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2/T 0074-2023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规范

DB2102/T 0074-2023 Standard for Evaluation of Waste Classification Work in Public Institutions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02/T 0074-2023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4-04
实施日期
2023-05-04
发布单位/组织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30.99

CCSZ68

DB2102

大连市地方标准

DB2102/T0074—2023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规范

2023-04-04发布2023-05-04实施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02/T0074—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原则..........................................................................2

5评价依据..........................................................................2

6基本要求..........................................................................2

7评价对象..........................................................................3

8评价方式和方法....................................................................3

9评价内容..........................................................................3

10评价等级.........................................................................5

11评价工作程序.....................................................................5

12评价结果管理.....................................................................5

附录A(规范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考评标准(第一类)......................7

附录B(规范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考评标准(第二类).....................11

附录C(规范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台账.....................................14

参考文献.........................................................................15

I

DB2102/T007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春

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初学立、徐晓霞、黄冠、刘海山、韩振旭、唐超、高洋、庞伟、范敬军。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1号。

联系电话:0411-83677336。

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1号、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6号、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联系人:虞晓雷、韩振旭、刘海山。

联系电话:0411-83677336、0411-83621099、0411-82725316。

II

DB2102/T0074—2023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依据、基本要求、评价对

象、评价方式和方法、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评价工作程序、评价结果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

本文件不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控区产生的生活垃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机构publicinstitutions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2

生活垃圾municipalsolidwaste

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

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3.3

可回收物recyclable

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未被污染的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

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4

厨余垃圾foodwaste

1

DB2102/T0074—2023

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

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3.5

有害垃圾hazardouswaste

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

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费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

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6

其他垃圾residualwaste

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4评价原则

4.1全面科学

应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个环节,具有可操作性,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4.2公开透明

评价指标及评价过程应适时公开。

4.3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地衡量和评价考核,数据来源应真实可信。

4.4激励引导

充分发挥评价的引领作用,正向引导。

5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

——其他有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文件。

6基本要求

6.1管理要求

6.1.1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市级公共机构开展检查考核。

6.1.2各区市县(先导区)垃圾分类主管部门会同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区级公共机构开展检

查考核。

2

DB2102/T0074—2023

6.1.3按照“管行业、管分类”要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本

级系统内公共机构开展检查考核。

6.2评价组织

6.2.1应组建检查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可由各级垃圾分类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委派本单位相

关人员,或本级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工作人员等组成。

6.2.2应具有保障评价活动的相关文件并明确评价人员的职责权限。

6.3评价人员

6.3.1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专业知识。

6.3.2应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实事求是、科学公正。

6.3.3应熟悉被评价公共机构所属的行业特点。

7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行政级别包括:

——市级公共机构;

——区级公共机构。

注:机构类型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事业单位。

8评价方式和方法

8.1评价方式

8.1.1文件评价

通过被评价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和数据进行核查,必要时通过电话/视频问询、佐证材料、相关方

核实确认等方式开展评价活动。

8.1.2现场评价

现场评价时,可采用查看、询问操作演示、结果复核、查阅资料或报告记录、调查统计等方法,主

要包括以下内容:

a)听取情况汇报;

b)实地检查;

c)查阅相关资料;

d)与被考评者交谈。

8.2评价方法

每年开展两次评价,分别为上半年评价和年度评价。采用打分制,总分100分。总分=文件评价得

分(满分10分)+现场评价得分(满分100分)×90%。

9评价内容

9.1文件评价

3

DB2102/T0074—2023

9.1.1上半年评价

9.1.1.1上半年文件评价的内容是志愿者台账和上半年工作总结,共10分,其中:

——按照本单位职工数的5%~10%,建立志愿者队伍、工作机制和志愿者台账,按时报送志愿者台

账,得5分,志愿者台账按附录C执行;

——按时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得5分。

9.1.1.2每年7月30日前,应按以下要求报送:

