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500-2015 信息安全技术 存储介质数据恢复服务要求

GB/T 31500-2015 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Requirement of data recovery service for storage media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31500-2024 |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1500-201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5-15
实施日期
2016-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0)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施存储介质数据恢复服务所需的服务原则、服务条件、服务过程要求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提供存储介质数据恢复服务机构针对非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恢复服务实施和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信息中心、国家保密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起草人:
叶红、王笑强、马朝斌、陈晓桦、魏连、张羽、蔡平、张翔、范晓明、邓本瑜、胡志德、张毅、陈都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35.040

L80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31500—2015

信息安全技术

存储介质数据恢复服务要求

Informationsecuritytechnology—

Requirementofdatarecoveryserviceforstoragemedia

2015-05-15发布2016-01-01实施

GB/T31500—2015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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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服务原则2

5服务条件要求2

5.1从业机构2

5.2从业人员2

5.3服务场所及机房2

5.4设备配置3

6服务过程要求3

6.1概述3

6.2介质接收3

6.3介质检测4

6.4数据恢复4

6.5数据交付4

6.6数据销毁4

7服务管理要求4

7.1人员4

7.2设备5

7.3机房5

7.4存储介质5

7.5质量控制5

GB/T3150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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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信息中心、国家保密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红、王笑强、马朝斌、陈晓桦、魏连、张羽、蔡平、张翔、范晓明、邓本瑜、胡志德、

张毅、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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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1500—2015

信息安全技术

存储介质数据恢复服务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施存储介质数据恢复服务所需的服务原则、服务条件、服务过程要求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提供存储介质数据恢复服务机构针对非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恢复服务实施和

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子数据digitaldata

基于计算机应用和通信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的客观资料,一般用以表示文字、图形符号、多媒体

等信息,包括以电子形式存储、处理或传输的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

3.2

存■(诸介质storagemedium

承载电子数据的各类载体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硬盘、磁带、软盘、光盘、各种形式的存储

卡等。

3.3

数据恢复datarecovery

通过专门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修复存储介质内无法正常读取的电子数据的过程。

3.4

镜像imaging

逐比特复制存储介质内电子数据的过程。

3.5

硬件故障physicaldamage

由于存储介质硬件损坏而造成数据无法访问的故障,一般是指电路故障、机械故障、固件故障、存储

介质缺陷等。

3.6

软件故障logicaldamage

由于存储介质中用户数据损坏而造成数据无法访问的故障,一般是指操作系统故障、应用软件故

障、用户误操作、计算机病毒破坏等。

1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