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3/T 059-2023 政务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

DB3303/T 059-2023 Software development cost estimation specification for govern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ject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3/T 059-2023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1-16
实施日期
2023-02-16
发布单位/组织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080

CCSL77

3303

温州市地方标准

DB3303/T059—2023

政务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

Calculationspecificationforthecostofsoftwaredevelopmenton

governmentaffairsinformalizationprojects

2023-01-16发布2023-02-16实施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03/T059—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2

5软件开发费用构成...................................................................3

6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过程与方法.........................................................3

附录A(规范性)参数表...............................................................7

附录B(规范性)功能点计数基本规则..................................................10

附录C(资料性)预估功能点计数表样式................................................12

附录D(资料性)政务信息化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表样式....................................13

附录E(资料性)常用模板样例........................................................14

参考文献.............................................................................16

I

DB3303/T059—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温州市财政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

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北京中基数联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中

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雄安研究院)、浙江索思科技有限公司、温州众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赛迪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飞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壹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祥光、池邦芬、卫达、瞿先智、叶其蕾、夏京杰、洪晓雪、祖爱新、陈上万、

林里、廖晨野、丁锡节、黄娟、杨守滂、洪帅、周径、诸冉彤、王议、吴静洁、李杰、许宗敏、朱宇昕、

王国庆、林建克、王洪全、叶子文、李波。

II

DB3303/T059—2023

政务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的费用构成、测量过程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温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以功能性需求为主的定制类信息化

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6964—2018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

SJ/T11617-2016软件工程功能规模测量COSMIC方法

SJ/T11618-2016软件工程功能规模测量MkII功能点分析方法

SJ/T11619-2016软件工程功能规模测量NESMA方法

SJ/T11620-2016软件工程功能规模测量FiSMA1.1方法

ISO/IEC20926:2009软件和系统工程—软件度量—IFPUG功能规模度量方法(Softwareand

systemsengineering--Softwaremeasurement--IFPUGfunctionalsizemeasurementmethod

2009)

3术语和定义

GB/T36964—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委托方sponsor

软件开发项目的出资方。

[来源:GB/T36964-2018,3.17]

开发方developer

受委托方(3.1)委托,负责软件开发的组织或团队。

[来源:GB/T36964-2018,3.18]

第三方third-party

除委托方(3.1)和开发方(3.2)之外的监理、审计、咨询机构等利益相关方。

[来源:GB/T36964-2018,3.19]

软件开发费用softwaredevelopmentcost

委托方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而需向开发方支付的费用。

[来源:GB/T36964-2018,3.1,有修改]

1

DB3303/T059—2023

基准benchmark

经过筛选并维护数据库中的一个或一组测量值或者派生测量值,用来表征目标对象(如项目或项目

群)相关属性与这些测量值的关系。

[来源:GB/T36964-2018,3.14]

方程法equation

基于基准数据建立参数模型,并通过输入各项参数,确定待测算项目工作量或费用估算值的方法。

[来源:GB/T36964-2018,3.8]

系统边界systemboundary

被度量软件与用户或其他系统之间的界限。

[来源:GB/T36964-2018,3.11]

功能点functionpoint

衡量软件功能规模的一种单位。

[来源:GB/T36964-2018,3.12]

内部逻辑文件internallogicalfile

在应用程序边界内维护的用户可识别的逻辑相关数据组或控制信息。

外部接口文件externalinterfacefile

被一应用程序引用但在另一应用程序边界内被维护的,用户可识别的逻辑相关数据组或控制信息。

预估功能点计数法numerationmethodofpre-estimatedfunctionpoint

功能需求不明确情况下,仅进行内部逻辑文件和外部接口文件计数的功能点计数方法。

估算功能点计数法numerationmethodofestimatedfunctionpoint

功能需求明确的情况下,一个特定应用程序或项目的功能点计数方法。

功能点耗时率personhoursperfunctionalpoint

每功能点所消耗的人时数。

[来源:GB/T36964-2018,3.21]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EI:外部输入(ExternalInput)

EIF:外部接口文件(ExternalInterfaceFile)

EO:外部输出(ExternalOutput)

EQ:外部查询(ExternalQuery)

FP:功能点(FunctionPoint)

ILF:内部逻辑文件(InternalLogicFile)

2

DB3303/T059—2023

5软件开发费用构成

软件开发费用构成为软件开发过程所用工作量对应费用的总和,不包括软件预研或可行性分析、数

据迁移、软件维护、软硬件购置费、第三方测评费等费用。开发过程包括从政务信息化项目委托开发开

始到项目完成验收之间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部署、调试、验收等相关的项目管理及支持活

动。

6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过程与方法

测算流程

软件开发费用测算的流程如图1所示。

测算软件规模测算工作量测算开发费用

图1软件开发费用测算流程

测算软件规模

6.2.1通用要求

规模估算所采用的方法,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测算需求,选用SJ/T11617-2016、SJ/T11618

-2016、SJ/T11619-2016、SJ/T11620-2016和ISO/IEC20926:2009五种功能规模测量标准中的一

种。

政务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宜采用ISO/IEC20926:2009规定的IFPUG方法或SJ/T

11619-2016规定的NESMA方法测算软件规模。

在测算规模时,应考虑可能的需求变更程度,并利用规模调整因子对规模测算结果进行调整;

