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8/T 154-2023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和检查规范

DB3208/T 154-2023 Specification for maintenance and inspection of specialized on-site mobile vehicle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8/T 154-2023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07
实施日期
2023-12-15
发布单位/组织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淮安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43.160

CCST50

3208

淮安市地方标准

DB3208/T154—2023

代替DB3208/T154—202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维护保养和检查规范

Specialpurposemotorvehiclesinspecialfieldsroutinemaintenanceand

inspectionregulation

2023-12-07发布2023-12-15实施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8/T15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208/T154-202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规范》,与DB3208/T

154-202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由“TSG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改为“GB/T18849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和“TSG81-2022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

b)修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的术语定义;

c)删除“自行检查”、“全面检查”的术语和定义;

d)修改第4章主要内容,将检查由“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修改为“月度检查”和“年度

检查”使内容符合TSG81-2022的要求;

e)将附录A、附录B的A.1~A.3、B.1~B.3“项目、内容与要求项目表”移至正文部分(见第4

章);

f)增加附录C,规定填写记录的表式;

g)调整维护保养和检查项目、内容与要求,使其符合TSG81-2022的要求。

本文件由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淮安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济鸿、苏哲、吴谦、梁栋、姚雪峰、卞清泉、谢展、唐宇、吴勇。

I

DB3208/T154—2023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和检查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维护保养、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查的要求以

及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场车的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8849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TSG81-20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specialpurposemotorvehicleinspecialfields

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包括机动工业车辆(本文件中机动工业车辆指叉车)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3.2

叉车forklifttruck

可由司机直接操纵(含遥控),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

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

3.3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gardenpatrolminibus

具有4个以上车轮、非轨道无架线、座位数(含司机座位)不小于6且用于旅游观光运营服务的自行

式乘用车辆,包括观光车和观光列车(以下简称观光车辆)。

4维护保养与检查要求

4.1维护保养

4.1.1使用单位应根据场车的使用繁重程度、环境条件状况和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确定维护保

养周期,以保持场车的正常使用状态。

4.1.2使用单位应根据场车具体型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使用维护保养

1

DB3208/T154—2023

说明的要求,选择维护保养的项目。

4.1.3维护保养项目至少包括场车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保护装置、工作机构、操纵机构、电气(液

压、气动)控制系统等的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易损件和失效的零部件。

4.1.4维护保养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并且记录,记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4.1.5场车的维护保养应由作业人员实施。

4.1.6叉车的维护保养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叉车的维护保养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序号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清洁车架、门架、货叉架,必要时防腐处理,检查结构件无明显变形,联接件

01主要受力结构件

无缺少和松动

检查出厂设置的声响警示装置(如喇叭)、后视镜、起升装置防越程装置、挡

02货架、视频监视装置、安全带等防护约束装置、护顶架(司机室)、刮水器、下

降限速装置、门架前倾自锁装置、防爆管装置、车轮挡泥板完好有效

03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步驾式叉车舵柄上配置的碰撞保护装置,应可靠有效

04检查带站驾板的步驾式叉车,站板保护装置应有效

检查带站驾板的步驾式叉车,站板保护装置和司机侧面围护装置处于保护位置

05

时,叉车的允许速度才可以超过6km/h

清理、润滑链条,调整两侧链条松紧度,更换磨损严重有裂纹等出现缺陷的链

06

07清理、润滑门架滚轮,更换磨损严重或缺损的滚轮

08检查货叉固定装置应完好

工作机构

09检查各运动机构应配合良好,无异响、阻滞

10检查转向系统,应工作正常

11检查转向装置各机件,应无缺陷,油缸不漏油

12检查防爆叉车货叉的无火花材料包覆,不应有缺损

13操纵机构检查制动踏板、操纵手柄,应无异常迟钝或卡阻

14检查启动开关装置、灯光、紧急断电开关、仪表,应功能完好

15检查电气部件及线路的带电部分,应无不正常裸露

电气(液压)控制系统

16检查防爆电气部件外壳的紧固件,应无明显松动、锈蚀、缺损

17加注、更换液压油,清洗滤油器

18其他按照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4.1.7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的维护保养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维护保养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序号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01主要受力结构件清洁车架,必要时防腐处理,检查车架无明显变形,联接件无缺少和松动

2

DB3208/T154—2023

表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维护保养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续)

序号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检查声响警示装置(如喇叭)、防护约束装置(如安全带)、安全拉手、乘客

