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436-2022 海绵城市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
DB11/T 1436-2022 The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Rainwater-harvesting Green Space Engineering of Sponge City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7年06月
-
2022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20
CCSP53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436—2022
代替DB11/T1436—2017
海绵城市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stormwater-harvestinggreenspaceengineering
inspongecityconstruction
2022-12-27发布2023-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1436—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总体设计............................................................................3
6参数与设计计算......................................................................5
7雨水入渗工程........................................................................7
8雨水调蓄工程........................................................................8
9雨水回用工程........................................................................9
附录A(资料性)基本参数............................................................11
附录B(资料性)雨水系统设计流程....................................................14
附录C(资料性)雨水设施选用表......................................................15
附录D(资料性)水量平衡计算表......................................................16
附录E(资料性)北京市雨水设施配套植物..............................................17
参考文献..............................................................................21
I
DB11/T1436—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并废止DB11/T1436—2017《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与DB11/T1436—2017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补充了绿地海绵城市设计目标、绿地设计节水原则(见第4章);
b)细化并补充了绿地雨水系统的总体布局、竖向设计和设施布置方面的设计要求(见第5章);
c)增加了雨水调蓄绿地的术语及设计要求(见第3、5、8章);
d)补充了雨水回用设施的设计要求(见第9章);
e)增加了水量平衡计算表(见附录D);
f)调整了雨水设施配套植物参考名录(见附录E,2017版附录E)。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志红、李林、高大伟、赵辉、官涛、王孟姝、王建炜、王晨、杨乐、郝晨曦、
刘佳琳、张玉博。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DB11/T1436—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1/T1436—2022
海绵城市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总体设计、参数与设计计算、雨水入渗工程、雨水
调蓄工程、雨水回用工程等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的集雨型绿地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400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1192公园设计规范
DB11/685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DB11/T1743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集雨型绿地stormwater-harvestinggreenspace
通过采取一定的工程技术措施控制与利用雨水,提高雨水渗透、调蓄、回用能力,且根据需要可消
纳客水的绿地。
绿地雨水系统eco-stormwatercontrolandutilitysystem
绿地中以综合利用地形、透水铺装、绿色设施为主要方式,辅助以管网形成的实现雨水径流控制与
利用功能的有机整体。
雨水调蓄绿地stormwaterdetentionandretentiongreenspace
在一定时间内滞蓄雨水,延长排放时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峰值流量的绿地。
客水externalstormwater
1
DB11/T1436—2022
绿地用地范围以外汇入该绿地的雨水径流。
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measure
通过改良土壤结构,结合植物和微生物渗透、滞蓄和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
高位花坛raisedflowerbed
高于地面,种有植物,并可滞蓄、渗滤雨水径流的花坛。
植被缓冲带ecologicalbufferzone
主要以植被拦截及土壤入渗作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减少雨水径流量,并去除径流中部分污染物的
坡度较缓的植被种植带。
渗透塘infiltrationpool
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渗透,可减少径流污染和削减峰值流量的滞蓄水塘。
[来源:DB11/685—2021,2.1.23]
雨水湿地rainwaterwetland
