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981-2012 桑蚕原原种繁育技术规程

DB44/T 981-2012 DB44/T 981-2012 Silkworm Primary and Secondary Breeding Techniques Regulation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981-2012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2-01-12
实施日期
2012-04-15
发布单位/组织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广东省农业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原原种的繁育原则、种性保持措施、繁育条件、原原母种饲育、制种和资料保存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桑蚕原原种的繁育。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广东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广东丝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丝绸集团英德蚕种场、茂名市蚕业技术推广中心、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蚕丝科学系、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起草人:
林忠芬、胡智明、余爱群、邱国祥、张桂玲、黄星光、刘新国、张化成、宋怡、钟苏苑、彭丽红、王叶元、陈列辉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B39

备案号:32936-2012

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981—2012

桑蚕原原种繁育技术规程

Thetechnicalrulesforproducinggrandparenteggsofsilkworm(Bombyxmori.)

2012-01-12发布2012-04-15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4/T981—2012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广东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广东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加单位:广东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广东丝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

公司、广东省丝绸集团英德蚕种场、茂名市蚕业技术推广中心、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蚕丝科学

系、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忠芬、胡智明、余爱群、邱国祥、张桂玲、黄星光、刘新国、张化成、

宋怡、钟苏苑、彭丽红、王叶元、陈列辉。

DB44/T981—2012

桑蚕原原种繁育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原原种的繁育原则、种性保持措施、繁育条件、原原母种饲育、制种和资料保

存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桑蚕原原种的繁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1093-2006桑蚕一代杂交种繁育技术规程

NY/T1492-2007桑蚕原种繁育技术规程

DB44/T828-2010桑蚕原原种及检验规程

3术语

NY/T1093桑蚕一代杂交种繁育技术规程、NY/T1492桑蚕原种繁育技术规程与DB44/T828桑蚕

原原种及检验规程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列出了部分术语和

定义。

3.1

原原母种greatgrandparenteggs

供生产原原种和品种继代用的蚕种,叫原原母种。

3.2

原原种grandparenteggs

供生产原种用的蚕种,称为原原种。

3.3

简易催青法simpleincubationmethod

经解除滞育的蚕种,在一定温湿度条件下保护至孵化的方法,称为简易催青法。

3.4

蛾区育singlebatchrearing

以一只雌蛾所产的蚕卵为一个群体进行饲养,称为蛾区育,也称单蛾育。

3.5

早采茧earlyharvestofcocoons

熟蚕吐丝基本结束尚未化蛹时采茧,称为早采茧。

3.6

异蛾区交配interbatchmating

同一品种或同一品系的不同蛾区的雌雄进行的交配,称为异蛾区交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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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981—2012

3.7

组group

经选留的同一品种若干合格蛾区合并而成的种茧群体,称为组。

3.8

发蛾调节eclosionregulation

蛹期用一定的温度,使对交组雌雄蛹达到同日、等量羽化,称为发蛾调节。

3.9

蚕种保护silkwormeggsprotection

蚕卵产下后至孵化前这段时间的保护,称为蚕种保护。

4繁育原则

繁育原原种时,每个品种的饲养量不得少于20蛾;在原原种繁育的同时,优先选择优良蛾区制原

原母种,原原母种留种蛾区数应不少于6个蛾区。

5种性保持

5.1留种原则

留种蛾区必须达到原原种种茧评审合格指标,在各发育阶段注意选除不符合品种固有特性的个体

和饲育区。

原原母种留种蛾区的生命力在批平均成绩以上;全茧量应控制在批平均值±0.05g以内,区内留

种个体全茧量应控制在批平均值±0.05g以内,茧层量应控制在批平均值±0.025g以内。

原原种留种蛾区的全茧量应控制在批平均值±0.1g以内;区内留种个体全茧量应控制在批平均值

±0.075g以内,茧层量应控制在批平均值±0.04g以内。

5.2双重保种

生产上推广的蚕品种,繁育单位和品种选育单位应同时保种。每3年~5年调查比较品种(品系)

性状,当某单位保存的品种(品系)种性发生退化时,应更换另一单位种性保持好的品种(品系)。

6繁育条件

6.1桑园条件

6.1.1选址要求

宜选择土壤肥沃,无青枯病史,日照充足,地势平坦,排灌方便、交通方便、远离工业污染区、

远离丝茧育蚕区、无有毒物质污染的地点。

6.1.2品种选择

宜选择年生长期长(春早发芽、生长快、休眠迟)、叶质优、高产、耐采伐、营养价值和高抗病

性、抗逆性强的桑树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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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981—2012

6.1.3种植要求

每1/15hm2栽植3000~4000株,有效枝条控制在1.1万~1.3万条。

6.1.4施肥要求

以有机肥为主,施用化肥时N、P、K肥应合理搭配,一般比例以5:3:4为宜。

6.1.5人员配备

至少一名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和足够的熟练操作工人。每一熟练操作工人管理桑园面积不宜超

过0.5hm2。

6.2蚕室条件

6.2.1生产用房要求

应有能调节温度、湿度的专用蚕室、上蔟室、制种室及专用的贮桑室和足够的附属室。

6.2.2设备要求

有可调节温度、湿度的专用设备。

6.2.3环境要求

生产用房室内、周围环境、主要道路等地面要硬底化和有专用晒场,提高消毒效果。生产区和生

活区严格分开。

6.2.4人员配备

具有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通过的蚕种检验人员、生产人员各一名以上,且至少有一名高级职

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足够的熟练技术操作工人。每一技术操作工人饲养蛾区数不宜超过50蛾。

7原原母种饲育

7.1饲育型式

采用单蛾育。

7.2前期准备

按NY/T1093-2006中6.2执行。

7.3催青

7.3.1催青方法

采用简易催青法,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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