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01/T 59-2020 排污许可证核发办理规范

DB2301/T 59-2020 The standard for the issuance of emission permits for processing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01/T 59-2020
标准类型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0-12-15
实施日期
2021-01-15
发布单位/组织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范围
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起草人:
张劲男、刘晓丽、刘菊英、王小溪、姜滨、彭旭、孙剑英、刘志伟、朱晨岩、胡澍、宋东升、程译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03

CCSA12

230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

DB2301/T59—2020

代替DB2301/T59-2019

排污许可证核发办理规范

2020-12-15发布2021-01-15实施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01/T59—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劲男、刘晓丽、刘菊英、王小溪、姜滨、彭旭、孙剑英、刘志伟、朱晨岩、

胡澍、宋东升、程译。

本文件于2019年8月16日首次发布,并于2020年12月第一次修订。

I

DB2301/T59—2020

排污许可证核发办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排污许可证核发办理的术语和定义、办理要素、办理流程、法律救济。

本文件适用于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行政许可事项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办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排污许可

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许可,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门通

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实施排污监管。

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

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证书。

即办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当场或当天办结的审批事项。

4办理要素

事项名称

排污许可证核发。

受理范围

4.2.1申请人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4.2.2申请内容

排污许可证核发(含首次申请、变更、延续)。

1

DB2301/T59—2020

办理途径

登录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办理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a)《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d)《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审批机关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条件

申请排污许可证时,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不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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