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9229.2-1999 剪叉式升降台 技术条件

JB/T 9229.2-1999

行业标准-机械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9229.2-1999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机械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99-06-28
实施日期
2000-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机械工业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53.080

J83

JB/T9229.2---1999

剪叉式升降台技术条件

Scissorselevatingplatforms—Specifications

1999-06-28发布2000-01-01实施

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

JB/T9229.2----1999

前言

本标准是对ZBJ83003.1—87《剪叉式升降台技术条件》的修订。修订时,对原标准作了编辑

性修改,主要技术内容没有变化。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J83003.1—87。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娜、王万永、张静祥。

I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9229.2----1999

剪叉式升降台技术条件

代替ZBJ83003.1—87

Scissorselevatingplatforms—Specifications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升降部分结构为剪叉式的各种升降台,即固定式升降台、移动式升降台、自行式升降

台(直流电机驱动、交流电机驱动、内燃机驱动)、升降车(以下简称升降台)。工作环境温度–15~+40

℃。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97—1985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GB/T3323—19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T3766—1983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7935—1987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06—1991标牌

JB/T9229.1—1999剪叉式升降台型式和基本参数

JB/T9229.3—1999剪叉式升降台试验方法

3技术要求

3.1升降台应符合JB/T9229.1、JB/T9229.3和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文件制

造。

3.2一般要求

3.2.1工作台上升速度应为6~9m/min。下降速度应不大于6m/min。

3.2.2对受力构件臂架部分的各叉臂、油缸支撑横梁与叉臂的连接,底架纵、横梁的连接,下铰支座:

下滚轮轨道与底架的连接,工作台骨架及其与上铰支座、上滚轮轨道之间的连接等部位的焊缝,应符合

GB/T3323中二级规定的要求,焊缝的外部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不允许烧穿,焊缝的纵向、横向、母体金属上不允许有裂纹,连续焊缝不能间断,鳞状波纹形

成应均匀,最大高低差应小于2mm;

b)咬边长度不应超过焊缝长度的10%,深度不应超过0.4mm;

c)焊缝处不允许有焊渣、焊瘤等。

3.2.3油漆应光滑平整,与金属要有良好的结合力,色泽均匀,不起泡,不开裂,不得有皱皮、麻点、

漏漆和流挂,底架上应有黑黄色相间的安全标志。

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6-28批准2000-01-01实施

1

JB/T9229.2----1999

3.3结构安全系数

3.3.1在确定安全系数时,设计应力必须是当升降台置放在水平面上,工作台均匀承受最大载重量,

按使用说明书使用时构件中产生的最大应力。安全系数n按式(1)计算:

σ

n=…………(1)

(σ1+σ2)f1f2

式中:σ——塑性材料的屈服极限;脆性材料的强度极限,N/m2;

2

σ1——结构自重引起的应力,N/m;

2

σ2——承受最大载重量时,结构内件内增加的应力,N/m;

f1——应力集中系数;

f2——动载荷系数。

f1和f2的值可以在样机上,通过试验分析得出。如果不采用试验结果,f1和f2的值分别不得小于

1.10和1.25。

3.3.2升降台承载构件材料(不包括脆性材料)按式(1)求得的安全系数n不得小于2。

3.3.3脆性材料(如铸铁等)制成的升降台承载构件,其材料按式(1)求得的安全系数n不得小于5。

3.3.4凡工作台承受最大载重量,并通过钢索或链条,或者两者并用的系统传递升降动力时,钢索或

链条的安全系数n不得小于8。

3.4承受载荷能力

3.4.1升降台置于水平支承面上,工作台均匀承受最大载重量的125%,升降100次后各受力构件不

得有永久变形或裂纹。

3.4.2升降台置于水平支承面上,将最大载重量的集中载荷放置在距工作台内周边300mm处的任一

位置,升降100次后各受力构件不得有永久变形或裂纹。

3.5可靠性和耐久性

3.5.1升降部分的可靠性和耐久性,按JB/T9229.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在试验过程中不得有油管

破裂、受力构件断裂等事故出现。试验后检查各受力构件不得有永久变形或裂纹,主要易损件如销轴等

不得有明显磨损,工作台的下沉量仍应符合3.8.8的要求。

3.5.2自行式升降台的升降部分应符合3.5.1的要求,行驶部分在无载连续行驶200km后,各运行机

构不能有明显磨损,工作台、升降机构、底架、支腿等之间的连接不得松脱,且不能有永久变形或裂纹。

3.5.3升降车除应符合3.5.1中的有关要求外,对于已经鉴定的底盘在无载连续行驶1000km未经鉴定

的专用底盘在无载连续行驶3000km后,应符合3.5.2中的要求。

3.6稳定性

3.6.1应在升降台明显位置标明允许水平作用在工作台上的最大侧向力F:

F=kG……………………(2)

式中:G——最大载荷,N;

k=0.66~0.10(最大载荷值大或最大起升高度小时,k取大值;反之,k取小值,但F值最小不得

小于250N)。

3.6.2升降台以任意方向置放在坡度为2.5%的斜面上,支腿伸出且使底盘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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