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94-2021 10kV及以下配电网设施配置技术规范

DB11/T 1894-2021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figuration of 10kV and below distribution network facilitie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894-2021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28
实施日期
2022-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9.240.01

CCSK01

备案号:86343-2022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894—2021

10kV及以下配电网设施配置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configurationof10kVandbelow

distributionnetworkfacilities

2021-12-28发布2022-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1894—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基本要求............................................................................4

5供电区域划分及网架结构..............................................................5

6供电方案编制........................................................................7

7配电设施电气.......................................................................15

8配电设施建筑.......................................................................18

9交接试验与竣工验收.................................................................20

附录A(资料性)10kV架空网典型接线...................................................21

附录B(资料性)10kV电缆网典型接线...................................................22

附录C(资料性)各类住宅面积用电负荷需用系数.........................................24

附录D(资料性)各类用地负荷指标(不含住宅).........................................25

I

DB11/T1894—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京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万志军、郭连启、方砚升、王世武、徐驰、陈斌发、邱明泉、白晶、邓华、陈

晓东、李晖、张凯、张学钧、刘兆燕、李强、刘方蓝、张帆、张璞、赵广岭、齐清、王亚峰、赵志英、

吕阳、张磊、王昊婧、张欣、王志勇、林华、赵乐、周运斌、赵择野、王祎、张朔、张钰洁、张天翼、

韩博博、伊志同、任悦东、华涛、杨耀潘、晋文杰、马光耀、王洪彪、李干、张志坚、牛艳利、李俊芹、

王立永、齐飞、周启亮、林立新、王世勇、秦冰、左向红、任劲松、展乾坤、卓越、张若昱、刘昊羽、

宫一玉、滕苏郸、崔小磊、王登政、上官甲天、宋瑞雪、刘景延、马雪峰、郭思琪、翟晴、邓丽岚。

II

DB11/T1894—2021

10kV及以下配电网设施配置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10kV及以下配电网供电区域划分及网架结构、供电方案编制、配电设施电气、配电

设施建筑、交接试验与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10kV及以下配电网所有新建和改建电力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GB/T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15945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23858检查井盖

GB/T29328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

GB/T33589微电网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3627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

GB/T36547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61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14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7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T5029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35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613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1

DB11/T1894—2021

GB51302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标准

DL/T995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5137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5220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范

DL/T5221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DL/T5352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DB11/T147检查井盖结构、安全技术规范

DB11/T963电力管道建设技术规范

DB11/T1455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配电网distributionnetwork

从电源侧(输电网、发电设施、分布式电源等)接受电能,并通过配电设施逐级或就地分配给各类

用户的电力网络。

注:10kV电网为中压配电网,220/380V电网为低压配电网。

3.2

最大负荷maximumload

在统计期内,规定的采集间隔点对应负荷中的最大值。

3.3

供电可靠性powersupplyreliability

供电系统对用户持续供电的能力。

3.4

电压合格率voltagequalificationsrate

实际运行电压偏差在限值范围内累计运行时间与对应的总运行时间的百分比。

3.5

重要电力用户importantpowerconsumer

在国家或北京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

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

要求的用电场所。

2

DB11/T1894—2021

3.6

供电半径powersupplyradius

变电站(配电变压器)二次侧出线到其供电的最远负荷点之间的线路长度。

3.7

产权分界处propertyboundaries

供用电双方按产权归属确定的资产、运行维护的责任分界点。

3.8

用户接入方式customerconnectingmethod

用户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电源路数、架空或电缆线路等的主要方案,是用户及供电部门工程设计、

工程实施、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送电等的依据。

3.9

开关站switchingsubstation

设有10kV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相当于变电站母线的延伸,可用于解决变

电站进出线间隔数量有限或进出线走廊空间受限,并在区域中起到电源支撑的作用。

3.10

电缆分界设施cabledivisionfacilities

用于10kV电缆线路环进环出及分接负荷,且不含配电变压器的户内配电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总称。

3.11

配电室powerdistributionroom

设有10kV配电进线(可有少量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带有低压负荷的户内配电场所,

