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278-2000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 工业湿热灭菌

GB 18278-2000 Sterilization of health care products—Requirements for validation and routine control—Industrial moist heat sterilization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18278.1-2015 | 页数:2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8278-200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0-12-13
实施日期
2001-05-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菱集团医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
梁飚、杨兆旭、莫富诚、陈远华
出版信息:
页数:25页 | 字数:4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18278--2000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1134:1994((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工业

湿热灭菌》。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华菱集团医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脱、杨兆旭、莫富诚、陈远华。

GB18278-2000

ISO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

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立的标准项目感兴趣,均有

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在电

工技术标准化方面,IS()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

由技术委员会正式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国际标准需取得至少75%参加表决

的成员团体的同意才能正式发布。

国际标准ISO11134由ISO/TC198医疗保健产品灭菌(Sterilizationofhealthcareproducts)技术

委员会制定。

该国际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仅供参考

GB18278-2000

引言

生产安全无菌的医疗保健产品,应注意产品性能、灭菌方法及其控制。本标准对医疗保健产品湿热

灭菌生产管理规范<GMP)的基本要素进行了规定。

无菌产品应是一种无存活微生物的产品即使在控制良好条件下制造出来的产品,在灭菌前亦均会

带有微生物。按照定义,此类产品均属非无菌产品。灭菌处理的目的,是要杀灭这些非无菌产品上污染

的微生物。

物理和化学因子对微生物的杀灭,均遵循指数法则。因此,无论所用的灭菌剂量大小或处理方法如

何,均可计算出该条件下微生物的存活概率

存活概率为产品上微生物数目、种类(菌种)、灭菌处理杀灭率的函数,在某些情况下,还与灭菌处理

过程中微生物所处的环境有关。

因此,对被灭菌产品中的某件产品来说,难以绝对保证其无菌。但每件产品的带菌率可用数学推导

出来。例如,概率10-0就是指某件产品带菌的可能性(概率)小于或等于百万分之一。

ISO900。系列标准规定了对医疗保健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和维修服务质量体系的

要求。

ISO9000系列标准把医疗保健产品生产中的某些工艺称为“特殊工艺”,因为对其结果无法以产品

检测或试验充分验证。灭菌工艺的功效无法通过产品检测或试验得到验证,故为特殊工艺之一例。此类

工艺必须在使用前得到确认,并需进行常规监测,以及对设备进行维护,使之处于正常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GB18278-2000

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工业湿热灭菌idtISO11134:1994

Sterilizationofhealthcareproducts-

Requirementsforvalidationandroutinecontrol-

Industrialmoistheatsterilization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湿热灭菌工艺的设定、确认及常规灭菌的监控要求。

本标准涉及所有应用的湿热灭菌工艺,包括饱和燕汽及空气一蒸汽混合气体,适用于所有工业生产

厂和从事湿热灭菌工作者。虽然本标准未将非工业医疗保健部门的湿热灭菌明确地包括在内,但所列出

的原则对其湿热灭茵大部分亦是有用的。

注1若本标准的通则适用于药品灭菌时,则其他技术要求或管理要求亦可能适用。

本标准不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必须控制所有生产阶段(包括灭菌工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793.1-1995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idtIEC

1010-1:1990)

GB18281.1-2000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生物指示物第1部分:通则GdtISO11138-1:1994)

GB/T19001-1994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idtISO9001:

1994)

GB/T19002-199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idtISO9002:1994)

GB/T19003-1994质量体系最终检验和试验的质量保证模式(idtISO9003:1994)

IEC1010-2-041:1995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2-041部分:使用蒸汽处

理医用材料并供试验室使用的压力灭菌器专用要求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空气一蒸汽混合气体air-steammixture

