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7/T 4-2019 潍坊市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
DB3707/T 4-2019 The standard for grassroots party and state agency party work in Weifang city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8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
- 起草人:
- 都焕德、李永光、周玉文、马良、王刚、徐森、王桂华、邱伟、李奎元、王波、赵红红、赵振、岳静宜、杨全勇、张成杰、刘永梅、刘北海
- 出版信息:
- 页数:1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00
DB3707
潍坊市地方标准
DB3707/T4-2018
潍坊市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
2018-10-27发布2018-11-27实施
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07/T4-2018
目 次
前 言.............................................................................II
引 言............................................................................III
DB3707/T4.1-2018党组(党委)的设立与运行............................................1
DB3707/T4.2-2018党组织设置与换届....................................................4
DB3707/T4.3-2018党的组织生活.......................................................10
DB3707/T4.4-2018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0
DB3707/T4.5-2018支部生活日(主题党日).............................................23
DB3707/T4.6-2018党员队伍建设.......................................................29
DB3707/T4.7-2018党员积分制管理.....................................................38
DB3707/T4.8-2018党员全员进党校.....................................................45
DB3707/T4.9-2018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52
DB3707/T4.10-2018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56
DB3707/T4.11-2018党建工作力量下沉..................................................59
DB3707/T4.12-2018推进机关作风建设..................................................77
DB3707/T4.13-2018党务政务公开......................................................80
DB3707/T4.14-2018过硬支部建设与评价................................................84
DB3707/T4.15-2018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91
DB3707/T4.16-2018党建带群建........................................................96
DB3707/T4.17-2018党建工作保障.....................................................100
DB3707/T4.18-2018党建信息化.......................................................103
DB3707/T4.19-2018党建责任落实.....................................................105
I
DB3707/T4-2018
前 言
DB3707/T4—2018《潍坊市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分为19个部分。
——第1部分:党组(党委)的设立与运行
——第2部分:党组织设置与换届
——第3部分:党的组织生活
——第4部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5部分:支部生活日(主题党日)
——第6部分:党员队伍建设
——第7部分:党员积分制管理
——第8部分:党员全员进党校
——第9部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第10部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第11部分:党建工作力量下沉
——第12部分: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第13部分:党务政务公开
——第14部分:过硬支部建设与评价
——第15部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第16部分:党建带群建
——第17部分:党建工作保障
——第18部分:党建信息化
——第19部分:党建责任落实
本标准参考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制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共诸城市委组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都焕德、李永光、周玉文、马良、王刚、徐森、王桂华、邱伟、李奎元、王波、
赵红红、赵振、岳静宜、杨全勇、张成杰、刘永梅、刘北海。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DB3707/T4-2018
引 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
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
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
垒”。实际工作中,既要坚持和发扬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又要根据党的建
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用新的思路、举措、办法解决新的矛盾和问题。对党和国家
机关来讲,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最迫切的是规范党的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好机关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
化、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等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领导力,我们依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等纲领性文件,在广泛吸收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引入标准化概念,编
制成了《潍坊市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
该系列标准包括19项工作标准,涵盖机关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和创新性工作,着眼于打牢党建工作
基础,推广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经验。通过系列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实现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党的建设、
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党的建设,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标准实施后,如果上级对有关事项有新的精神和要求,按照上级新的精神和要求执行落实。本标准
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III
DB3707/T4.1-2018
党组(党委)的设立与运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组(包括党组性质的党委,下同)的设立要求、基本任务、人员要求、运行机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党组的设立及运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党组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
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4设立要求
4.1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
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
关党组。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4.2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5基本任务
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包括: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1
DB3707/T4.1-2018
——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6人员要求
6.1人员配备
6.1.1党组成员一般设3—7人。
6.1.2党组设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
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
6.1.3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
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6.1.4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规定的
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
6.2工作职责
6.2.1党组书记职责包括:
——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
——组织党组活动;
——签发党组文件。
6.2.2党组成员职责包括: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书记汇报。
7运行机制
7.1议事决策机制
7.1.1议事内容
议事内容主要包括: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
——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
要事项,向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发布的重要事项;
——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及重要改革举措;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7.1.2议事要求
议事应遵循以下要求:
——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的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
2
DB3707/T4.1-2018
召开;
——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2/3以上党组
成员到会;
——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
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
——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不应以局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代替党组会议;
——党组应当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
7.2理论学习机制
7.2.1各级党组都应设立理论学习中心组。
7.2.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以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党组书记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党组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任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还应配备学
习秘书。
7.2.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应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档案,档案应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
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成果、考勤记录等内容。
7.2.4不能以工作会议或其他活动代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能以党员集体学习代替理论学习中心
组学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DB3707/T4.2-2018
党组织设置与换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关党组织设置与换届的要求及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机关党组织的设置与换届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0〕8号)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办发〔2018〕40号)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潍组通字〔2017〕35号)
3设置要求
3.1党委
3.1.1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的,但因特殊
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成立党委。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当设立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3.1.2党委一般设委员5—9人,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3.1.3组织设置后应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录A)。
3.2党总支
3.1.4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总支。对于党员超过50人,
但不需要成立党总支的,也可以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50人,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
党组织批准,也可成立党总支。
3.1.5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3.1.6组织设置后应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3.3党支部
3.1.7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
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支部。
3.1.8党员7人以上的,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原则
上为3—5人;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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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7/T4.2-2018
3.1.9党支部应根据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应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
应有1名正式党员),每组选举党小组长1人。
3.1.10组织设置后应填写《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4设置程序
4.1党委
4.1.1向上级党(工)委提交建立党委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
——本单位党员人数、分布情况;
——设立党委的理由;
——计划下设党总支、党支部数,设立党委委员的人数。
4.1.2接受上级党(工)委的考察。上级党(工)委在接到新成立或调整组织设置单位的请示报告后,
应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所提出的理由是否充分,领导班子的人选是否具备条件,班子的人员构
成是否合理。
4.1.3上级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讨论审批。党(工)委会应审查单位的情况是否属实;讨论
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下设的总支、支部以及委员人数是否符合党章的有关规定。
4.1.4上级党(工)委下发设立党委的批文。批文内容主要包括组织设置形式和党委组成人员名额。
4.1.5申请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
4.1.6向上级党(工)委报告选举结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选举工作情况和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
委员名单。
4.1.7经上级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研究批准后,展开工作。
4.1.8党委设置程序见附录B。
4.2党总支、党支部
4.2.1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
——建制单位的性质、人员数量、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数量等简要情况;
——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
——所建党总支、党支部的性质;
——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4.2.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总支、党支部后,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规程进行选举:
——党总支、党支部设委员会的,酝酿产生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
核后,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召开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选举
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书记、副书记也可在党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
——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的,酝酿产生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后,在
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
4.2.3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书记、副书记人选及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情况等。
4.2.4上级批复。上级党组织收到报告后,应及时研究并发文。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收到上级批复
后开始履行职责。
4.2.5党总支(党支部)设置程序见附录C。
5换届要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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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换届工作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0〕8
号)、《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
期的意见》(中办发〔2018〕40号)、《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潍组通字〔2017〕
35号)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
5.2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各党组织应
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任期届满前4个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
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在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每届任期届满前6
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党组织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6换届程序
6.1党支部换届程序
6.1.1换届筹备
换届筹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召开换届选举筹备会议;
——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
——起草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草拟换届选举办法。
6.1.2换届选举
选举流程主要包括:
——对党员进行换届教育,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纪律
要求等;
——推荐、酝酿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核;
——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其中:
设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
