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043-2016 黏虫监测调查与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DB61/T 1043-2016 Mite monitoring investigation and integrated contro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陕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1/T 1043-2016
标准类型
陕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07-27
实施日期
2016-10-01
发布单位/组织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陕西省农业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小麦、玉米田的黏虫监测调查与综合防治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鸡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起草人:
仵均祥、李怡萍、周靖华、许向利、王永林、白应文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B16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1043—2016

黏虫监测调查与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Rulesforinvestigationandintegratedmanagementtechniquestotheoriental

armywormMythimnaseparata(Walker)

2016-07-27发布2016-10-01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1/T1043—2016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农业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鸡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仵均祥、李怡萍、周靖华、许向利、王永林、白应文。

本标准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电话:029-87082809

地址: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邰城路3号

邮编:712100

I

DB61/T1043—2016

黏虫监测调查与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黏虫监测调查和综合防治的术语和定义、虫情监测和综合防治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小麦、玉米田的黏虫监测调查与综合防治。对其他作物如水稻、谷子、高粱等

田间发生的黏虫进行监测调查与综合防治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性诱剂sexpheromone

人工合成的黏虫雌虫对雄虫具有吸引作用,以完成交配行为的性信息素,主要成分为顺11-十六碳

烯醛和顺11-十六碳烯乙酸酯,两者比例为9:1。

3.2

性诱剂诱芯sexpheromonelure

含有黏虫性信息素的螺帽状橡胶块。每块中含黏虫性信息素2000ug,其中顺11-十六碳烯醛1800ug,

顺11-十六碳烯乙酸酯200ug。

3.3

成虫发生高峰期adultoccurrencepeak

诱捕器监测到的成虫最多的日期。

3.4

卵块eggmass

黏虫成虫产卵时,多粒卵粘在一起成为一块。黏虫单雌产卵块数从数块到10余块不等,一个卵块含

卵粒数数十粒至200粒~300粒。

4虫情监测

4.1成虫发生动态与数量监测

4.1.1时间

1

DB61/T1043—2016

4.1.1.1春季迁入代成虫诱测时间:

a)陕南:自2月10日至4月15日;

b)关中:自3月5日至4月15日;

c)陕北:自5月10日至6月20日。

4.1.1.2第1代成虫诱测时间:

a)陕南:自6月10日至7月10日;

b)关中:自6月1日至7月20日;

c)陕北:自7月1日至8月10日。

4.1.2工具

成虫发生动态与数量监测所采用的工具包括:性诱剂诱捕器、虫情测报灯、糖醋液诱捕器和谷草把

(制作方法见附录A)。

4.1.3方法

4.1.3.1选择当地有代表性、视野开阔、四周没有高大建筑物或树木遮挡的农田3块,田块之间相距

500m以上。每块地设置性诱剂诱捕器3个,或者多功能自动虫情测报灯或20瓦黑光灯1台,或者糖

醋液诱捕器3个,或者谷草把5把,诱捕器下端与地表面垂直距离为1.5m,诱捕器之间间隔不小于30m。

4.1.3.2利用性诱剂诱捕器进行监测时,每月更换一次诱捕器诱芯;利用糖醋液诱捕器进行监测时,

应及时添加诱捕器中蒸发掉的糖醋液至最初的量。

4.1.4数据统计

监测期间,每天检查1次诱捕器诱到的蛾量,分别记入表B.1、表B.2、表B.3和表B.4中,直至成虫

发生期结束。

4.2雌蛾卵巢发育进度监测

从成虫开始出现起,隔日解剖检查一次雌蛾卵巢发育级别、各级数量和交尾情况(见附录C)。每

次抽查蛾量为20头,诱蛾量不足20头时,应全部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入表B.5中。

4.3卵量发生动态监测

4.3.1时间

系统监测时间与成虫监测时间相同。普查时间根据成虫监测情况,在成虫发生高峰期后进行。

4.3.2工具

卵量发生动态监测使用的工具为谷草把。

4.3.3方法

4.3.3.1卵量发生动态的系统监测方法是:选择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农田3块,每块田插草把10把,按

棋盘式3-4-3排列,草把与草把之间间距20m,草把顶端高出作物顶端20cm左右。每3天检查并更

换一次草把,仔细清点卵块数;同时抽取10块卵,检查其卵粒数;如不足10块卵则全部检查,直至成

虫发生期结束。

4.3.3.2卵量发生动态的普查方法是:选择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小麦、玉米等主要寄主作物田3块,每

块田5点取样,每样点1m2。谷子、小麦、水稻等密植矮秆作物,检查枯干叶、枯心苗和上部(1片~

2

DB61/T1043—2016

4片)嫩叶尖端的卵块数;玉米、高粱等高秆作物,对整株作物和杂草进行检查。同时抽取10块卵,

检查其卵粒数;如不足10块卵则全部检查。

4.3.4数据统计

将系统监测和普查所获得的卵量结果记入表B.6和表B.7中,田间普查结果记入表B.8和表B.9中。

4.4幼虫发生动态与数量监测

4.4.1时间

4.4.1.1幼虫发生动态的系统监测时间

4.4.1.1.1第1代幼虫系统调查时间为:

a)陕南:自3月1日至5月20日;

b)关中:自3月15日至5月25日;

c)陕北:自6月1日至7月15日。

4.4.1.1.2第2代幼虫系统调查时间为:

a)陕南:自6月15日至7月10日;

b)关中:自6月25日至7月25日。

4.4.1.2幼虫发生程度的普查时间

系统调查大部分幼虫进入2龄期时,立即组织一次普查。

4.4.1.3幼虫残虫量调查时间

陕南1代幼虫残虫量调查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20日,2代残虫量调查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关中1代

幼虫残虫量调查时间为5月15日至20日,2代残虫量调查时间为7月20日至25日;陕北1代幼虫残虫量调查

时间为7月20日至25日。

4.4.2工具

幼虫发生动态与数量监测使用的工具包括卷尺、小铲刀等。

4.4.3方法

4.4.3.1幼虫发生动态的系统监测方法是:选择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寄主田3块,每块田棋盘式10点取

样,小麦、谷子、水稻每点1m2,玉米、高粱每点10株,调查后均折算成平均每平方米虫数。调查小

麦、谷子、水稻等低秆作物时,先仔细检查植株上或地表面的幼虫数量和龄期;同时用小铲刀翻动根际

松土,检查土中的幼虫。玉米、高粱等高秆作物,先检查心叶、叶腋、雌雄穗及干叶卷缝内的虫量、虫

龄;再查地表及土内虫量、虫龄;如田中杂草较多,也要查清杂草上的虫量、虫龄。

4.4.3.2幼虫发生程度普查方法是:选择当地具有代表性的主要寄主作物田各10块,检查方法同前。

4.4.3.3幼虫残虫量调查方法是:选择当地具有代表性已防和未防的各种寄主田及其他发生环境各3

块,每块田5点取样,检查方法同前。

4.4.4数据统计

系统监测结果记入表B.10和表B.11中,田间普查结果记入表B.12中,田间幼虫残虫量调查结果记入

表B.13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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