灭菌用的空气与饱和蒸汽均匀混合气体。

注2空气系用于平衡密封容器内产生的超过饱和熬汽的压力

3.2生物负载bioburden

原材料、部件、成品与(或)包装等物品上所带有存活微生物的总数。

3.3合格证书certification

国家质.技术监督局2000一12-13批准2001一05一01实施

GB18278-2000

作为产品(出厂)放行确认程序中最后审查与批准的证书。

3.4D值Dvalue

为使某一微生物的数量在规定条件下,减少1个数量级或90%所需的作用时间。

3.5电动机械控制系统electromechanicalcontrol

应用机械手段(例如凸轮或穿孔卡)定时触发电控信号的控制系统

3.6环境控制。nvironmentalcontrols

建立在产品生产区域内用于控制生物负载的体系。

注3:这可包括空气滤器、液体滤器,表面消毒,人员服装及各种行政管理措施。

3.7F值Fvalue

热力灭菌法对微生物灭活能力的度量值。

3-8F,值Fvalue

z值为10K,D值为1min时,在121.1'C(2500F)下计算出的F值。

3.9结构材料materialsofconstruction

灭菌设备中所用的材料。

110微生物监测器材microbiologicalchallenge

生物指示物,生物指示试验包,或接种已知数量微生物用于侧试灭菌周期的制品。

3.11湿热moistheat

由液态水或加压蒸汽所产生的热。

3.12湿热灭菌moistheatsterilization

利用湿热生产无菌产品的工艺。

3.13内层包装primarypackaging

产品包装系统中的一部分,用以保持产品无菌状态。

3.14灭菌工艺杀灭力processlethality

灭菌工艺对微生物的杀灭能力。

注4:可通过测定微生物死亡.或通过规定和侧定某些必耍物理参数确定。

3.15产品承载装置productcarriersystem

用于盛放产品及其包装进行灭菌的装置。

注5:承载装里应可保护产品免遭损坏并使之与灭菌因子均匀接触。

3.16试运行commissioning

在设备按技术要求提供和安装后、根据使用说明书操作证明其功能在规定范围之内,并进行了书面

记录

3.17再次试运行recommissioning

为再次证实灭菌工艺安全可靠所进行的部分或全部试运行试验。

3.18再次确认revalidation

为再次证实灭茵工艺安全可靠所进行的部分或全部认证试验。

3.19饱和蒸汽saturatedsteam

相当于原液体沸点温度的水燕气。

3.20模拟产品载荷simulatedproductload

用来代替实际产品的载荷,该载荷应与灭菌工艺能力相当或略超过。

3.21无菌sterile

无存活微生物的状态。

注6:实际上,无微生物存在的绝对提法无法证实(见“灭菌”一词的说明)

3.22灭菌sterilization

GB18278-2000

经确认使产品无存活微生物的处理

注7在灭菌加S中,微生物的死亡规律用指数函数表示因此,任何单件产品上微生物的存在可用概率表示。概率

可减少到很低,但不可能到零

3.23灭菌1N1期sterilizationcycle

在灭菌器内所进行的各运行阶段的自动程序。

3.24灭菌S艺的设定sterilizationprocessdevelopment

设定一个可重复的工艺,使产品灭菌达到规定的非无菌件概率,而又不损害产品的研究

3.25确认validation

为设定可持续生产符合预定技术规格产品的工艺,对获得的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的书面程序。

注8确认包括三方面的工作一试运行,工艺规范验证和性能鉴定。

3.26z值zvalue

使刀值变化2个数量级所需调整温度的度数。

4通则

4.1职责和人员培训

湿热灭菌器的安装和维护、湿热灭菌的常规控制和确认,以及已灭菌产品的放行,必须选派由

GB/T19001.或GB/T19002标准中所规定的人员负责。

4.2产品条件

产品的设计必须在经过对该产品所规定最多次数的灭菌后,仍符合其技术规格和安全要求。若灭菌

前需做某种处理(例如清洗),该种处理亦必须作为再次灭菌步骤中的一部分予以确认。所设计的产品及

选用的材料,必须能适应灭菌周期灭菌柜室内环境的变化。

4.3包装条件

4.3门概述

包装至少必须由一层内包装和一层外包装组成。

灭菌时若兼有内、外包装,两者均必须在灭菌后仍符合所要求的规格。

4.3.2包装的通透性

包装必须允许产品内部空气排出并让蒸汽透人。对非通透性包装(例如装有药液的小玻瓶)也可通

过热力传导达到灭菌条件。

5设备

5.1文件

5门.1标识

每部灭菌装置必须有一个或多个铭牌,永久固定和加以标示。并应以与用户商定使用的语种标明下

列内容:

a)生产厂名称和地址;

b)序号或其他标记单位;

c)灭菌柜室设计压力和最高工作温度;

