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9/T 102-2023 海鲜夜排档星级评定

DB3309/T 102-2023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9/T 102-2023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1-03
实施日期
2023-12-03
发布单位/组织
舟山市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20

CCSA12

DB3309

浙江省舟山市地方标准

DB3309/T102—2023

海鲜夜排档星级评定

Starratingofseafoodnightfoodstalls

2023-11-03发布2023-12-03实施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09/T10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舟山分公

司、舟山市标准化研究所、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国家海洋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海东、许惠中、董宇桢、顾胜蓝、卢宏铭、李健、潘丹瑜、厉梁、李超、泮

汀怡、周勇。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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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夜排档星级评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鲜夜排档的术语和定义、星级划分及标志、海鲜夜排档管理要求、星级评定。

本文件适用于统一建设连片经营的海鲜夜排挡的星级评定,也适用于在档点集聚的设定区域内实行

统一管理的海鲜夜排挡的星级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DB33/T2266公筷公勺使用和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海鲜夜排档

以鲜活或冰鲜海产品为主要原料,结合地方特色烹饪即时加工制作,以夜市经营方式向消费者提供

特色海鲜食品、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者。

4星级划分及标志

4.1海鲜夜排档划分为三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五星、四星、三星。

4.2星级标志由舟山代表性海鲜三疣梭子蟹图案构成,用五只三疣梭子蟹图案组合表示五星级,用四

只三疣梭子蟹图案组合表示四星级,用三只三疣梭子蟹图案组合表示三星级。星级标志见附录A。

5海鲜夜排档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经营信息公开

5.1.1.1海鲜夜排档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应公开证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执照;

b)食品经营许可证;

c)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d)食品安全等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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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食品安全承诺书。

5.1.1.2应通过电子显示屏或其他醒目方式对海鲜原料、成品菜肴和服务进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应

真实、明确。

5.1.1.3应制定适宜海鲜夜排档经营业态的管理制度,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包括但不限于:

a)食品安全保证制度;

b)经营场所卫生制度;

c)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制度;

d)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e)餐用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f)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和培训制度;

g)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5.1.2场所布局

5.1.2.1经营场所与布局应符合GB31654—2021中第3章的要求。厨房加工制作过程应全程可视。

5.1.2.2经营服务场所应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温度适宜,就餐环境干净、整洁、卫生,墙面、地面、

天花板、餐桌、餐椅等及时清理消毒,保持清洁。不应出现乱倒污水、乱掉乱挂、积灰积垢、发霉、油

腻等情况。

5.1.2.3应配备适宜的虫鼠害防治设施,遵循灭蝇灯、防蝇帘、风幕机、粘鼠板等物理防治优先,化

学防治(滞留喷洒等)有条件使用的原则;化学药剂应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

农药。

5.1.2.4定期检查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

象。发现有虫鼠害,应尽快将其杀灭,并查找和消除其来源途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食品接

触面及包装材料等因虫鼠害防治措施而受到污染。

5.1.2.5排档内应规范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等应定期检查,

规范使用燃气和明火。应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明确,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1.3设备设施

5.1.3.1食品加工场所围护设施应清洁,安全、可靠;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应符合GB31654—2021

中4.11的规定。

5.1.3.2供水、排水、通风排烟等基础设施的配备与布局应符合GB31654—2021中第4章的要求。排

水沟、风扇设施等及时清理消毒,保持清洁。经营服务场所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时清理维护油烟净

化设施、烟道,保持正常使用。排放的油烟没有明显、刺鼻的异味。

5.1.3.3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冰箱和冷柜应正常运转,并定期清理、除霜、消毒和维护。

5.1.3.4食材称取结算用计量器具应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5.1.3.5食品和工器具不应着地存放;清洁工具应定位存放,且有明显标识。

5.1.3.6餐厨垃圾应按规定定时定点处置,垃圾桶应专用并配备桶盖,宜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

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回收垃圾桶,并设置相应标签,垃圾桶保持清洁。

5.1.4人员管理

5.1.4.1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5.1.4.2从业人员营业前应接受卫生检查。以下人员不应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患有列入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的相关疾病的;

——具有腹泻、呕吐、发热、手部有伤口等症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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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3加工食品前,从业人员应洗手消毒。

5.1.4.4私人物品应集中存放,存放位置应不影响食品安全。

5.1.4.5从业人员不应在厨房、店堂从事与餐饮经营和服务无关的活动。

5.1.4.6从业人员应按岗位规范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和饰物不外露;不应戴戒指、留长