02上下车入口处的安全防护装置、后视镜、刮水器、安全员专用座椅、安全员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与司机双向沟通装置完好有效

检查与运行方向相反布置、位于车辆最后部的乘客座位应装设保护围栏等安

03

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04操纵机构检查转向操作,应灵活无卡滞

05检查转向限位装置,应功能有效

操纵机构

06检查制动踏板、操纵手柄,应无异常迟钝或卡阻,踏板空行程应有效

07检查紧急断电装置、前照灯、制动灯、转向灯、开关装置,应功能完好

08检查电动车辆的电气系统,双线制应有效

电气和控制系统检查电动车辆充电时,车辆不应能通过自身的驱动系统行驶;检查插接器定

09

向防护有效。

10加注、更换液压油,清洗滤油器

11其他按照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4.2月度检查

4.2.1使用单位应根据场车的使用繁重程度、环境条件状况,确定月度检查周期,以保持场车的正常

使用状态。月度检查应至少每月1次。

4.2.2月度检查应根据场车的具体型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使用维护保

养说明的要求,选择检查的项目。

4.2.3月度检查项目至少包括对场车整车工作性能、动力系统、转向系统、起升系统、液压系统、制

动功能、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载荷搬运装置、载荷装卸控制装置、车轮紧固件、充气轮胎的气压、警

示装置、灯光、仪表显示、安全监控装置等,以及TSG81-2022附件C和附件D中定期(首次)检验的

项目的检查。

4.2.4月度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并且记录,记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4.2.5场车的月度检查由作业人员实施。

4.2.6叉车的月度检查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叉车月度检查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序号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

01制造资料

明书、整机和部件防爆合格证(带防爆功能叉车)应齐全

生产许可证、施工告知证明材料、改造后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首次检验或者

02改造资料

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改造项目清单应齐全

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最近一次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场车使用记录、

03使用资料

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应齐全

04整车外观车架编号清晰可见

3

DB3208/T154—2023

表3叉车月度检查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续)

序号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05防爆功能的叉车“Ex”标志和使用说明牌应清晰可见

06仪表或者指示器应指(显)示清晰醒目、灵敏有效

整车外观

07车身应周正,各部件齐全、完整,连接紧固,无缺损

08应将车牌固定在车辆明显部位,车牌编号与使用登记信息一致

主要受力结构件(门架、车架、货叉、货叉架)的焊缝不得有可见的漏焊、裂

09主要受力结构件

纹、烧穿、严重咬边等缺陷

主要受力结构件(门架、车架、货叉、货叉架)应无明显变形、裂纹和锈蚀,

10主要受力结构件

螺栓等连接件不应缺少和松动

11铭牌和安全标志铭牌、载荷曲线、安全标志应清晰

蓄电池叉车的电池金属盖或者非金属盖的金属部件与蓄电池带电部分之间应

12

有30mm以上的间隙;若盖板和带电部分被有效绝缘,则其间隙至少有10mm

罩壳处(如牵引蓄电池或者发动机罩)防止意外关闭的装置永久地固定在车辆

13

上或者安装在车辆的安全处

动力系统

14发动机(行走电机)应运转平稳,无异响,能正常启动、熄火(关闭)

15动力系统线路应无漏电现象,管路应无漏水、漏油现象

16发动机(行走电机)的安装应牢固可靠,连接部分无松动、脱落、损坏

17车辆配置车用气瓶时,气瓶应在检验有效期内

18静压传动叉车,只有处于制动状态时才能启动发动机

19机械传动和液力传动的内燃叉车,传动装置处于接合状态时,不能启动发动机

传动系统

20传动系统及其零部件运转平稳,不应有异常声响

21变速箱不应有自动脱挡、串挡现象,运行正常,倒挡可靠

22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

23轮辋应完整无损,螺栓、螺母应齐全紧固

24前后桥与车架的连接应紧固

行驶系统

充气轮胎胎面和胎壁应无长度超过25mm或者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

25裂和割伤,胎压正常;实心轮胎(包括工业脚轮和车轮轮胎)应无胶层气泡和脱

层、钢圈与胶层松脱等缺陷

26转向系统应工作正常

转向系统

27转向装置各机件应无缺陷

28液压系统液压系统各部位应无泄漏现象

29制动系统行车、驻车制动系统功能正常,设置与出厂或改造后一致

30启动开关装置功能正常

31照明和信号装置应功能完好

32电气和控制系统电动叉车的紧急断电开关不应自动复位且能切断所有驱动部件电源

33蓄电池叉车电源插接器上防止接反的定向防护功能有效

34电气部件和线路的带电部分应无不正常裸露

35操纵杆功能正常,设置与出厂或改造后一致

36工作装置能够完成一个以上功能的控制装置,每个单独功能都应有清晰标志

37控制装置应操作灵活,被释放时,应自动回到中位,并且停止相应的载荷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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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8/T154—2023