分为公用配电室和用户配电室。

3.12

箱式变电站cabinet/pad-mounteddistributionsubstation

由10kV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无功补偿装置、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

箱体内的户外配电装置,也称预装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电站。

3.13

备用电源standbysourceofelectricenergy

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电气装置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

3.14

自备应急电源self-containedemergencysourceofelectricenergy

3

DB11/T1894—2021

电力用户自行配备的,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确保重要负荷继续供电的电源。

3.15

分布式电源distributedresources

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以配电网系

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

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含煤矿瓦斯发电)等。

3.16

电能计量装置electricenergymeteringdevice

为计量电能所配置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能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

电能计量柜(箱)等。

3.17

配电自动化系统distributionautomationsystem

配电自动化系统是应用现代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将配电网实时信息、离线信

息、用户信息、电网结构参数、地理信息进行安全集成,构成完整的自动化及管理系统,实现配电网正

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的监测、保护、控制和配电管理。它是配电自动化与配电管理集成为一体的系统。

3.18

10kV通信接入网10kVcommunicationaccessnetwork

变电站10kV出线至配电网开关站、配电室、环网单元、柱上开关、配电变压器、分布式电源站点、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等之间配置的通信网。

3.19

微电网microgrid

由分布式发电、用电负荷、监控、保护和自动化装置等组成(必要时含储能装置),能够实现内部

电力电量平衡的小型供用电系统。

4基本要求

4.1配电网建设宜选用安全可靠、经济实用、节能环保、与环境协调的电气设备,配电网设备应根据

供电区域的类型差异化选配。

4.2配电网建设应与地下空间开发及城市景观相协调。

4.3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及新城集中建设区、五环路以内地区、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架空线埋设入

地区域,不应新设置永久性电力架空线路。具备10kV架空线入地改造实施条件的地区既有配电网及电

气化改造村镇,应逐步实施入地改造工程。

4.4电能质量应符合GB/T12325、GB/T12326、GB/T14549、GB/T15543、GB/T15945的要求。

4

DB11/T1894—2021

4.5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应符合GB/T50293、GB50052、GB50053、GB50054、GB50613等国

家相关标准规定。

5供电区域划分及网架结构

5.1供电区域划分和建设目标

5.1.1供电区域划分

依据设计水平年的区域范围、行政级别、饱和负荷密度,参考经济发达程度、用户重要程度、用电

水平等划分供电区域。北京地区电网分为五个区域类别,供电区域范围划分如表1所示。

表1供电区域划分表

供电区域A+ABCD

首都功能核心区、城

中心城区、通州、全市除山区(除

划分范围市副中心、中关村科各新城、工业园

亦庄新城除A+类A+、A、B类以外A+、A、B、C类

[饱和负荷密度σ学城、怀柔科学城、和其他开发区

区域外地区以及的平原地区以及以外的地区)以

(MW/km2)]亦庄新城核心区等重以及6≤σ<15

15≤σ<301≤σ<6及σ<1

要区域以及σ≥30

注1:供电区域面积一般不小于5km2。

注2:供电区域划分过程中需计算负荷密度时,应扣除可靠性要求不高的110kV高耗能专线负荷,以及高山、水域、

森林等无效供电面积。

注3: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总面积约92.5km2;中心城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

丰台区、石景山区,总面积约1378km2;北京城市副中心为原通州新城规划建设区,总面积约155km2。

5.1.2供电可靠性建设目标

各类供电区域的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应满足表2中的目标。

表2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目标

供电区域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

年平均停电时间不高于5min(≥99.999%)

A+

高可靠性供电区域户均停电时间不高于30s(≥99.9999%)

100%

A年平均停电时间不高于26min(≥99.995%)

B年平均停电时间不高于52min(≥99.990%)