将雨水进行沉淀、过滤,通过物理、植物及微生物共同作用净化雨水,并具有调蓄功能的生物滞留
设施。
4基本要求
应充分评估场地条件,分析绿地功能及历史文化资源价值,收集区域降雨、水文、地质等相关历
史资料,综合考虑绿地周边竖向与市政给排水条件、城市水系受纳条件,充分发挥自然条件优势,提升
绿地对雨水径流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能力。评估和设计使用基本参数见附录A。
应保证绿地的生态、游憩、美化、文化、科普等基本功能,将雨水控制与利用功能与之有机结合。
应构建多功能绿地雨水系统。雨水系统的控制与利用功能包括以下方面:
——减少雨水径流外排总量;
——错峰延时排水,控制峰值流量;
——雨水资源化回用;
——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根据上位规划要求接纳客水。
设计指标应根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指标进行确定,并结合场地特点和条件校核
指标的可实施性。无明确规划指标时,建设目标可按DB11/T1743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2
DB11/T1436—2022
——附属绿地宜承担客水实现项目总体控制指标;客水水质应符合绿地土壤安全和植物健康生
长要求;
——承担区域内涝防治调蓄指标的绿地,在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和年径流污染削减率指
标的基础上,设施调蓄容积不低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调蓄容积;
——应采取经济可行的措施提高雨水回用指标;
——排水系统应满足绿地及设施的排空时间要求,外排雨水管渠及泵站应满足排水规划要求,并
与市政或水利排水能力相匹配;
——外排水排入河湖水体时,水质和含沙量均应满足受纳水体要求。
应以安全为本,保障人员、地质、绿地、建构筑物、电力设施及地下水安全。
应尊重生态本底,保护自然河湖、湿地、坑塘、沟渠等生态水敏感区,并充分利用纳入绿地雨水
系统。
应控制地下工程建设,保护土壤结构及地下水回补渠道。
绿地灌溉宜优先使用非常规水为水源补给,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实施节水灌溉制度。
应利用下凹式绿地自然入渗功能、乔灌草复层种植方式以及景观水体调蓄功能,提高绿地对雨水
的自然滞蓄能力。
5总体设计
平面布局
5.1.1绿地雨水系统设计应与绿地总体设计同步进行,与功能分区、竖向设计、园路系统设计、建筑
布局设计、种植设计、电气设计等相协调。附属绿地雨水系统设计在此基础上还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同
步进行。绿地雨水系统设计流程图见附录B。
5.1.2绿地总平面布局应和绿地雨水系统主要设施的布局与规模相互协调。
5.1.3绿地雨水系统的构建应与地形塑造和设施布置相结合,包括雨水入渗系统、雨水调蓄系统、雨
水回用系统的单一系统或几种系统的组合。
5.1.4绿地地形塑造应有利于雨水的入渗,并保证行泄通道内外有效连通。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山形水系布局与汇水分区划分相统筹,相互校核调整;
——山形水系布局为超过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的暴雨设置调蓄空间或行泄通道,行泄通道不影响
绿地主路系统的通行;
——利用地形阻挡雨水径流流向位于低洼区域的已有建筑物和配电设施,必要时可设置挡墙配合
地形阻挡并分流雨水径流。
5.1.5地形平缓的场地以地表入渗为主,地表入渗能力不够或入渗面积不足时,可增设人工渗透设施。
地形坡度大于20°时,宜以分散拦截、汇集、集中调蓄为主;地势低洼处宜布置调蓄设施。
5.1.6以下场所不宜建设雨水入渗系统:
——可能造成陡坡坍塌、滑坡灾害的场所;
——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的场所;
——可能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塌陷的场所;
——地下水位高,布设渗透设施空间不足的场所。
5.1.7水源不足的区域不应建设景观水体。水体区域宜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景观为一体的多
功能景观水体。
5.1.8承担区域内涝防治要求的绿地可结合绿地的功能分区布置暴雨时短时淹没的雨水调蓄绿地。
5.1.9渗透塘、雨水调蓄绿地选址宜远离游人活动场所。边坡坡度大于20°或与游人活动场所相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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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透塘、雨水调蓄绿地应采取植物阻隔措施或设置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应设置警示标识。
5.1.10含有重金属污染和化学污染等场地雨水不得使用雨水收集回用系统。有特殊污染源的各类绿
地,雨水系统设计应经专题论证。
5.1.11雨水回用系统应结合灌溉管网、回用范围设计布局。
5.1.12有文物保护要求的绿地,不宜布置雨水调蓄绿地。
5.1.13绿地率较高的建筑小区,应优先采用雨水入渗、滞蓄系统。绿地率低、建筑密度高的建筑小区,
应优先采用屋面雨水间接排放、透水地面、下凹式绿地、分散调蓄等措施。
竖向控制
5.2.1绿地雨水系统的竖向控制应明确主要控制点高程,并保障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建筑物、古树名
木、配电设施、游人密集区的安全。主要控制点高程包括外排水口、客水进水口、地形和主要景物、行
泄通道的控制高程。
5.2.2承接客水的绿地,竖向控制高程应有利于雨水通过地面径流汇入、滞蓄控制及排放,绿地雨水
系统应与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有效衔接。
5.2.3当绿地承接客水时,进水点宜选择绿地边缘高点处,且低于外部地面标高,便于绿地内形成重
力流排放路径。
5.2.4绿地竖向设计应优先利用地形和植草沟等绿色设施组织雨水的汇集、传输与排放。当径流通道
被道路、铺装、建筑等阻断无法满足地表排水联通要求时,可采用雨水管渠进行衔接。
5.2.5地形竖向应结合汇水分区的划分进行调整,使绿地雨水系统与周边地表高程、城市雨水管渠、
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合理衔接。汇水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结合地形走势和外部排水条件确定主要汇水分区规模、汇水区位置和排水出路;
——利用地形脊线画出汇水分区,保证汇水分区内的雨水以地面径流的方式排入该分区的出水口,
并确定雨水径流组织路径;
——无法满足雨水调蓄需求的汇水分区,将雨水径流输送至下游汇水分区并合理控制下游汇水分
区的调蓄压力;
——汇水分区划分时同步确定采用的雨水系统及主要设施。
5.2.6应明确雨水调蓄绿地的最高蓄水水位,协调排放口与河道水系水位或市政道路雨水管网的高差
关系;优先考虑重力流排出,条件不允许时采用加压提升排放。
