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92-2021 “互联网+监管”数据规范

DB33/T 2392-2021 "Internet Plus Regulation Data Specification"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392-2021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03
实施日期
2022-01-03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99

CCSL67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392—2021

“互联网+监管”数据规范

Dataspecificationforinternetplusregulation

2021-12-03发布2022-01-03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392—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数据层级...........................................................................2

4.1概述...........................................................................2

4.2支撑数据层.....................................................................3

4.3基础数据层.....................................................................3

4.4应用数据层.....................................................................3

4.5行为数据层.....................................................................4

5数据架构...........................................................................4

5.1数据分类.......................................................................4

5.2支撑数据.......................................................................6

5.3基础数据.......................................................................6

5.4应用数据.......................................................................7

5.5行为数据.......................................................................9

6数据管理..........................................................................10

6.1管理流程......................................................................10

6.2管理要求......................................................................10

6.3数据管理职责..................................................................12

附录A(规范性)“互联网+监管”数据元目录...........................................13

附录B(规范性)代码集..............................................................83

参考文献.............................................................................94

I

DB33/T2392—20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

传媒中心、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浙

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宏宇、黄豪杰、邵晓群、厉培培、陈洲、金扬、胡佳琳、袁坤、钱小虎、王

路燕、乔雨强、陈晶、朱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DB33/T2392—2021

“互联网+监管”数据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互联网+监管”数据的数据层级、数据架构和数据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的采集、汇聚、开发、交换等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1.1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7408—2005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12402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T17969.8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OSI登记机构操作规程第8部分:通用唯一标识符

(UUID)的生成和登记及其用作ASN.1客体标识符部件

GB/T18391.1—2009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MDR)第1部分:框架

GB/T20091组织机构类型

GB/T26840—2011电子商务药品核心元数据

GB32100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GB/T35965.1—2018应急信息交互协议第1部分:预警信息

GB/T38700—2020特种设备追溯系统数据元

GB/T37973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

SF/T0052—2019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元和代码集

YD/T2673—2013面向舆情分析的互联网数据采集与交换格式定义

YY/T1752—2020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基本数据集

DB33/T2036.6—2019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6部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DB33/T2067—2017法人库数据规范

DB33/T2234—2019人口综合库数据规范

DB33/T2350—2021数字化改革术语定义

DB33/T2359—2021公共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互联网+监管internetplusregulation

1

DB33/T2392—2021

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实现工具的监管体系新形态。

3.2

双随机一公开doublerandomselectionandonepublication

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对列入随机抽查清单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

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模式。

[来源:DB33/T2036.6—2019,3.1]

3.3

第三方平台thirdpartyplatform

独立于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和需求者,按照特定的交易与服务规范,为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与搜索、

交易的确立、支付、物流等服务的网络平台。

3.4

行政相对人administrativecounterpart

应当遵守行政管理秩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5

监管对象regulatoryobject

行政相对人、特种设备、特定产品、特定场所等被监管的目标对象。

3.6

监管事项regulatoryitem

执法监管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职能配置,对监管对象实施监管活动的事项。

3.7

监管数据regulatorydata

执法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依法生产、认定、采集或使用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监管对

象信息、风险预警信息、综合监管信息等类数据。

3.8

数据元dataelement

由一组属性规定其定义、标识、表示和允许值的数据单元。

[来源:GB/T18391.1—2009,3.3.8]

3.9

数据高铁datahighspeedrailway

通过数据库的日志采集、解析、入库等手段,提高公共数据传输速度、准确度、完整度的数据归集

模式。

[来源:DB33/T2350—2021,3.2.2.7]

4数据层级

4.1概述

按业务应用维度对监管数据进行层级划分,可分为支撑数据层、基础数据层、应用数据层和行为数

据层,具体数据层级和业务协同关系如图1所示。

2

DB33/T2392—2021

图1“互联网+监管”数据层级图

4.2支撑数据层

支撑数据层包括监管知识库数据,应为基础数据层、应用数据层和行为数据层提供各类监管信息作

为支撑,并依据反馈数据进行适用性调整。

4.3基础数据层

基础数据层包括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执法人员信息和监管对象信息,应与各类监管数据存在以下关

联关系:

a)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为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综合监管信息提供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和综合监管

任务制定的事项依据数据;

b)执法人员信息: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提供事项认领执法主体相关数据,为监管投诉举报信息

和风险预警信息提供处置认领执法主体相关信息,为综合监管信息和双随机一公开信息提供

关联执法主体相关数据;

c)监管对象信息: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应用数据层提供关联监管对象相关数据,为风险预警