山夹套额定压力(若适用);

e)检测部门印记和容器商标;

f)容器竣工日期;

g)符合我国其他法规要求的标识。

5.1.2安全

必须备有文件证明,灭菌装置符合GB4793.1和IEC1010-2及其他标准,或我国适用法规中规定

GB18278-2000

的安全要求。

5门.3使用手册和说明书

对每一台己鉴定的灭菌器,应以与用户商定使用的语种提供下列资料:

a)足以保证灭菌装置操作安全有效的安装指导;

b)暴露于灭菌因子下或偶然会接触到制品的各种结构材料一览表;

c>安全有效的操作指南,包括灭菌器耐温和耐压的极限,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d)常规预防性保养的指南及日程表;

e)修理手册,包括推荐的更换部件一览表;

f)灭菌柜室的详细结构和元件图,管道和控制系统的示意图,推荐的安装图。以表格方式对所有重

要组成部分的零部件加以说明;

B>操作和维护设备控制系统(见S.2.6)所必需的程控逻辑和(或)软件的文件。所有提供的软件均

必须附有出厂放行及复检级别的确认证明。

5.1.4其他资料

对湿热灭菌器的技术要求,包括对其安装和安装试验的书面材料。

5.2灭菌器性能、公用系统、部件、附件和控制装置

5.2.,性能

用于处理医疗保健产品的湿热灭菌装置,必须符合我国规定灭菌设备性能的法规或标准。

5.2.2公用系统

5.2.2门对蒸汽的纯度和质量必须作出规定,并证明其所适用的范围。

5.2.2.2灭菌柜室所用压缩空气的纯度必须不得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

5.2.2.3对透气包装的产品,为消除真空而进人灭菌柜室的外界空气必须先通过微生物滤器。

5.2.2.4对灭菌器用于直接冷却产品的水必须作出规定,并验证是否符合产品工艺设定中规定的要

求,必须形成书面文件。

5.2-2.5供应给灭菌系统的电源,必须符合生产厂的技术规格。

5.2.3部件

灭菌系统结构中采用的材料和部件必须经过筛选,以尽可能减少潜在的微生物污染或化学污染。

5.2.4附件

灭菌柜室内专用于盛放产品的装置,必须便于蒸汽均匀穿透和(或)热力传导。承载装置亦必须便于

排放冷凝水和(或)冷却水,防止产品和载荷物受损。

5.2.5控制装置和记录装置

对下列灭菌工艺参数必须自动控制并记录:

a)温度;

b)时间;

c)压力;

e)温度和压力的变化速率(如是保持产品完好性所必须)。

记录器和程序控制系统必须互不依赖,并当控制条件与记录间的差异超过规定极限值时,能发出报

警。

52.6程序控制

灭菌工艺控制,不论是通过微机或电动机械方式,均须经确认。对书面控制程序必须按一定步骤进

行评价,其目的在于证明程序逻辑在工艺模拟条件下和在实际使用灭菌器情况下都是正确的。其后,所

做的任何更改,均同样需要以书面文件评估是否需再次确认,并须经用户同意。

5.3仪表性能

5_3门仪表的精确度

GB18278--2000

5.31.1供确认用的仪表的精确度,必须高于控制器和记录器的精确度

5.3.1.2温度和压力的传感器,必须保证在维持其精确度状态下进行选定、安装和使用

5.3.2校准的标准

必须规定用于校准灭菌工艺测量仪表的标准精确度,其校准应溯源到GB/T19001标准规定的国家

基准标准。

5.3.3灭菌器基准仪表

灭菌器必须配备单独一套测量装置,以检验灭菌周期内控制仪表所测数值是否均在额定的温度和

压力极限范围之内。

5.3.4校准程序

对用于灭菌周期确认和常规控制的所有控制、显示和记录仪表的校准,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方法并