C年平均停电时间不高于5h(≥99.94%)99.99%

D年平均停电时间不高于9h(≥99.90%)99.98%

注1: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基于目标网架测算得出。

注2:各类供电区域宜由点至面、逐步实现相应的供电可靠性目标。

注3:供电可靠性计及故障停电和预安排停电(不计系统电源不足导致的限电)。

注4:高可靠性供电区域为政治用户、党政机关、广播电视、交通枢纽等重要电力用户集中的区域。

5

DB11/T1894—2021

5.210kV网架结构

5.2.1配电网结构应根据供电区域划分及用户要求确定,目标电网结构宜符合表3的相关规定。

5.2.2当5.2.1条款目标电网结构不具备实施条件时,可采用以下过渡方式:

a)A+、A类区域在不具备条件或建设初期可采用双射或对射接线,逐步过渡到环式或网格式接

线方式,最终形成站间负荷转供能力100%;

b)B类区域在具备条件时可逐步过渡到环式接线方式;

c)C、D类区域架空网在不具备条件或建设初期可采用单联络或辐射式接线。

表3目标电网结构

电缆网结构架空网结构

供电区域类型

双射式对射式单环式双环式网格式多分段、多(3-4)联络多分段、多(2-3)联络

A+√√

A√√√

B√√√√√

C√√√√

D√

注1:架空网结构参见附录A,电缆网结构参见附录B。

注2:“双射式”指双路放射式,“对射式”指双方向放射式。

注3:D类区域以满足基本用电需求为主,当电源不充足时可仅有一个联络。

5.2.310kV配电网应依据变电站的位置、负荷密度和运行管理的需要,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分区。

分区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不宜交叉、重叠,分区的供电范围应随新增加的变电站及负荷的增长进行调

整。

5.2.4当用户提出特殊需求时,电网经营企业应协助提供相应供电咨询及推荐方案。

5.3220/380V配电网结构

5.3.1220/380V配电网宜选用电缆网接线,电缆网干线宜采用辐射式接线、环式接线等形式。

5.3.2220/380V架空配电网宜采用辐射式接线、环式接线。

5.3.3环式接线电源宜引自不同配电室或同一座配电室不同220/380V母线。

5.3.4220/380V配电网网架结构宜简洁,以利于配电网设施的级间配合。

5.3.5在建筑物内,宜采用树干式或分区树干式配电网结构,对集中负荷或重要用电设备,应采用辐

射式配电网结构。

5.3.6各类供电区域220/380V电网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a)220/380V配电网主干线路运行负载率不应超过额定载流量50%;在不具备条件或规划初期可

采用辐射式接线;

6

DB11/T1894—2021

b)220/380V配电网应依据配电室的位置、负荷密度和运行管理的需要,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

分区。分区应有大致明确的供电范围,不宜交叉或重叠,分区的供电范围应随新增加的配电室

及负荷的增长而进行调整;

c)多路供电的重要电力用户,对电源切换有特殊要求的负荷可配置机械或电力电子快速切换设

备。

6供电方案编制

6.1编制原则

6.1.1电网经营企业应根据用户的用电容量、用电性质、用电时间、用电负荷重要程度、非线性负荷

设备种类等因素,结合区域电网规划及供电条件,与用户协商确定,明确供电方式、计量计费方式、受

电方式、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

6.1.2电网经营企业与用户产权分界具体位置应明确,产权分界处应加装具有自动故障隔离功能的分

界断路器。

6.2供电方案内容

供电方案内容应包括:用户基本信息、供电容量、供电方式、负荷性质、供电电源位置、供电线路

敷设、供电回路数、配电设施、调度通信、配电自动化、计量方式、无功补偿、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

置、自备应急电源配备、产权分界、供电方案有效期等内容。

6.3电力用户重要等级分类

6.3.110kV电力用户分为重要电力用户和普通电力用户。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

度,重要电力用户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6.3.2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

全的电力用户。

6.3.3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

a)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b)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c)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

d)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e)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6.3.4二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

a)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b)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c)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d)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6.3.5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用户。

7

DB11/T1894—2021

6.3.6普通电力用户,是指除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外的其他电力用

户。

6.4供电电压

6.4.1额定电压应符合以下要求:

——低压供电:220/380V;

——中压供电:10kV。

6.4.2电压等级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a)用户预计最大负荷在160kW及以下选用220/380V电压等级供电;

b)用户预计最大负荷在160kW(不含)-10000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