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4003.1-2014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 第1部分:导航

MH/T 4003.1-2014

行业标准-民航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H/T 4003.1-2014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民航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2-08
实施日期
2014-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国民用航空局
归口单位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
起草人:
郭静、魏童 等
出版信息:
页数:2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50

V54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4003.1—2014

代替MH/T4003-1996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

场地规范第1部分:导航

Specificationforaeronauticalcommunicationnavigationandsurveillancestation

sitingcriteria-Part1:Navigation

2014-02-08发布2014-05-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MH/T4003.1—201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3无方向信标台设置..................................................................3

4航向信标台设置....................................................................4

5下滑信标台设置....................................................................7

6指点信标台设置...................................................................10

7全向信标台设置...................................................................10

8测距仪台设置.....................................................................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下滑信标台台址位置计算...........................................13

附录B(资料性附录)不同场地的设备和天线选择.........................................19

I

MH/T4003.1—2014

前言

MH/T4003《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导航;

——第2部分:监视。

本部分为MH/T4003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与第2部分共同代替MH/T4003-1996《航空无线电导航台和空中交通管制雷达站设置场地

规范》,与MH/T4003-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要求”的内容(1996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导航台、空中交通管制雷达站的选址”的内容(1996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仪表着陆系统的I类运行标准”、“仪表着陆系统的Ⅱ类运行标准”、“仪表着陆系

统的Ⅲ类运行标准”的定义(见2.3、2.4、2.5,1996年版的2.8、2.9、2.10);

——修改了无方向信标的工作频率、航向信标台的工作频率和测距仪台的工作频率(见3.1、4.1、

8.1,1996年版的5.1、6.1、10.1);

——将“无方向性信标台”修改为“无方向信标台”,“测距台”修改为“测距仪台”(见第3

章、第8章,1996年版的第5章、第10章);

——修改了无方向信标台的场地及其环境要求(见3.4,1996年版的5.4);

——修改了航向信标台的场地及其环境要求(见4.3,1996年版的6.3);

——修改了下滑信标台的场地及其环境要求(见5.3,1996年版的7.3);

——修改了指点信标台的场地及其环境要求(见6.3,1996年版的8.3);

——修改了全向信标台的场地及其环境要求(见7.3、7.4,1996年版的9.3、9.4);

——修改了测距仪台的场地及其环境要求(见8.3,1996年版的10.3);

——删除了精密进近雷达站的设置场地规范(1996年版的第11章);

——修改了下滑信标台位置计算的内容(见附录A,1996年版的附录C)。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

本部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其国、郭静、魏童、李黎、金辽、叶家全、杨晓嘉、蔡琪。

MHMH/T4003于1996年8月首次发布。

II

MH/T4003.1—2014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第1部分:导航

1范围

MH/T4003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无线电导航台包括无方向信标台、航向信标台、下滑信标台、

指点信标台、全向信标台和测距仪台的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的设置。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仪表着陆系统instrumentlandingsystem

ILS

为航空器提供航向道、下滑道和距跑道着陆端的距离信息,按仪表指示引导航空器进近着陆的系统。

注:仪表着陆系统包括甚高频(VHF)航向信标设备、特高频(UHF)下滑信标设备、甚高频指点信标或测距仪(DME)

以及配套的监视系统、远端控制和指示设备。

2.2

决断高度decisionheight

按精密进近着陆程序进近着陆时,决定复飞或继续进近的最低限定高度。

2.3

仪表着陆系统的Ⅰ类运行标准operationalstandardsofILSCATⅠ

使用仪表着陆系统,决断高度不低于60m,能见度不小于800m或跑道视程不小于550m的精密进近

和着陆。

2.4

仪表着陆系统的Ⅱ类运行标准operationalstandardsofILSCATⅡ

使用仪表着陆系统,决断高度低于60m,但不低于30m,跑道视程不小于300m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2.5

