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443-2012 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专卖店(专柜)等级划分规范

DB51/T 1443-2012 The specification for classification of exclusive stores (counters) of precious metals, jewelry and jade articles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1443-2012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2-07-25
实施日期
2012-09-01
发布单位/组织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1443—2012

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专卖店(专柜)等级

划分规范

2012-07-25发布2012-09-01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1443—201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等级划分..........................................................................1

I

DB51/T1443—2012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成都工艺美术有限公司、成都中金品牌管理有

限公司、成都天鑫洋金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新千里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

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国贵、罗彬、叶元明、万渝平、向旭、龚俊、罗进辉、王旗、陈黎阳、崔泽

新、徐振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DB51/T1443—2012

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专卖店(专柜)等级划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专卖店(专柜)等级划分的评定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贵金属、珠宝玉石专卖店(专柜)的等级划分。

本标准不适用于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生产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的等级划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887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GB/T16552珠宝玉石名称

GB/T16553珠宝玉石鉴定

GB/T16554钻石分级

QB/T2062贵金属饰品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监发[1999]89号文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专卖店

是专门经营或授权经营某一主要品牌商品(制造商品牌或中间商品牌)为主的零售业态。

3.2

专柜

专门针对某一类别、某一品牌﹑某一地区提供丰富的商品﹐或专门陈列一个供应商提供的

商品的柜台。

4等级划分

按各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专卖店(专柜)的综合能力,由高到低划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

星四个星级。

1

DB51/T1443—2012

4.1五星级专卖店(专柜)

4.1.1服务方针、承诺、服务年限及年销售额

有以顾客为中心,增强客户满意为目标的服务方针和承诺,经营5年以上。在社会上具有很高的知

名度,有5年以上注册商标或获省级以上(包括省级)著名商标,或所售商品50%以上获省级以上(包括省

级)名牌产品。专卖店单店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专柜销售额4.5万/米·月以上。

4.1.2基础设施

a)营业面积

专卖店:单店面积800平方米以上固定经营场所;

专柜:45米以上的柜台长度;

b)装潢

店面装饰良好,布局合理。设有导向标志、警示标志以及告知性标志,各类公共标识符合国家标

准规定,图形、字体、颜色规范统一。主形象墙和总服务台各区段有中英文提示标志且表述规范、准确。

有标准化、差别化的形象识别系统。有可供顾客使用的卫生间;

专卖店:有不少于50平方米的相对独立精品陈列区,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独立贵宾区,有可同

时接待10人以上的顾客休息等待区;

专柜:有不少于3米相对独立精品陈列区,所在商场楼层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独立贵宾区,有可

同时接待10人以上的顾客休息等待区;

c)配套服务条件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客户服务的办公场所,有满足顾客首饰现场清洗

及加工的设备;

专卖店: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加工维修场所、不少于30平方米的检测室、不少于30平方米的库

房;

专柜:所在综合商场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加工维修场所、不少于30平方米的检测室、不少于30平

方米的库房;

d)计量、质量控制设备

具有以下检测、鉴定设备:X荧光光谱仪、电子天平、折射仪、二色镜、分光镜(光栅式或棱

镜式)、偏光镜、10倍放大镜、宝石显微镜、光纤灯、钻石比色灯;

e)安防

建有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并能实现联动,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视频监控应无明显

死角和盲区。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专门管理部门和人员,有消防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器材,落实定期检查,维护管理,保持完好并有记录;

f)信息化建设

建有安全、高效、可靠的计算机局域网,有用于内部管理的电子化信息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应包

含合格供应商、货品采购、质检、库存、销售、财务、成本、会员(顾客)关系、业务数据分析、采购

分析及供应商评价分析等管理;能实时掌控饰品的销售状况,科学地对畅销、滞销饰品的品种、款式及

珠宝饰品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统计;能实时掌控饰品的库存状况,包括饰品的库存数量、库存饰品结构、

库存款式等跟积压资金相关的信息;有规范的饰品流转过程,使饰品采购、质检、入库、发货、盘点、

销售、维修、退货等每个环节规范有序,并能实时监控;有完善的会员(顾客)数据档案,良好的信息

沟通渠道,现场能为会员(顾客)提供证书真伪查询服务;有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相关管理制度,

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2

DB51/T1443—2012

4.1.3内部机构设置

应有与经营服务相对应的工作部门。公司内各部门职责、权限分工明确,有岗位作业指导书。

4.1.4人力资源

a)业务高管应从事本行业10年以上,熟悉各自管理范围的业务,系统学习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

资质。具有3名以上的专职财务人员且持证上岗。有3名以上负责商品质量管理的专业人员,质量管理人

员应系统学习贵金属、珠宝玉石专业技术知识,并取得资质。营业人员全部经过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取得中级珠宝首饰营业员岗位证书的不少于5人,取得高级珠宝首饰营业员岗位证书的不少于3人;

b)具有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的投诉受理人员;

c)具有高级珠宝鉴定检验员资质的人员不少于2人,国家注册珠宝质检师不少于3人;

d)至少有一名具有英语接待能力的营业人员;

e)有完整的从业人员档案。

4.1.5员工权益保障

a)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与全部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b)全部员工的养老和医疗均应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c)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员工奖惩和辞退制度。

4.1.6员工教育培训

应有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下列教育活动,并保持相应记录:

a)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卫生、劳动安全、商标广告、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

b)职业道德;

c)业务知识及相关操作规定等。

4.1.7服务质量管理

采取以下措施,开展质量管理:

a)主要领导负责质量工作,并有明确的职责,能够及时解决质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质量管理部

门职责明确;建立、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认证;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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