5.2.7利用景观水体调蓄雨水时,应明确景观水体的常水位、最低水位、最高水位,以及可作为雨水
调蓄容积的水位差值等数据。溢流口高程和规模应满足流量控制要求。
5.2.8园路及广场铺装宜采用平道牙,与之相连接的绿地宜低于硬化地面50mm~100mm。
5.2.9市政道路隔离绿化带边缘高程应低于路缘石顶部80mm~100mm。
5.2.10市政道路隔离绿化带消纳客水时,隔离绿化带内应布置雨水滞留设施,并设置溢流口,雨水滞
留设施高程应低于相邻硬化路面50mm~250mm,溢流口顶面标高应高于雨水滞留设施低点100mm以
上,且不应高于路缘石顶面。
设施布置
5.3.1雨水设施应根据总平面布局要求合理组合选用,并确定位置、规模及标高。雨水设施选用见附
录C。
5.3.2雨水设施布置应考虑绿地功能布局,与景观协调。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观赏需求高、游人密集的区域布置环境融合度高的雨水设施;
——区分汇水渗透绿地与开放游憩绿地,避免相互影响。
5.3.3不能确定使用环保融雪剂的市政道路,其车行道雨水径流进入隔离绿化带时应设置雨水初期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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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设施。雨水初期弃水量应按照公式(6)进行计算。
5.3.4覆土建筑顶面的生物滞留设施排水层铺设排水管时,排水管应与绿地排水系统相衔接。
5.3.5在景观水体、雨水湿地等调蓄设施前应设置植被缓冲带、卵石过滤带、沉砂池等雨水预处理设
施。
5.3.6地形坡度大于25°时,应种植护土固坡植物,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小产流量,避免水土流失。
地形坡度大,坡长长时,应分段设截水沟分流雨水径流。
5.3.7建筑区域周边地势低洼时,除设置设施阻挡客水外,还应设置强排泵、雨水监控报警等设施。
5.3.8设置雨水入渗设施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入渗设施距建筑物基础水平距离不小于3.0m,且不对其他构筑物、管道基础产生影响;
——入渗设施渗透面距地下水位大于1.0m,渗透面从最低处计,地下水位取季节性高水位;
——入渗设施选在地势低处,设施规模与汇水面产生的径流量相匹配,并布设溢流通道。
5.3.9景观水体内宜布置水体生态净化设施。
5.3.10雨水系统末端应设置超量溢流排放设施与市政排水管渠系统或排涝除险系统衔接,并采取措
施防止市政排水管渠雨污水倒灌。
6参数与设计计算
绿地雨水系统计算应校核规划指标,确定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需控制的雨水径流体积、年径
流污染削减率、外排流量、初期弃水量、雨水回用量及水量平衡计算。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日降雨量见附录A表A.1。设计降雨量应按多年平均降雨量计算,
典型频率降雨量见附录A表A.2。径流系数见附录A表A.3。土壤渗透系数见附录A表A.5。
根据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计算设计需控制的雨水径流体积,应按公式(1)计算:
V=10hyΨΖCF………………(1)
式中:
V——设计需控制的雨水径流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h
y——设计降雨量,见附录A表A.1,单位为毫米(mm);
ΨΖC——综合径流系数,按照公式(2)确定;
F——汇水面积,单位为公顷(hm2)。
不同种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无实测资料时见附录A表A.3取值。综合径流
系数应按公式(2)计算:
FΨ
Ψ=åii………………(2)
ZCF
式中:
ΨZC——综合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2
Fi——汇水面上各类下垫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Ψ
i——各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参照附录A表A.3。
计算年径流污染削减率以年固体悬浮物(SS)总量削减率计,计算方法应按DB11/685执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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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等有滞蓄空间的渗透设施,径流体积控制量应按照公
式(3)和公式(4)计算。
Vin=Vs+Ws………………(3)
Ws=αKJAsts………………(4)
式中:
Vin——渗透设施的径流体积控制量,单位为立方米(m3);
V3
s——设施有效滞蓄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
Ws——渗透设施渗透量,单位为立方米(m3);
α——综合安全系数,一般取0.5~0.6;
K——土壤或人工介质的饱和渗透系数,单位为米每秒(m/s);
J——水力坡降,一般取1.0;
As——有效渗透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ttt
s——渗透时间,当用于调蓄时s≤12h,其他情况s≤24h,单位为秒(s)。
注:土壤或人工介质的饱和渗透系数由土壤类型或人工介质构成确定,不同类型土壤的渗透系数见附录A表A.5。
不同类型渗透面有效渗透面积计算方法不同:水平渗透面按投影面积计算;竖直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
1/2计算;斜渗透面按有效水位高度的1/2所对应的斜面实际面积计算;地下渗透设施的顶面积不计。
无蓄水空间的自然种植地面、透水铺装等仅参与综合径流系数计算,下部孔隙不再计入蓄积容积。
植草沟等转输设施通过设计流量计算确定设施截面尺寸,设计流量应按公式(5)计算:
Q=ΨzcqF………………(5)
式中:
Q——设计流量,单位为升每秒(L/s);
Ψzc——综合径流系数;
q——设计暴雨强度,按DB11/685附录B中B.0.1的要求计算,单位为升每秒每公顷
[L/(s·hm2)];
F——汇水面积,单位为公顷(hm2)。
公园绿地雨水管网系统设计重现期为1年,附属绿地雨水管网系统设计重现期及雨水设计流量计
算应符合GB50014的有关规定。
市政车行路雨水径流初期弃水量宜按公式(6)计算。当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实测雨水径流中
污染物浓度确定。
Wi=10δF………………(6)
式中:
3
Wi——初期弃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δ——初期径流厚度,单位为毫米(mm),取7mm~15mm;
6
DB11/T1436—2022
F——汇水面积,单位为公顷(hm2)。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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