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596-2023 公众移动通信桥梁和隧道覆盖工程技术规范

DB32/T 4596-2023 Public Mobile Communication Bridge and Tunnel Coverage Enginee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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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596-2023
标准类型
-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1页 | 字数:27 千字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3.060.01

CCSM11

!7,



DB32/T4596—2023

公众移动通信桥梁和隧道覆盖工程

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engineeringofbridgeandtunnel

coverageofpublicmobiletelecommunications

2023⁃12⁃01发布2024⁃01⁃01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32/T4596—2023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总体要求……………………2

5桥梁公众移动通信覆盖工程设计和施工…………………3

5.1覆盖方式………………3

5.2机房……………………3

5.3天馈系统………………4

5.4线缆布放………………5

5.5供配电、防雷接地………………………5

5.6抗震……………………6

5.7消防……………………7

6隧道公众移动通信覆盖工程设计和施工…………………7

6.1基本要求………………7

6.2机房……………………7

6.3天馈系统………………8

6.4线缆布放………………9

6.5供配电、防雷接地………………………9

6.6抗震……………………10

6.7消防……………………10

7工程验收……………………10

7.1通用要求………………10

7.2工程初验………………11

7.3工程试运行……………11

7.4工程终验………………11

8运行维护……………………12

参考文献………………………13

Ⅰ

DB32/T459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电

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

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丰、陆毅、郁海琛、谢翌耿、程振声、戴建东、王旺、余俊、许准、魏云良、沈凌、

祁小钰、刘海涛、刘加刊、卢毅、曹小峰、周宏、尹蔚峰、张维苏、王峥嵘、王平。

Ⅲ

DB32/T4596—2023

公众移动通信桥梁和隧道覆盖工程

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建桥梁、隧道时,覆盖方式、机房、天馈系统、线缆布放、供配电等通信设施设计、施

工、验收、运行维护的工程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新建公路、铁路桥梁和隧道的通信设施建设,既有桥梁和隧道的通信设施建

设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8702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35高耸结构设计标准

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50373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GB50689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1158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51171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51194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GB51199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GB/T51244公众移动通信隧道覆盖工程技术规范

GB/T51369—2019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抗震设计标准

GB/T51410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

YD/T1051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YD500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5039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

YD5059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

YD/T5060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图集

YD5083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YD/T5131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

YD/T5178通信管道人孔和手孔图集

YD/T5184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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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596—2023

YD/T5186通信系统用室外机柜安装设计规范

YD/T5230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规范

TB10006铁路通信设计规范

TB10063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180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室内分布系统indoordistributionsystem

针对室内用户群,利用室内分布式天线或漏泄同轴电缆将移动通信信号均匀分布在室内每个角落,

从而保证室内区域拥有理想的信号覆盖的一种方案。

[来源:GB/T51244—2017,2.1.7]

3.2

漏泄同轴电缆leakycoaxialcable

一种不完全屏蔽的同轴电缆,电磁波可在其导向结构中纵向传播,同时可按弱磁耦合原理或缝隙天

线原理,与其周围空间之间实现射频能量的双向传播。

[来源:GB/T51244—2017,2.1.8]

3.3

天馈系统antennafeedersystem

由天线、馈线及相应附件构成,用来实现无线信号的传输。

[来源:GB/T51279—2018,2.1.14]

3.4

通信设备communicationsequipment

公用电信网和公众互联网使用的交换类、传输类、接入类、服务器类、网关类、移动通信类、通信电源

类、数据类、空调类等设备。

[来源:GB/T51369—2019,2.1.4]

3.5

贯通地线run⁃throughearthingcable

沿铁路线路敷设的共用地线,用于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接地装置、电气设备、金属构件等的等电位

连接。

[来源:TB10180—2016,2.0.14]

4总体要求

4.1桥梁、隧道公众移动通信设施(以下简称“通信设施”)的建设应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

政策,综合考虑工程技术方案和投资效益,符合“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选择合理的公众移动通信技术制

式,具有前瞻性,并宜考虑网络质量和稳定性。

4.2通信局、站址选择应符合YD5003的要求。

4.3通信局、站的节能设计应符合YD/T5184的要求。

4.4通信设施应与桥梁、隧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开通。

4.5通信设施的建设应综合考虑移动通信网络、智慧交通设施的深度融合带来的对无线通信能力、数据

2

DB32/T4596—2023

传输能力的扩展性要求。

4.6通信设施的建设应符合相关通信频率、设备形态、功耗等技术标准和建设标准,同时应根据国家政

策的变化、技术的发展,适时采纳新的建设标准。

4.7通信设施建设时,频率使用宜避免与桥梁、隧道的交通调度控制系统,以及专用无线通信等系统之

间的相互干扰。

4.8桥梁、隧道公众移动通信覆盖工程(以下简称“通信覆盖工程”)应依据桥梁和隧道的重要性等级、形

式、长度、通行车辆类型、通信运营商及桥梁、隧道管理方的需求共同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a)通信运营商及桥梁、隧道管理方无公众移动通信覆盖需求,则不再进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b)根据通信运营商的测试,现有移动通信网络对桥梁、隧道覆盖良好且容量满足需求,不宜另行开

展通信设施建设;

c)根据通信运营商的测试,现有移动通信网络无法满足运营商及桥梁、隧道管理方语音、数据等业

务需求,应进行公众移动通信建设。

4.9通信设施不应对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使用及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应符合交通设施建设

的相关标准,不应影响出行人员、管理维护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4.10通信覆盖工程使用的通信设备应符合YD5083的规定,工程设计需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

YD5039的规定。

4.11通信覆盖工程的电磁辐射应符合GB8702的规定。

4.12通信设计应充分考虑各通信运营商之间的无线网络杂散、阻塞和互调干扰协调。

4.13桥梁、隧道公众移动通信建设方(以下简称“通信建设方”)应结合周边网络覆盖情况、通信覆盖需

求,向桥梁、隧道管理方或建设方提供无线覆盖制式、频段、无线覆盖方式和通信设备信息等,并提出通信

设施安装需要预留的通信机房位置及规格、天馈位置及安装要求、通信杆塔点位及安装要求、线缆敷设、

管槽道、供电、防雷接地等需求。

4.14通信建设方应在桥梁、隧道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前向桥梁、隧道建设方提出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

所需资源预留需求。

4.15通信建设方负责通信设备、通信机柜、通信杆塔、天馈线的安装,通信线缆的布放及通信电力引入。

4.16桥梁、隧道管理方或建设方负责按照通信建设方的需求提供满足条件的通信机房、通信机柜点位、

通信杆塔或点位、通信线缆布放空间、电力资源及相应的安装条件。

4.17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通信设施时,不应危及铁路运输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

5桥梁公众移动通信覆盖工程设计和施工

5.1覆盖方式

桥梁公众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可采用建设室外宏基站、微基站或漏泄同轴电缆等方式。

5.2机房

5.2.1桥梁公众移动通信机房(以下简称“通信机房”)应有安全环境设计,通信工艺、建筑设计、结构设计

和电气设计等应符合YD5003及桥梁管理方和建设方的要求。

5.2.2通信机房宜独立设置,优先利用桥梁附近红线外的移动通信机房或新建机房。如在桥梁红线外没

有满足条件的通信机房,在征得桥梁建设方和管理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在桥梁红线内新设公网通信机房

或与桥梁设备用房共用,或安装室外通信设备机柜。

5.2.3通信机房面积应根据通信工艺、设备安装数量因地制宜确定,符合YD5003和YD/T5230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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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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