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465-2009 呼吸防护用品 实用性能评价

GB/T 23465-2009 Respiratory protective equipment—Practical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ethod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3465-200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04-01
实施日期
2009-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个体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防护用品的实用性能评价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预防呼吸性危害的各类呼吸防护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潜水呼吸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防化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3M中国有限公司
起草人:
丁松涛、刘宝龙、杨文芬、李颖、姚红、袁晓华、田军、陆林、黄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340

C72O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465—2009

呼吸防护用品实用性能评价

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Practicalperformanceevaluationmethods

2009-04-01发布2009-12-01实施

发布

GB/T23465—2009

-1.Z-—1—

刖弓

本标准参考了ISO16900-7(2006)Seconddraftrespiratoryprotectivedevices—Methodsoftest

Part7:Practicalperformancetestmethods和BSEN13274-2:2001Respiratoryprotectivedevices—

MethodsofTest—Part2:Practicalperformancetestso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个体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防化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3M中国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松涛、刘宝龙、杨文芬、李颖、姚红、袁晓华、田军、陆林、黄强。

T

GB/T23465—2009

呼吸防护用品实用性能评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防护用品的实用性能评价的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预防呼吸性危害的各类呼吸防护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潜水呼吸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2903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GB/T5703-1999用于技术设计的人体测量基础项目

3术语和定义

GB/T1290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呼吸防护用品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respiratoryprotectivedevice

呼吸器respirator

防御缺氧空气和(或)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防护用品。

3.2

实用性能practicalperformance

在模拟的典型作业或逃生活动条件下,对呼吸防护用品的评价。

3.3

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air-purifying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

能把吸入的作业环境空气通过净化部件的吸附、吸收、催化或过滤等作用,除去其中有害物质后作

为气源的呼吸防护用品。

3.4

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non-povveredair-purifying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

自吸过滤式呼吸器airpurifyingrespirator(APR)

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阻力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3.5

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poweredair-purifying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

送风过滤式呼吸器poweredair-purifyingrespirator(PAPR)

靠动力(如电动风机或手动风机)克服部件阻力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3.6

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atmosphere-supplying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

能使佩戴者呼吸系统与作业环境空气隔绝,靠本身携带的气源或者依靠导气管引入作业环境以外

的洁净气源的呼吸防护用品。

1

GB/T23465—2009

3.7

自给携气式呼吸防护用品self-containedbreathingapparatus(SCBA)

携气式呼吸器

佩戴者携带压缩空气瓶、氧气瓶或生氧装置等作为气源的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3.8

供气式呼吸防护用品suppliedair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

长管呼吸器suppliedairrespirator(SAR)

佩戴者靠呼吸或借助机械力通过导气管引入呼吸气体的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3.9

逃生呼吸防护用品escaperespiratoryprotectiveequipment

逃生呼吸器escaperespirtor

只用于从危险环境中逃生的呼吸防护用品。

4试验要求

4.1基本要求

应用本标准对某种呼吸器进行实用性能试验之前,应预先确定以下条件:

a)试验样品数量,参见附录A;

b)按照使用说明把试验呼吸器调整至可工作状态;

c)试验之前需要进行的其他任何测试或预处理;

d)试验温度和湿度;

e)受试者的选取与数量,参见附录A;

f)试验项目及试验顺序;

g)允许的与表1规定试验项目的偏离情况;

h)对试验中所有观测内容的具体要求;

i)合格与不合格的判据。

4.2受试者

4.2.1受试者选择

选择的受试者应具有与试验呼吸器同类型呼吸器的佩戴经验。试验前应核查受试者的病史,确保

受试者的身体状况可以从事此类试验,并满足试验的作业强度和相应要求。

受试者应属于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适用人群。若某类呼吸器(如逃生呼吸器)规定适用于普通公

众,受试者应从相应的普通人群中选取。

4.2.2受试者信息

应登记受试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身高、体重等信息。

应按GB/T5703—1999的定义或方法测量每个受试者的形态面长和面宽,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4.3试验条件

试验温度为16C〜32°C,相对湿度30%〜80%;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如无特殊说明,本标准中除温度外的参数的容许偏差为±5%,试验温度容许偏差为士1C。

5试验方法

5.1原理

受试者按照使用说明要求佩戴试验呼吸器样品后,在模拟使用条件下对试验呼吸器使用方便性、佩

戴舒适性、功能特性等进行的主观评价。

2

GB/T23465—2009

5.2试验呼吸器准备

试验前,应确认试验样品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试验前必须确认试验样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没有使用危险。

5.3受试者的准备

受试者应预先阅读并理解试验呼吸器使用说明书;了解试验呼吸器涉及的评价项目内容和要求。

5.4试验项目

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见表1。

表1试验项目

编号试验项目及具体内容

静态试验:受试者保持舒适的坐姿,不进行任何作业活动。若适用时,试验呼吸器的部分功能组件可

E1

以放置适宜的位置,以便其重量不妨碍受试者

E2快速行走试验:受试者在水平跑台上以正常姿势行走,行走速度为6.0km/h,持续时间为10min

屈身行走试验:受试者在水平跑台上以屈身姿态行走,屈身姿态高度控制为(1.3±0.2)m,持续时间为

E3

5min,行走总距离约140m

持续行走试验:受试者在水平跑台上以正常姿势行走,速度为6.0km/h,持续时间为空气呼吸器的允

E4

许作业时限或30min之中较短者

E5慢跑试验:受试者在水平跑台上以正常姿势慢跑,速度为&0km/h,总距离约133m

E6坡行试验:受试者在坡度为20%跑台以正常姿势行走,速度为2.4km/h,持续为2min

E7中速行走试验:受试者在水平跑台上以正常姿势行走,速度为4.()km/h,持续为4min

爬行试验:受试者在水平跑台上爬行,姿态高度控制为(0.7±0.05)m,持续时间为5min,总距离约

E8

70m

管道试验:受试者在(0.70±0.05)m宽、4m长管道内爬行,管道顶板应低至限制受试者背负呼吸器,

E9

而是摘下来,放在前面推或放在后面拉,但仍然通过呼吸器呼吸

攀爬试验:受试者以正常姿势爬上、爬下垂直竖梯,并从每侧通过46()mmX460mm的孔洞一次,爬梯

E10

试验的总距离为20m

楼梯试验:受试者在一段包含楼道和楼梯的坏境中行走23min,其中爬楼梯的高度控制为15m,爬梯

E11

速度约10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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