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666-2006 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

GA 666-2006 Retro-reflective sheeting for number plate of motor vehicle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中文简体 废止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A 666-2018 |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A 666-200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6-11-20
实施日期
2007-03-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
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以下简称反光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起草人:
俞春俊、王军华、胡新维、陆亚建、王智书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2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3.220.20

R20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666—2006

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

Retro-reflectivesheetingfornumberplateofmotorvehicle

2006-11-20发布2007-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666—2006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技术要求1

5试验方法4

6检验规则7

7包装、标志和贮存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冲压试验试样9

参考文献10

I

GA666—2006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北京长兴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春俊、王军华、胡新维、陆亚建、王智书。

本标准于2006年11月首次发布。

II

GA666—2006

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以下简称反光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194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尺寸允许偏差

GB/T3681塑料大气暴露试验方法(neqISO877:1994)

GB/T3978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GB/T3979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T18833-2002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GA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3术语和定义

GB/T18833-2002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技术要求

4.1分类和型号

根据反光膜在不同号牌制作工艺中的应用方式,反光膜可以划分为丝印型、烫印型、滚涂型和其它

型。

反光膜的型号由生产企业自定编码和适用工艺类型代码组成。

□-□

S表示丝印型,T表示烫印型,G表示滚涂型,Q表示其它型。

生产企业自定编码。

4.2通用要求

4.2.1外观

按5.2.1的规定进行检查,反光膜的外表面应平滑、光洁,不应有明显的划痕、气泡、条纹、裂纹、

颜色不均匀等缺陷或损伤。

按5.2.2的规定进行检查,反光膜表面不同区域的反光效果应均匀,不应有明显差异。

4.2.2防沾纸

反光膜的防沾纸应平滑、干净,无气泡、污点或其它杂物,应印有制造商标识。应能用手工剥下防

沾纸,且不应有破损、撕裂或从反光膜上沾下粘合剂的痕迹。

4.2.3成卷要求

1

GA666—2006

反光膜通常应以成卷的形式供货。成卷包装的反光膜应均匀、平整、紧密地被缠绕在一刚性的圆芯

上,不应有任何参差不齐的边缘、变形、缺损或夹杂无关的材料等缺陷。每卷反光膜长度不应少于45m,

且至少留有0.3m的富余量。整卷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断头,在不可避免出现拼接时,宽度方向不能拼接,

长度方向的接头不应超过三处,在成卷膜的边缘应可看到拼接处。每一拼接处应留有0.5m的富余量,每

段反光膜的连续长度不应小于10m。

4.2.4标识

反光膜反光面上应具有标识,包括制造商标志、型号。

标识的尺寸应适中,面积应不小于100mm22

且不大于500mm;标识的分布应均匀,相邻两个标识的中

心距离为120mm±10mm。

应不能通过化学或物理方法进行更改、转移标识;标识也不能影响反光膜的外观、颜色;按制造商

指定的测试方法,标识应清晰可见。

4.3逆反射性能

4.3.1逆反射系数

正常状态下,白色、黄色、红色、绿色和蓝色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值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值。

表1反光膜的最小逆反射系数

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平方米

观察角入射角白色黄色红色绿色蓝色

5°6040149.04.0

0°12′30°25186.03.51.5

45°6.04.02.01.00.5

5°4030107.03.0

0°20′30°14104.02.51.0

45°3.02.01.00.80.3

5°4.03.52.01.00.6

1°30′30°2.01.50.60.40.2

45°0.70.50.20.10.1

4.3.2湿状态下逆反射系数

按5.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湿状态下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观察角0°12′,入射角5°)应不小

于表1规定值的80%。

4.4色度性能

4.4.1夜间的颜色

夜间,反光膜在A光源照射下的色品坐标应在表2规定的范围内。

表2夜间反光膜颜色各角点的色品坐标(A光源)

色品坐标

颜色①②③④⑤

xyxyxyxyxy

白色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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