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书记、副书记也可在党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6.1.3选举后续工作
6.1.3.1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情况和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1.3.2做好党员大会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6.2党委、党总支换届程序
党委、党总支换届参照6.1进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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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
党组织信息
1.党组织名称(填写全称):
2.党组织书记:
3.党组织联系人:4.联系电话:
5.组织类别(参照《组织类别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6.党组织所在单位情况(勾选一项):与上级党组织相同□
法人单位□
联合支部□
(备注:“与上级党组织相同”指本党组织所在的法人单位与上级党组织所在的法人单位相同,如勾选
此项,则以下所在单位信息不用填写;“联合支部”指本党组织为多个单位共建的联合党支部,如勾选
此项,则以下应填写多个所在单位信息,不够可另附页。)
所在单位信息
7.单位名称(填写全称):
8.单位类别(参照《单位性质类别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9.单位建立党组织情况(参照《单位建立中共组织情况代码》填写相应代码):□□
10.党组织所在单位代码(一般为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信息采集员(签字):党组织书记(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基层党委(盖章):
年月日
注:软件系统中信息齐全的,此表可直接从软件系统中导出打印,再交由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初核,
上级党组织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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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党委设置程序
图B.1党委设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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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党总支(党支部)设置程序
图C.1党总支(党支部)设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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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生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的组织和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
3“三会一课”
3.1基本内容
3.1.1支部委员会会议
3.1.1.1时间要求
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1.1.2会议内容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主要包括:
——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部署,执行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计划办法;
——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
——分析党员队伍状况,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研究党员的培养、发展和对党员的奖惩;
——研究协调群众组织工作;
——讨论需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3.1.1.3参会人员
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小组长和党员代表列席。会议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主
持。
3.1.1.4会议要求
3.1.1.4.1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决议应有半数以上应到会的支部委员赞同方
为有效,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人数超过支部委员的半数方能开会。
3.1.1.4.2研究讨论多个问题时,逐个研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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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3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应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1.1.5会议流程
支部委员会会议流程见附录A。
3.1.2支部党员大会
3.1.2.1时间要求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1.2.2会议内容
支部党员大会的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选举支部委员会,推选上级党代会代表;
——讨论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3.1.2.3参会人员
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大会原则上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
部书记主持。
3.1.2.4会议要求
3.1.2.4.1决议应有半数以上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方可有效,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有表
决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开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
的4/5。
3.1.2.4.2如果决议的问题多于1个,应逐项表决;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表决。
3.1.2.4.3对于经过讨论暂时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
告上级党组织。
3.1.2.5会议流程
支部党员大会会议流程见附录B。
3.1.3党小组会
3.1.3.1时间要求
一般每月召开1—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1.3.2会议内容
党小组会的议题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小组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包
括:
——传达学习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分配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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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
——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听取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讨论需由党小组研究的其他事项。
3.1.3.3参会人员
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原则上由党小组长主持。
3.1.3.4会议流程
3.1.3.4.1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党小组会议的内容、召开的方法以及
应注意的问题,并将议题事先通知本小组全体党员。
3.1.3.4.2会中,党小组长传达党支部决议,对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提出要求,引导并
组织党员围绕中心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讨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党小组长应组织大
家充分讨论,最终形成统一意见。党小组长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1.3.4.3会后,党小组长应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支部汇报。
3.1.4党课
3.1.4.1时间要求
一般每季度组织1次。
3.1.4.2主要内容
党课主要向党员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讲解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精
神,讲解党的历史、基本知识等。
3.1.4.3参加人员
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表现突出的同志参加。
3.1.4.4主要形式
3.1.4.4.1党课形式可多种多样,一般采取由党支部书记讲课的形式,也可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
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其他支部委员讲授,或采取微党课形式组织党员轮流上讲台讲党课。
3.1.4.4.2党课也可采取观看电教片、外出参观等形式进行教育。
3.1.4.5基本要求
3.1.4.5.1党课应贴近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不照本宣科,不以业务培训、技术指
导、工作交流等代替上党课。
3.1.4.5.2支部班子成员应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组(党委)书记每年至
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形成的党课材料报送上一级党组织。
3.1.4.5.3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自觉接受党课教育,认真听课,做好笔记,开展讨论。
3.1.4.5.4党课后,支部委员应及时向参会人员了解党课的效果,收集反映和要求,提出改进意见,
不断提高党课的质量。
3.1.4.5.5党支部应安排专人做好党课记录,留存好党课讲稿和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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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实施要求
3.2.1制定年度计划
3.2.1.1党支部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实施方案和配档表,对全年“三会一课”做出安排。
3.2.1.2明确实施“三会一课”的责任人员、时间、地点、主题和活动方式,确保每一次会议(党课)
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3.2.1.3“三会一课”计划安排应传达到每名党员,确保党员心中有数,提前准备,不流于形式。
3.2.2丰富内容形式