与档案一并保存。该方法应符合GB/T19001和GB/T19002标准的要求,用于确认的仪表还应符合

GB/T19003标准的要求。

5.4维护

5.4门灭菌器必须根据明文规定的预防性检修计划进行维护。

5.4.2负责维护的人员必须具有证件,证明经过良好技能训练,能胜任维护特定灭菌器任务。

5.4.3对每项计划维护工作的步骤及其进行的频度,均必须做明文规定。

5.4.4计划中或计划外的维护工作,在令人满意地完成并做记录之前,不得使用灭菌器处理医疗保健

产品。

5.4.5维护记录必须保存在设备档案中。

5.4.6维护的计划、步骤和记录,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

6灭菌工艺的设定

6.飞除非产品有特殊要求,灭菌宜采用饱和蒸汽。采用其他方法(如空气一蒸汽混合气体)时,必须证明

灭菌柜室内所形成的环境具有可重复性。

采用空气一蒸汽混合气体时,必须在灭菌的有效循环中呈均匀热介质下进行。如利用空气一燕汽混合

气体并需要蒸汽穿透,则循环系统必须使被灭菌载荷物内形成均匀的空气一蒸汽混合气体

6.2灭菌周期必须设计得能在常规加工工艺中具有可重复性

6.3对新设定的湿热灭菌周期,必须证实其处理的产品业已达到灭菌要求。

6.4任何产品灭菌后在灭菌地点处理或存放,均不得对其质量造成损害。

6.5对带菌产品概率的设定,必须以保证该无菌医疗保健产品所含存活微生物的概率低到足以能按其

预定用途安全使用。

6.6使用测试微生物时,须以灭菌工艺为基准进行选择,并应符合GB18281.1-ISO11138-1标准的

要求。

6.7在灭菌周期设定过程中测得的数据,必须能证明已达到所要求的生物负载存活概率

6.8对于以生物负载为依据的各种灭菌方法,必须设一灭菌前生物负载数量与抗力的测定程序

7灭菌工艺的确认

7.1对确认程序必须采用一项与GB/T19002标准原则相符的认可预案进行

了.2每一个制造出来的灭菌器装配后,均必须试运行。对新的产品和新的灭菌设备或灭菌工艺条件,必

须进行确认

7.3必须委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确认。

了.4对灭菌工艺的确认,必须包括各系统的试运行、性能鉴定和取得合格证。

7.4.1试运行必须包括:

GB18278-2000

a)证明性能与设计的规格相符;

b)设备的全套技术文件齐全(见5.1.3);

。)证明公用系统的质量和能力符合要求;

d)操作和测试设备的校准;

e)测定运行时对空气的排除效率(需要时)

7.4.2性能鉴定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a)灭菌工艺具有可重复性(须通过足够数量的周期);

b)整个灭菌柜室及被灭菌物品中的均匀性在规定范围内(须通过足够数量的周期和传感器);

。)显示控制参数与被灭菌物品参数间的关系;

d)根据已发表的文献及进行的研究所得数据,显示物理参数与微生物杀灭之间的关连;

e)对最大装载量和最小装载量两者(或指定的混合制品)的兼容性;

f)若采用模拟产品装载测试,必须证明其对实际的产品的代表性;

9)证明拟反复使用的符合要求的装载物,在再次使用前已恢复到规定的状态;

h)证明产品和包装经灭菌或需要再次灭菌后,仍符合规定的技术规格。

7.4.3在性能鉴定及再鉴定中,必须对使用温度传感器的数量作出规定。提供书面证明,证实该数量已

达到工艺设定有关技术要求的测试方法所需。

7.4.4在序列试验的每次试验前后,均必须对所用温度测量装置进行校正。

7.5完成确认时,必须列出所得数据,进行正式评价,并给予是否认可的结论。

了.6对灭菌器进行可能影响功效的大修后,必须进行再次确认。此外,每使用12个月,亦必须至少再确

认一次·

7.7对再次确认、审查以及改变灭菌工艺、灭菌装置(硬件和软件)、产品或包装等步骤,必须做明文规

定。其中应包括指定需重复确认部分的必要性与范围。

当设备或控制装置有变动时必须做评估,以证实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