——市级公共机构将本单位、本系统志愿者台账和上半年工作总结,报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级公共机构将本单位、本系统志愿者台账和上半年工作总结,报至各区市县(先导区)垃圾

分类主管部门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市级、区级公共机构志愿者台账和上半年工作总结,均需向市城市管理局报备。

9.1.2年度评价

9.1.2.1年度文件评价的内容是志愿者活动总结、优秀事迹材料和年度工作总结,共10分,其中:

——将本单位、本系统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进行全面总结,筛选推荐

优秀志愿者事迹材料。按时报送志愿者活动总结和优秀事迹材料,得5分;

——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得5分。

9.1.2.2每年12月30日前,应按以下要求报送:

——市级公共机构将本单位、本系统志愿者活动工作总结、1名优秀志愿者事迹材料和年度工作总

结报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级公共机构将本单位、本系统志愿者活动工作总结、1名优秀志愿者事迹材料和年度工作总

结报至各区市县(先导区)垃圾分类主管部门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市级、区级公共机构志愿者活动总结、优秀志愿者事迹材料和年度工作总结,均需向市城市管

理局报备。

9.2现场评价

9.2.1第一类现场评价

国家机关、团体组织、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采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考评标准(第一

类),按附录A执行。评价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宣传引导;

——设施配备;

——分类投放准确率;

——运行台账;

——分类收运。

9.2.2第二类现场评价

科技、文化、体育等场馆采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考评标准(第二类),按附录B执行。

评价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宣传引导;

——设施配备;

——分类投放准确率;

——运行台账。

4

DB2102/T0074—2023

10评价等级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等级见表1。

表1评价等级表

评价等级评价分数

优秀得分≥90分

合格60分≤得分<90分

不合格得分<60分

11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工作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

——制定评价方案;

——组建评价小组;

——下达评价通知;

——形成评价结果;

——撰写评价通报;

——应用评价结果。

12评价结果管理

12.1申诉与投诉

12.1.1申诉与投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对评价人员组成或行为有异议;

b)对评价过程有异议;

c)对评价结论有异议。

12.1.2申诉与投诉的处理方式应包含以下流程:

a)建立受理、确认和调查申诉与投诉的处理流程;

b)及时对申诉/投诉人提出的申诉与投诉组织开展调查和复核;

c)对申诉与投诉处理情况应书面通知申诉/投诉人。

12.2复核

12.2.1评价组织应安排独立专家组,对评价资料涉及的记录、证据以及资料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复核。

12.2.2从事复核的人员,应熟悉被评价机构所属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评价人员不可参与

同一项目的复核工作。

12.2.3对于复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评价组组长沟通,并得到确认。

12.2.4针对复核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复核人员应返回被评价机构进行复核,形成复核结论。

12.3应用

12.3.1市级公共机构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以市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专项通报,并

抄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

5

DB2102/T0074—2023

12.3.2各区市县(先导区)垃圾分类主管部门会同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区级公共机构考核结果报

市城市管理局备案。

12.3.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将考核结果报本级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备案。

6

DB2102/T0074—2023

附录A

(规范性)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考评标准(第一类)

表A.1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考评标准(第一类)

考评项目评分内容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解读评分

在明显位置设置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四分类简介内容完整得2分,否则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4分)

指南四分类简介(2分)。不得分。

(集中办公区视为1个单元;1个单位多

处办公场所,以每个独立办公场所为单元)宣传内容符合规范,张贴完整且清晰(2分)。内容符合规范得1分,宣传品完整无破损且文字图片清晰得1分。

一种宣传形式得1分,两种及以上得2分(宣传形式包括海报、LED、

《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品各种形式宣传《条例》相关内容及部分条款等

展板、电梯视频公益广告等,张贴不同内容的单一形式宣传品为一种

(2分)(2分)。

宣传形式)。

公示本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投诉电话(2公示本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得1分,公示监督投诉电话得1分,信息与

宣传引导

分)。实际不符或缺少不得分。

(27分)

公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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