3.2.2.1拓展会议内容,把落实“三会一课”与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有机融合,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
学系列讲话、学业务知识,使学习内容更贴近工作生活和岗位职责需求。
3.2.2.2活化组织形式,根据党员的特点、需求和“三会一课”的主题等,注重运用微博、微信客户
端、山东e支部等信息化手段,综合运用微党课、领读领学、党员培训师授课、交流讨论、现场观摩等
方式,推进党内组织生活载体、形式、手段的创新,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
3.2.3建立工作台帐
3.2.3.1建立活动纪实台帐、党员手册对账、积分量化算账制度,做好活动纪实。
3.2.3.2工作台帐由专人负责,确保“三会一课”每次开展情况记录在案。
3.2.4严肃组织纪律
3.2.4.1健全考勤制度,不能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应书面请假,对无特殊情况不参加“三会一课”
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超过3次的,作为不合格党员的认定依据;对无故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
的,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对其除名。
3.2.4.2实施补课制度,对未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应由所在党支部安排专人进行补课,并做好
记录。
3.2.4.3加强指导监督,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通报批评、
追究责任。
4组织生活会
4.1时间要求
一般每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4.2组织流程
4.2.1组织集中学习
4.2.1.1会前,应制定会议方案,并提前1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4.2.1.2组织支部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章党规相关规定等。
4.2.2开展谈心谈话与意见征求
4.2.2.1开展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应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
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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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广泛征求意见。应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应带头谈、
带头听取意见。
4.2.3党员党性分析
党员应查找自身突出问题,主要查找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业绩等方面
存在的问题。不同类别、不同领域的党员应根据自身特点,进行深入查找剖析,形成书面剖析材料。
4.2.4召开会议
4.2.4.1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
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应按照“一人谈、众
人帮、逐个进行”的方式开展。
4.2.4.2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应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
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4.2.5会后整改
4.2.5.1会后,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每名党员应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
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
4.2.5.2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应将班子查摆的问题、
整改措施报上级党组织。
5民主评议党员
5.1组织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开展。
5.2参与人员
全体党员参加。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设有党小组的党支部,可在党小组会上评
议。
5.3评议要求
5.3.1民主评议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主要内容,重点评议党员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
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发挥党员作用等情况。
5.3.2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比例一
般不超过党员数量的1/3。
5.4评议流程
5.4.1会前,党支部应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以及中央有关文件和领导
同志的重要讲话等,为民主评议打好思想基础。
5.4.2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
——个人自评应指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
班子成员应带头示范;
——党员互评应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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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
投票测评;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5.4.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研究,结合党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
党员提出组织评定意见,正式形成书面评定材料,向本人反馈后,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5.4.4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应报上级党委审批。
5.4.5对评为优秀的党员,应进行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应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
基本合格的党员,应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应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
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
处置。
5.4.6评议完成后,应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和评议结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会
议记录、影像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谈心谈话
6.1谈心谈话范围
谈心谈话的范围包括:
——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
——上级党组织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之间;
——基层党组织书记与党员之间;
——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与所在支部党员之间;
——党员与党员之间。
6.2谈心谈话要求
6.2.1每年初,制定谈心谈话计划。
6.2.2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上级党组织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
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应与党员普遍谈心谈话,党员之间应普遍谈心谈话。
6.2.3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谈心谈话:
——在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等方面出现问题时必谈;
——工作变动、职务调整、岗位调整时必谈;
——工作压力过大,遇到挫折,出现重大失误时必谈;
——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必谈;
——思想出现波动、生活遭遇困难时必谈。
6.2.4谈话应注意保密,务求实效,对涉及党员个人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应尽力帮助解决。应
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6.2.5谈心谈话活动过程中,谈心谈话对象应做好谈话记录,并形成《党员谈心谈话记录表》(见附
录C),签字确认后交党组织保存。
6.3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了解和掌握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发现谈心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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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询谈心谈话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交流思想,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其他认为必须谈心谈话的事项。
6.4谈心谈话形式
6.4.1谈心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6.4.2利用“三会一课”、支部生活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落实谈心谈话各项工作任务。
6.4.3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照预定计划进行谈心谈话的,应进行补谈。
6.4.4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谈心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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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支部委员会会议流程
图A.1支部委员会会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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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支部党员大会会议流程
图B.1支部党员大会会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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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党员谈心谈话记录表
党员谈心谈话记录表
谈心谈话时间:谈心谈话地点:
谈心谈话对象:谈心谈话人:
谈心谈话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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