仪表着陆系统的Ⅲ类运行标准operationalstandardsofILSCATⅢ

仪表着陆系统的Ⅲ类运行分为A、B、C三类。

ⅢA类运行:使用仪表着陆系统,决断高度低于30m,或无决断高度,跑道视程不小于175m的精密

进近和着陆。

ⅢB类运行:使用仪表着陆系统,决断高度低于15m,或无决断高度,跑道视程小于175m,但不小

于50m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1

MH/T4003.1—2014

ⅢC类运行:使用仪表着陆系统,无决断高度和无跑道视程限制的精密进近和着陆。

2.6

仪表着陆系统的基准数据点ILSreferencedatum

在跑道中线与跑道着陆端入口上方规定高度上的相交点,下滑道的直线延伸部分通过该点。

2.7

跑道入口runwaythreshold

用以着陆的跑道起始端。

2.8

跑道末端stopendoftherunway

对应于跑道入口的跑道反向末端。

2.9

下滑角glidepathangle

表示仪表着陆系统平均下滑道的直线与水平面之间的角度。

2.10

偏置角offsetangle

决断高度所在地点和航向信标天线的连线与跑道中线延长线构成的水平夹角。

2.11

保护区protectionarea

导航台天线附近划定的保证空间导航信号不受干扰的一个特定区域。

注:仪表着陆系统的保护区包括临界区和敏感区。

2.12

临界区criticalarea

在航向信标和下滑信标附近的一个规定区域,该区域内的障碍物会对仪表着陆系统空间信号造成不

可接受的干扰。

2.13

敏感区sensitivearea

临界区的延伸区域,该区域内的航空器、车辆等物体可能对仪表着陆系统空间信号造成干扰。

2.14

障碍物obstacle

位于无线电信号辐射区域内可能对无线电信号引起反射或干扰的物体。

注:障碍物包括树木、山丘、堤坝、建筑物、高压输电线、公路、铁路、金属栅栏、铁塔、航空器、车辆等。

2.15

MH空中定位点airfixpoint

2

MH/T4003.1—2014

为保证航空器的正常航行而规定的空中位置点。

2.16

无方向信标non-directionalradiobeacon

NDB

一种工作在中长波波段,通过地表传播无方向性信号,为航空器提供与地面信标相对方位角的导航

设备。

3无方向信标台设置

3.1无方向信标

无方向信标工作频段为150kHz~1750kHz,与机载无线电罗盘配合工作,用以测定航空器与导航

台的相对方位角,引导航空器沿预定航路(线)飞行、归航和进近着陆。

无方向信标台场地及其附近的反射、再反射和吸收电磁波的地形地物,会干扰或影响机载无线电罗

盘的正常接收和测向,从而引起定向误差、指针摆动和导航覆盖距离缩小。

3.2机场无方向信标台的设置

3.2.1用于保障简单气象飞行的无方向信标台,可设置在机场内或跑道中线延长线上,并符合机场净

空规定的适当地点。

3.2.2用于保障复杂气象飞行的远、近距无方向信标台,宜设置在跑道着陆方向的跑道中线延长线上。

远距无方向信标台距跑道着陆端的距离为6500m~11100m,通常为7200m,近距无方向信标台距跑

道着陆端的距离为900m~1200m,通常为1050m。

3.3航路无方向信标台的设置

航路无方向信标台一般设置在航路上,通常设置在航路转弯点和空中走廊口。同一航路的两个相邻

无方向信标台的间距一般为300km。

3.4场地要求

3.4.1无方向信标台通常选择在地势较高的地方,场地应平坦和开阔。

3.4.2无方向信标台场地及其周围宜为导电率高的腐植土或粘土,不宜选用砂石或岩石场地。

3.4.3无方向信标天线中心点与各种地形地物之间所允许的最小间隔距离见表1。

表1无方向信标天线与地形地物之间的最小间距

允许间距

地形地物名称

m

高于3m的树木、建筑物(机房除外)以及公路50

铁路、架空低压电力线、通信线缆、110kV以下架空高压输电线150

山丘、堤坝300

110kV及以上架空高压输电线500

3.4.4进入无方向信标台的通信和电力线缆应从距无方向信标天线中心点150m以外埋入地下。

3

MH/T4003.1—2014

3.4.5在无方向信标天线50m以外,不应有超出无方向信标天线中心底部为基准垂直张角3°的障碍

物。

4航向信标台设置

4.1航向信标

航向信标是仪表着陆系统的组成部分,工作频段为108.10MHz~111.95MHz,与机载导航接收机配

合工作,为进近着陆的航空器提供相对于航向道的方位引导信息。

航向信标台场地附近的地形地物,对其发射的电波信号的反射和再辐射所产生的多路径干扰,可使

其辐射场型发生畸变,导致航向道弯曲、摆动和抖动,直接影响航空器着陆的安全。

4.2设置

4.2.1航向信标天线阵通常设置在跑道中线延长线上,距跑道末端的距离为180m~600m,通常为

280m。确定距跑道末端距离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a)机场净空规定;

b)航向道扇区宽度的要求;

c)天线阵附近的反射或再辐射体的情况;

d)航空器起飞时发动机的喷流;

e)设施升级的可能性;

f)机场总体规划;

g)建台费用。

4.2.2航向信标天线阵距跑道入口的最小距离为2200m。

4.2.3航向信标天线辐射单元至仪表着陆系统基准数据点之间应通视。天线辐射单元的高度应满足航

向信标的覆盖要求;当需要架高天线时,天线辐射单元距地面的高度通常不超过10m。

4.2.4Ⅱ/Ⅲ类仪表着陆系统航向信标应设置远场监视器,包括航道和宽度的监视功能。远场监视天线

纵向距离应在跑道入口和中指点信标间确定,通常在反方向的航向天线后方,远场监视天线与航向天线

应通视。

4.2.5由于地形条件限制,当航向信标天线不能设置在跑道中线延长线上时,可采用偏置设置。偏置

角的最大允许值为3°,偏离跑道中线的横向距离宜不超过160m,偏置设置的航向信标台仅用于仪表

着陆系统的I类运行标准。偏置航向信标天线阵的配置如图1所示。

MH图1偏置航向信标台的配置

4

MH/T4003.1—2014

4.3场地要求

4.3.1航向信标临界区

4.3.1.1航向信标台的临界区是由圆和长方形合成的区域,圆的中心即航向信标天线中心,其半径为

75m,长方形的长度为从航向信标天线开始沿跑道中线延长线向跑道方向延伸至300m或跑道末端(以

大者为准),宽度为120m,如图2所示。如果航向信标天线辐射特性为单方向,且辐射场型前后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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