表3叉车月度检查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续)

序号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38货叉固定装置完好

39工作装置各运动机构应配合良好,无异响,运动无阻滞现象

40起升链条应完整无裂纹,无变形,连接配合良好,工作灵敏可靠

出厂设置的声响警示装置(如喇叭、倒车蜂鸣器)、后视镜、起升装置防越程

41装置、挡货架、视频监视装置、安全带等防护约束装置、护顶架(司机室)、刮

水器、下降限速装置、门架前倾自锁装置、防爆管装置、车轮挡泥板完好有效

没有安装护顶架的带有折叠站板的步驾式叉车,当其侧面防护装置处于保护位

42

安全保护与防护装置置时,能防止起升高度大于1800mm

43步驾式叉车舵柄上配置的碰撞保护装置应可靠有效

44带站驾板的步驾式叉车站板保护装置应有效

检查带站驾板的步驾式叉车,站板保护装置和司机侧面围护装置处于保护位置

45

时,叉车的允许速度才可以超过6km/h

46司机坐(站)姿状态感知系统功能有效

安全监控装置

47司机权限信息采集器功能有效

防爆电气部件外壳应无损伤,透明件无裂纹,结合面应紧固严密,紧固件应无

48

锈蚀、缺损

车辆上所有大于100cm2的金属部件应等电位地连接到车架上,并且最终通过非

49

火花导电带、导电轮胎等方式与大地良好导通

防爆性能蓄电池箱体上的“Ex”标志和“危险场所严禁打开”字样的警告牌显示清晰,箱体

50

和箱盖应用专用工具才能打开

进气管道、排气管道不应有裂纹;手动操作进气系统的进气截止阀时,发动机

51

应能可靠停机

52防爆叉车货叉的无火花材料包覆不应有缺损

(1)以无载状态在作业区域中较大坡道上进行试验;在没有驾驶员协助的情况

53下,停车制动器应能将车辆可靠停放

制动性能试验(2)制动器操作力应满足标准GB/T18849的要求

各式行车制动器,以无载工况和检验现场实际可达到的最大车速进行制动试

54

验,行车制动器应使车辆完全停止,所测的制动距离应符合附录表A.1规定

4.2.7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的月度检查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月度检查养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序号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01制造资料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应齐全

生产许可证、施工告知证明材料、改造后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首次检验或

02改造资料

者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改造项目清单应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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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8/T154—2023

表4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月度检查养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续)

序号项目基本内容与要求

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最近一次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场车使用记

03使用资料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本周期内修理的自检报告、相

关技术资料、修理单位的生产许可证(如涉及)应齐全

04结构型式检查车辆的主参数、主要结构型式与技术资料的描述是否一致

05车架易见部位应有清晰的永久编号,且与有关资料一致

整车外观

06座椅固定可靠

07每节车厢应配备灭火器,并且妥善固定、便于取用

08仪表及警示装置功能有效,显示正常

整车外观

09车辆应整洁,车身周正,各部分机件齐全、完整

10车牌应固定在车辆明显部位,车牌编号与使用登记信息一致

11主要受力结构件车架应无明显变形、裂纹和锈蚀,螺栓和铆钉等联接件不应缺少和松动

产品铭牌和“系好安全带”、“灭火器”、“车未停稳前请勿下车”的图文

12铭牌和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见应清晰可见

13观光列车牵引连接装置及二次牵引连接装置的止退装置和观光列车的防脱开装置、二次保护装置功能正常

14保护装置牵引连接装置的机械连接件应无明显变形、裂纹和锈蚀

车辆的额定载客人数、牵引车头座位数、车厢总节数、每节车厢座位数、牵

15主要参数

引车头及每节车厢的车轮数出厂或改造后技术资料的描述一致

16发动机(行走电机)应运转平稳,无异响,能正常启动、熄火(关闭)

17动力系统线路应无漏电现象,管路应无漏水、漏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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