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7992-2026 钢 标准中化学元素的排序

GB/T 47992-2026 Steel—Order of chemical elements in standard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即将实施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7992-2026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即将实施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6-07-30
实施日期
2027-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钢标准中化学成分元素的排列顺序。
本文件适用于在制修订钢标准时对化学成分元素进行排序,其他铁基合金(不包括铸铁)标准参考使用。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心禾、郭建龙、林滔、颜崇林、姜振生、马乃萍、何英武、盖巧凤、吴国臣、徐浩、朱兴益、聂金艳、赵海东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77.080.20

CCSH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7992—2026

钢标准中化学元素的排序

Steel—Orderofchemicalelementsinstandards

(ISO6306:2020,Chemicalanalysisofsteel—Orderoflistingelementsinsteel

standards,MOD)

2026⁃07⁃30发布2027⁃0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T47992—20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修改采用ISO6306:2020《钢的化学分析钢标准中所列元素的排序》。

本文件与ISO6306:2020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

——增加了附录A。

本文件与ISO6306:2020相比,存在较多技术差异,在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用垂直

单线(|)进行了标示。这些技术差异及其原因一览表见附录A。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为与现有标准协调,将标准名称改为《钢标准中化学元素的排序》;

——删除了第1章的“注”,并增加了“本文件适用于在制修订钢标准时对化学成分元素进行排序”

的表述;

——删除了第4章中附加信息“这些分组没有实质性技术意义,但被认为为便于记住以下排序提

供了最简单的方法”以及“合金钢和不锈钢中次重要”的表述;

——第4章中2组元素排序的举例中增加了稀土元素(RE);

——删除了表1的脚注b;

——增加了附录A(资料性)“本文件与ISO6306:2020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删除了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

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心禾、郭建龙、林滔、颜崇林、姜振生、马乃萍、何英武、盖巧凤、吴国臣、徐浩、

朱兴益、聂金艳、赵海东。

GB/T47992—2026

钢标准中化学元素的排序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钢标准中化学成分元素的排列顺序。

本文件适用于在制修订钢标准时对化学成分元素进行排序,其他铁基合金(不包括铸铁)标准参考

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钢标准中化学成分元素排列顺序

4.1元素分为以下三组。

a)1组包括所有类型钢中最主要的5种元素:碳(C)、硅(Si)、锰(Mn)、磷(P)和硫(S)。还包括

4种元素:铬(Cr)、镍(Ni)、钼(Mo)和氮(N)。

b)2组为1组或3组中未指定的元素。当2组元素数量超过1个时,宜按元素的化学符号英文

字母的顺序排列。例如:铝(Al)、砷(As)、硼(B)、钴(Co)、铜(Cu)、铌(Nb)、铅(Pb)、稀土元素

(RE)、锡(Sn)、钛(Ti)、钒(V)、钨(W)和锆(Zr)等元素。

c)3组元素为氢(H)、氧(O)。

4.2元素按1组、2组、3组的顺序排列,各组推荐的元素排列顺序:

a)1组元素:C、Si、Mn、P、S、Cr、Ni、Mo、N;

b)2组元素根据化学元素符号的英文字母顺序排列,如Al、As、B、Co、Cu、Nb、Pb、RE、Sn、Ti、

V、W、Zr;

c)3组元素:H、O。

4.3元素的化学成分宜采用质量分数(%)表示。

4.4化学成分的表中最大值宜通过“不大于”或用“≤”符号表示,或在表中增加脚注或注给出解释“表

中所列成分除标明范围或最小值外,其余均为最大值”;最小值宜通过“不小于”或用“≥”符号表示。

4.5在化学成分的表中填写每个元素含量的质量分数(%)时,宜采用表1中的小数点后数字位数表示。

表1小数点后数字位数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小数点后数字位数

%

<0.0100.××××

≥0.010且<0.10a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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