指甲、涂指甲油、喷香水;接触即食食品时,应戴好口罩、一次性手套。

5.1.4.7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5.1.5原料管理

5.1.5.1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应符合GB31654—2021中5.1的规定。

5.1.5.2采购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留存供货单位营业执照以及餐饮具消毒合格证明。

5.1.5.3进货台账登记的信息应完整、准确、规范,货源信息清楚、真实。记录和凭证应至少保存至

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产品保质期不明确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不少于2年。

5.1.5.4贮存区域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各类物资应分类贮存,食品存放应离地离墙10cm以上。

5.1.5.5应掌握库存物资的保质期,存在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形的,应及时清理。

5.1.5.6海鲜原料应在冷藏或冷冻条件下暂存。

5.1.5.7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的贮存位置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使用期限

等内容,散装食品宜使用密闭容器贮存。

5.1.5.8加工用水应使用自来水,禁止直接使用海水或自行过滤水。

5.1.6污染防治管理

5.1.6.1水产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等应分池或分容器清洗,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5.1.6.2生、熟制品用具分开,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5.1.6.3食品加工场所内,生、熟、半制成品应分开或分隔放置。

5.1.6.4配备消毒、保洁设施,餐饮用具使用前应清洗、消毒。餐饮用具应高温消毒或消毒柜消毒。

使用化学片剂或药水消毒时,应设置专用消毒容器。消毒液的配比应准确。

5.1.6.5清洗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应进行保洁操作,存放到保洁柜或消毒柜中。如无法密封应尽量减少

裸放在就餐区的时间。宜使用筷子即时消毒器,使筷子始终处于消毒状态。勺子、小碟、小碗应放在有

盖、已消毒的食品级容器内。

5.1.6.6供消费者取用的调料、佐菜等,应标明名称。盛器干净,有盖。

5.1.6.7提供给消费者的托盘内不得同时放回收的碗筷和未交付的成品。

5.1.6.8剩菜打包应使用食品级可降解制品。

5.1.7菜肴制售

5.1.7.1菜肴现制现售,成品菜肴不应隔夜。

5.1.7.2烹饪加工应符合GB31654—2021中6.3的规定。

5.1.7.3食品添加剂应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

符合GB2760的要求。

5.2特色服务

5.2.1餐饮服务

5.2.1.1海鲜原料应具有舟山特色,不应虚假、夸大宣传。

5.2.1.2菜品宜原汁原味,突出本味,结合舟山地方特色烹饪,即时加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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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从业人员应熟悉舟山海鲜菜肴特色,主动引领顾客点餐,推荐特色菜品。

5.2.1.4海鲜夜排档应提供餐饮安全提示服务。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提示海报或桌贴,提醒消费者

饮食安全注意事项。

5.2.1.5海鲜夜排档厨师应具有多种烹调手法,并接受口味满意度调查。

5.2.2其他服务

5.2.2.1海鲜夜排档宜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片,宣传海岛特色旅游项目和绿色环保理念,引导游客安

全、健康地消费。

5.2.2.2公共空间、就餐区域装饰等应有海岛文化主题元素,让顾客感受到舟山海鲜文化。

5.2.2.3海鲜夜排档宜提供公筷、公勺等公用餐具,公用餐具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DB33/T2266的规

定。

5.2.2.4海鲜夜排档显著及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以及“诚信经营”“文明用餐”“光盘行动”

等公益广告提示或标志。

5.2.2.5菜单应标注食品分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点餐时,服务员应进行合理消费提示,引导消

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5.2.2.6应根据顾客需要,安排舟山特色歌舞表演。表演者应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5.2.2.7海鲜夜排档应建立投诉渠道,链接12315平台、12345平台、消费维权站点、政府网站等投

诉举报渠道等,及时处置顾客投诉。

5.2.2.8提供的商品或伴手礼应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6星级评定

6.1海鲜夜排档星级评定宜采用公开测评的形式进行。

6.2星级评定项目包括否决项、一般项和加分项。

6.3否决项评定内容为: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证照超过有效期限。

——有法律禁止采购或经营的产品及原料。

——出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重复利用、过期变质的食品。

——评定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重大事故,舆论影响恶劣。

评估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时,海鲜夜排档不予等级评定。

6.4一般项评定内容包括基本要求、特色服务两个单项。

——基本要求评估总分为100分,特色服务评估总分为55分,各子项按附录B给出的细则逐项评

价并记录存在的问题。

——各单项得分按公式(1)(2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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