搭建、超线经营、乱设伸缩雨棚、非法设置户外广告、倾倒建

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文明养犬、擅自焚烧固定体废弃物等违反市容秩序的行为进行劝告、制止和报告。

真空区域vacuumarea

区与区之间、街道与街道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职责划分不明晰,属地边界不清晰,管理出现盲区,

从而形成“三不管地带”的区域。

4基本原则和拓展要求

基本原则

4.1.1党建引领

应在党委领导、统筹指引下,强化思想建设,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

组织、志愿者等不同主体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通过党建引领促进城市公共

区域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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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精细化管理

应通过精细化管理内容、明确管理对象,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推

进城市公共区域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4.1.3网格化管理

应按街道社区进行单元网格划分,以社区面积作为责任网格,实施巡查、时间核实、核查结案及考

核评价。

拓展要求

4.2.1智能化驱动

4.2.1.1在政府部门充分授权的基础上,物业城市服务运营商应釆用AI技术、物联网、BIM、云平台

及大数据等技术,进行线上和线下同步服务,让社会治理有据可依。

4.2.1.2应对城市服务进行全流程、全尺度的监管,逐步实现事前管理全覆盖、事中全介入、事后全

保障的智能监管。

4.2.1.3应实施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对城市公共区域管理现状数字化管理。

4.2.1.4应主动预防动态管理,实现全方位有效监控,促进数字智能化。

4.2.2时空化管理

4.2.2.1应通过智慧城市物业街区运营中心高精时空信息系统、时空云服务平台、车与路智能终端,

构建出开放共享的时空服务底座。

4.2.2.2应构建城市时空基准,为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提供时空底座与数字底板,助力智慧街区一体化

平台建设。

4.2.2.3应将城市服务精细化管理,与时空位置服务、时空物联服务、时空大数据服务、时空CIM服

务以及时空AI服务结合,共同构建起一体化高精时空信息网。

5综合服务

城市安全管理

5.1.1公共安全巡查

5.1.1.1概述

主要检查公共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危化品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等。

5.1.1.2服务内容

5.1.1.2.1应对公共场所灭火器、应急照明、喷淋、烟感探测器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5.1.1.2.2应对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用电进行检查,设施设备用电不应超负荷或带缺陷运行。

5.1.1.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共场所使用的危化品安全巡查管理。

5.1.1.2.4应对公共场所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

5.1.1.3质量要求

5.1.1.3.1消防设施设备及配套器材应完好、并能有效运转,应对消防设施设备及配套器材开展日常

维护巡检、月度、季度、年度保养。

5.1.1.3.2大功率设备应配备漏电保护开关,并确保能正常操作使用。应定期对漏保进行测试,确保

开关等用电设备正常。

5.1.1.3.3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

产投入的具体实施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问题研讨会及培训情况、安全隐患检查和治

理、应急预案及实施演练情况。

5.1.1.3.4巡查员应认真执行危化品巡检机制,建立台账,做好图文清册,物品标签,应在工作时间

内每两小时巡检一次,并做好日常巡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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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5机械设备末级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接地良好。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特

殊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制度应上墙。应使用安全检查标准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

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齐全、有效、可靠。

5.1.2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巡查

5.1.2.1概述

应对辖区有关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工作进行部署,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

的施工资质、开工备案、危险告知、开工前安全检查、现场防护、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全面巡查。

5.1.2.2服务内容

5.1.2.2.1应全面纳管辖区内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实现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巡查全覆盖、

无死角。

5.1.2.2.2应督促物业管理处、业主(建设方)和施工方落实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同时负责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

5.1.2.2.3应消除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隐患,遏制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辖区内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5.1.2.2.4应建立“小散巡查+查违+建筑垃圾”运作模式。

5.1.2.3质量要求

5.1.2.3.1查开工备案:应检查开工前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是否取得《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开工

备案回执》,空调安装、维护、拆除等作业是否实施作业票制度。

5.1.2.3.2查危险告知:应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张贴《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开工备案回执》、《辖

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责任承诺书》等安全告知材料。

5.1.2.3.3查资质证件:应检查施工单位(人)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施工、作业是否需建筑行政或其

它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5.1.2.3.4查安全培训:应检查施工方作业人员是否接受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以及是否充分了解作

业现场风险因素和安全操作规程。

5.1.2.3.5查现场防护:应检查施工作业现场是否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作业人员

劳保防护用品,带电作业人员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鞋,电焊作业佩戴面罩、帆布手套等防护用品;临边、

洞口是否设置防护栏、防护网和警示标志;脚手架搭建规范,设置扫地杆和剪刀撑,扣件连接完好,支

撑牢固可靠;建筑物外脚手架应全封闭安全防护网;涉及高处坠物的阳台、窗台设置防护网等。

5.1.2.3.6查人员监护:应检查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等现场是否设专人监护。

5.1.2.3.7查临时用电:应确保作业现场电线不应私拉乱接;电线电缆无破损、裸露,不应在积水地

面等潮湿环境中拖拽、浸泡;配备剩余电流保护、接地、过流、过压等防护装置,用电线路釆用无接头

的双绝缘电缆;接地线良好;使用插座合格等。

城市生态管理

5.2.1督导垃圾分类服务

5.2.1.1概述

应对辖区物业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监管、培训服务;对辖区垃圾分类督导员进行监督和考核;对辖区

物业单位(含住宅小区、学校、商务写字楼、餐饮场所等)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制作统一台帐,

指导小区物业建立数据统计系统。

5.2.1.2服务内容

5.2.1.2.1应对生活垃圾源头实施减量管理。

5.2.1.2.2应在辖区内物业单位设置的四分类垃圾收集点,分别是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市政道路及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应集中设置不少于两类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其他垃

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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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3定时定点督导,督导员应能正确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

5.2.1.3质量要求

应在每个垃圾收集点配置一个督导员,负责垃圾投放高峰期守点引导并培训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到

对应的垃圾桶,确保四分类垃圾的纯度达到100%,应完善收运台账登记管理形成数据分析。

5.2.2垃圾收运服务

5.2.2.1概述

应对垃圾收集桶点摆放与源头收运进行管理。

5.2.2.2服务内容

应负责服务区域垃圾收集桶点摆放与源头收运,以及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洗和保洁。

5.2.2.3质量要求

5.2.2.3.1服务区域垃圾收集桶点摆放与源头收运,垃圾收集桶点源头收运工作要求如下:

a)垃圾收集桶摆放数量、质量应满足服务区域的要求;

b)应确保“桶满即清”,垃圾在桶内的停留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c)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保持完好洁净,标志清晰;

d)垃圾收集点内供、排水应畅通,周围3米内应无垃圾散落、无污水积存;

e)运输途中应无跑冒滴漏,不应造成二次污染;

f)垃圾收集桶收运应及时,在小区外摆放不应超过20分钟;

g)垃圾收集点应及时清运,桶装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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