信息提供风险预警信号来源数据,为第三方平台及重点企业信息和信用信息提供基础采集数

据。

4.4应用数据层

3

DB33/T2392—2021

应用数据层包括监管投诉举报信息、风险预警信息、第三方平台及重点企业信息、信用信息、综合

监管信息和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应与各类监管数据存在以下关联关系:

a)监管投诉举报信息、风险预警信息:为监管行为信息提供投诉举报处理任务和风险预警处置

任务数据,为信用信息提供信用水平调整依据数据;

b)第三方平台及重点企业信息、信用信息:为风险预警信息提供风险预警信号来源数据,为综

合监管信息和双随机一公开信息提供信用监管应用基础数据;

c)综合监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信息:为监管行为信息提供综合监管任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计划数据,为信用信息提供信用水平调整依据数据。

4.5行为数据层

行为数据层包括监管行为数据,应为应用数据层提供监管结果反馈数据。

5数据架构

5.1数据分类

监管数据应按照数据层级关系和业务应用属性进行分类,具体分类及说明见表1,实际使用时可在

现有分类基础上进行调整扩充。

表1“互联网+监管”数据分类

序号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说明

法律法规规章库

101包括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信息

信息

202案例库信息包括监管相关案例的信息

301支撑数据01监管知识库03预案库信息包括监管相关预案的信息

404风险特征库信息包括监管相关风险特征的信息

505规则库信息包括监管相关规则的信息

606标准规范库信息包括监管相关标准规范的信息

包括监管事项目录信息、监管事项目

701监管事项目录录子项、各部门对监管事项的认领情

况的信息

监管事项监管事项包括监管事项对应的行政许可、处罚

80102

目录清单关联依据依据、裁量基准的信息

包括监管事项的实施清单以及实施

监管事项

902基础数据03清单关联的检查内容、问答和委托的

实施清单

信息

行政执法人员

1001包括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

信息

1102执法人员信息02组织机构信息包括执法人员所属组织机构的信息

1203部门领域信息包括执法人员所属部门领域的信息

1304执法区域信息包括执法人员对应执法区域的信息

4

DB33/T2392—2021

表1“互联网+监管”数据分类(续)

序号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说明

包括企业、社会团体法人、特定自然

1401行政相对人信息

人等行政相对人的信息

特种设备

1502包括被监管的特种设备的信息

02基础数据03监管对象信息基础信息

特定产品包括被监管的食品、药品、化妆品、

1603

基础信息医疗器械等特定产品的信息

1704场地场所信息包括被监管的场地场所的信息

投诉举报包括接收的投诉信息、举报信息以及

1801

监管投诉举报信接收信息投诉举报关联的用户信息、对接信息

01

息投诉举报包括投诉举报的经办、催办和调解信

1902

办理信息息

风险预警包括风险预警信号信息和关联的监

2001

推送信息管对象、主体推送、非主体推送信息

02风险预警信息包括风险预警线索反馈、执法反馈、

风险预警

2102处置结果、状态查询、风险解除的信

处置信息

包括来源于第三方平台的舆情事件

2201舆情信息信息、舆情信号详情信息以及关联的

第三方平台及重媒体和企业信息

03

点企业信息包括工矿商贸、旅行社、烟草生产经

2302重点企业信息营、药品生产、消防单位等重点监管

的企业信息

03应用数据

包括信用线索对应企业的详情信息

以及劳动保障诚信等级、金融风险企

2401信用评价信息业名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旅

04信用信息行社信用评价等各领域特定评价信

包括信用评估结果明细和信用评估

2502信用结果信息

统计结果

综合监管

2601包括综合监管任务书相关的信息

任务书信息

综合监管包括综合监管任务关联的检查对象

2702

对象信息信息

05综合监管信息

综合监管任务包括参与综合监管任务的执法监管

2803

机构信息机构的信息

综合监管任务

2904包括综合监管任务关联的反馈信息

反馈关联信息

5

DB33/T2392—2021

表1“互联网+监管”数据分类(续)

序号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说明

包括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和对应

3001年度计划信息

双随机一公开信的抽查对象的信息

03应用数据06

息包括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计划和对应

3102专项计划信息

的抽查对象的信息

行政检查行为信

3201包括行政检查行为相关的信息

包括行政处罚基本信息、事项信息、

行政处罚行为信

3302立案信息调查信息等行政处罚行为

04行为数据01监管行为信息息

相关的信息

行政强制行为信

3403包括行政强制行为相关的信息

3504其他行为信息包括其他监管行为相关的信息

5.2支撑数据

支撑数据主要由监管知识库数据构成,监管知识库中的各类监管数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a)法律法规规章库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2规定的内容执行;

b)案例库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3规定的内容执行;

c)预案库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4规定的内容执行;

d)风险特征库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5规定的内容执行;

e)规则库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6规定的内容执行;

f)标准规范库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7规定的内容执行。

5.3基础数据

5.3.1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中的各类监管数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a)监管事项目录。应包括监管事项目录信息、监管事项目录子项和监管事项认领信息:

1)监管事项目录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8规定的内容执行;

2)监管事项目录子项。应按照附录A中表A.9规定的内容执行;

3)监管事项认领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10规定的内容执行。

b)监管事项关联依据。应包括监管事项对应行政许可、目录处罚依据信息和裁量基准信息:

1)监管事项对应行政许可。应按照附录A中表A.11规定的内容执行;

2)目录处罚依据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12规定的内容执行;

3)裁量基准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13规定的内容执行。

c)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应包括实施清单基本信息、实施清单检查内容、实施清单问答信息和实

施清单委托信息:

1)实施清单基本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14规定的内容执行;

2)实施清单检查内容。应按照附录A中表A.15规定的内容执行;

3)实施清单问答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16规定的内容执行;

6

DB33/T2392—2021

4)实施清单委托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17规定的内容执行。

5.3.2执法人员信息

执法人员信息中的各类监管数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a)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18规定的内容执行。

b)组织机构信息。应按照SF/T0052—2019中表4规定的内容执行。

c)部门领域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19规定的内容执行。

d)执法区域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20规定的内容执行。

5.3.3监管对象信息

监管对象信息中的各类监管数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a)行政相对人信息。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社会团体法人信息和特定自然人信息:

1)企业基本信息。应按照DB33/T2067—2017中6.3规定的内容执行;

2)社会团体法人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21规定的内容执行;

3)农专社基本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22规定的内容执行;

4)机构类非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机构类非市场主体对应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

非企业、基金会、律师执业机构、司法管理其他机构、宗教活动场所、集体经济组织、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9类机构,应按照附录A中表A.23规定的内容执行;

5)特定自然人信息。应按照DB33/T2234—2019中5.3规定的内容执行。

b)特种设备基础信息。应按照GB/T38700—2020中第5章规定的内容执行。

c)特定产品基础信息。应包括食品信息、药品信息、化妆品信息、医疗器械信息和其他产品信

息:

1)食品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24规定的内容执行;

2)药品信息。应按照GB/T26840—2011中表1规定的内容执行;

3)化妆品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25规定的内容执行;

4)医疗器械信息。应按照YY/T1752—2020中第7章、第8章规定的内容执行;

5)其他产品信息。应由各领域执法监管部门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提供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金

融产品信息、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络广告信息、工程项目信息、预付卡信息、疫苗管理

信息等特定产品相关数据。

d)场地场所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26规定的内容执行。

5.4应用数据

5.4.1监管投诉举报信息

监管投诉举报信息中的各类监管数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a)投诉举报接收信息。应包括投诉信息、举报信息、投诉举报用户信息和投诉举报对接信息:

1)投诉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27规定的内容执行;

2)举报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28规定的内容执行;

3)投诉举报用户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29规定的内容执行;

4)投诉举报对接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30规定的内容执行。

b)投诉举报办理信息。应包括投诉举报经办信息、投诉举报催办信息和投诉举报调解信息:

1)投诉举报经办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31规定的内容执行;

7

DB33/T2392—2021

2)投诉举报催办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32规定的内容执行;

3)投诉举报调解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33规定的内容执行。

5.4.2风险预警信息

风险预警信息中的各类监管数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a)风险预警推送信息。应包括风险预警信号信息、风险预警关联监管对象信息、风险预警信号

主体推送信息和风险预警信号非主体推送信息:

1)风险预警信号信息。应按照GB/T35965.1—2018中第5章规定的内容执行;

2)风险预警关联监管对象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34规定的内容执行;

3)风险预警信号主体推送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35规定的内容执行;

4)风险预警信号非主体推送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36规定的内容执行。

b)风险预警处置信息。应包括风险预警线索反馈信息、风险预警信号执法反馈信息、风险预警

处置结果信息、风险状态查询信息和风险解除信息:

1)风险预警线索反馈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37规定的内容执行;

2)风险预警信号执法反馈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38规定的内容执行;

3)风险预警处置结果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39规定的内容执行;

4)风险状态查询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40规定的内容执行;

5)风险解除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41规定的内容执行。

5.4.3第三方平台及重点企业信息

第三方平台及重点企业信息中的各类监管数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a)舆情信息。应包括舆情事件信息、舆情信号详情、舆情事件关联媒体信息和舆情事件关联企

业信息:

1)舆情事件信息。应按照YD/T2673—2013中表7规定的内容执行;

2)舆情信号详情。应按照附录A中表A.42规定的内容执行;

3)舆情事件关联媒体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43规定的内容执行;

4)舆情事件关联企业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44规定的内容执行。

b)重点企业信息。应包括工矿商贸信息、旅行社信息、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信息、药品生产企

业信息、重点消防单位信息和其他重点企业信息:

1)工矿商贸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45规定的内容执行;

2)旅行社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46规定的内容执行;

3)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47规定的内容执行;

4)药品生产企业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48规定的内容执行;

5)重点消防单位信息。应按照附录A中表A.49规定的内容执行;

6)其他重点企业信息。应由各领域执法监管部门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提供数据,包括但不限

于平台企业信息、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医疗美容机构信息、建筑

业企业信息、会计事务所信息等重点企业相关数据。

5.4.4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中的各类监管数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8

定制服务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