在测量工作量时,应考虑电子政务领域生产率基准数据、软件因素、数字化改革等因素,利用调整因子

对工作量测算结果进行调整。调整因子参数按附录A规定。

6.2.2功能点计数

应根据已知的项目功能描述,采用功能点计数法测算软件规模,功能点计数法包括预估功能

点计数法、估算功能点计数法。

在测算规模前应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类似文档明确项目范围及系统边界。项目范围描述文

档应包含最基本的业务需求,还应进行初步的子系统/模块划分,并对每一子系统或模块的基本用户需

求进行描述或说明,保证可根据项目范围描述文档进行预估功能点或估算功能点计数。

在预算申报阶段等需求功能尚不明确情况下宜采用预估功能点计数法,测算未调整的功能点

数。

采用预估功能点计数法测算软件规模按公式(1)计算:

𝐴𝑈𝐹𝑃=𝑎1×𝐴𝐼𝐿𝐹+𝑎2×𝐴𝐸𝐼𝐹···························································(1)

式中:

AUFP——未调整的功能点数,单位为功能点;

a1——单个内部逻辑文件功能点数分配常量35,单位为功能点每个;

AILF——内部逻辑文件数,单位为个;

3

DB3303/T059—2023

a2——单个外部接口文件功能点数分配常量15,单位为功能点每个;

AEIF——外部接口文件数,单位为个。

在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等需求功能较为明确,数据、事务功能可识别的情况下,宜采用估算

功能点计数法,测算未调整的功能点数。

采用估算功能点计数法测算软件规模按公式(2)计算:

𝐵𝑈𝐹𝑃=𝑏1×𝐵𝐼𝐿𝐹+𝑏2×𝐵𝐸𝐼𝐹+𝑏3×𝐵𝐸𝐼+𝑏4×𝐵𝐸𝑂+𝑏5×𝐵𝐸𝑄·····························(2)

式中:

BUFP——未调整的功能点数,单位为功能点;

b1——单个内部逻辑文件功能点数分配常量10,单位为功能点每个;

BILF——内部逻辑文件数,单位为个;

b2——单个外部接口文件功能点数分配常量7,单位为功能点每个;

BEIF——外部接口文件数,单位为个;

b3——单个外部输入功能点数分配常量4,单位为功能点每个;

BEI——外部输入数,单位为个;

b4——单个外部输出功能点数分配常量5,单位为功能点每个;

BEO——外部输出数,单位为个;

b5——单个外部查询功能点数分配常量4,单位为功能点每个;

BEQ——外部查询数,单位为个。

功能点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分类、识别和计数。

示例:政府部门甲拟新开发一套0A系统,以支持其网上办公、文档流转等电子政务需求,主要功能包括收文管理、

发文管理、会议管理、日程安排等。采用预估功能点计数方法,假设根据需求描述可以识别出需求中包含15个ILF,4

个EIF,因此,此部分需求未调整的功能点数UFP为585。

6.2.3规模调整

复用程度调整

应对待实现功能复用情况进行分析,识别出可复用的功能及可复用的程度。对于委托方,应评估待

实现功能行业的平均复用水平,并根据复用程度对规模进行调整,按公式(3)计算:

𝑈𝑆=𝑅𝑈𝐹×𝑈𝐹𝑃······································································(3)

式中:

US——未调整的软件规模,单位为功能点;

RUF——复用度调整因子,取值见附录A.1

UFP——未调整的功能点数,单位为功能点。

示例:假设根据需求描述,计数有15个ILF,有4个EIF,部分的整体复用程度是开发方开发过类似功能,需要适

当调整,因此,未调整规模US为460(FP)。

隐含需求及需求变更调整

采用预估功能点测算规模时,应根据隐含需求及未来需求变更对规模产生的影响并对测算规模进

行调整,按公式(4)计算:

𝑆=𝑈𝑆×𝐶𝐹··········································································(4)

式中:

S——调整后的软件规模,单位为功能点:

US——未调整的软件规模,单位为功能点;

4

DB3303/T059—2023

CF——规模调整因子,取值见附录A.2。

CF的取值也可参考中国软件行业基准数据(CSBMK®)或本组织历史数据。

预估功能点的测算及调整可参考附录C。

示例:根据项目测算,未调整的软件规模为460功能点,但该项目需求尚未完全确定,假设该项目的测算场景为项目

技术审查阶段,取值为1.22,则该项目调整后的软件规模S为460×1.22=561.2个功能点。

测算工作量

6.3.1工作量调整因子

软件因素调整因子

软件因素调整因子按公式(5)计算。

𝑆𝑊𝐹=𝑆𝑊𝐹1×[(𝐶1+𝐶2+𝐶3+𝐶4)×0.025+1]·········································(5)

式中:

SWF——软件因素调整因子;

SWF1——应用类型调整因子,取值见附录A.4;

C1——质量特性调整因子之分布式处理因子,取值见附录A.5;

C2——质量特性调整因子之性能因子,取值见附录A.5;

C3——质量特性调整因子之可靠性因子,取值见附录A.5;

C4——质量特性调整因子之多重站点因子,取值见附录A.5。

数字化改革调整因子

数字化改革调整因子按公式(6)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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