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8/T 058-2019 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服务规范

DB3308/T 058-2019 Safety production and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mprehensive liability insurance service specification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8/T 058-2019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2-11
实施日期
2019-03-11
发布单位/组织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60

A11

DB3308

浙江省衢州市地方标准

DB3308/058—2019

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服务规

2019-2-11发布2019-3-11实施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08/058—2019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衢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

衢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坚毅、巫子轩、刘明、金慧龙、何日贵、王丽英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I

DB3308/058—2019

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权利及义务、参保流程、

服务提供、服务监督与改进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衢州市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及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的保险

服务。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是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及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

企业提供风险保障的商业保险。包括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环境污染事故责任、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三

项内容。(以下简称“安环保险”)。

2.2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从业人员或者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直接财

产损失及救援费用,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3

环境污染事故责任

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直接财产损失以及污

染物进行处置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4

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运输车辆在境内运输和装卸保险单载明的危险货物时,因火灾、爆炸;运输车辆发

生碰撞、倾覆;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原因造成运输车辆上装载的危险货物毁损、灭失,

以及保险条款列明的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直接财产损失、污染物进行处置所支出的必要的、合

理的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5

第三方服务机构

1

DB3308/058—2019

第三方服务机构是指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可以为安环保险提供技术服务的独立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

的机构。

2.6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7

第三者

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被保险人及其从业人员以外的人。

2.8

安环保险服务平台

安环保险服务平台是指具有现场服务支持、数据集成管理、指标统计分析、数据输出和线上咨询服

务等功能的用于安环保险的在线服务平台。

3基本要求

3.1保险人应是依法成立,并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的法人。

3.2被保险人应是依法成立,并取得相关领域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

3.3投保人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且具有缴纳保险费的能力。

3.4第三方服务机构应依法成立,经营范围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管理服务的要求,具有提供专业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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