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SH 001-2021 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石斛

T/PESH 0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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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T/PESH 001-2021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0-27
实施日期
2021-11-27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普洱市石斛产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石斛的术语和定位、保护范围、自然环境、栽植技术、产品质量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获批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石斛; 主要技术内容: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普洱石斛 Dendroblum puer在普洱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自然生长的兰科石斛或用自然生长的兰科石斛原种通过人工驯化、组织培养、人工栽培等方式生产出的石斛鲜品,用特有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相关产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统称为普洱石斛。3.2 鲜条经过除杂、清洗的新鲜茎。3.3 枫斗利用普洱石斛成熟鲜茎加工而成的螺旋型的石斛干品。3.4 干片鲜品通过净选、干燥过程加工的片状产品。3.5 粉用干品加工成的超细粉末产品。4  保护范围云南省普洱市现辖行政区域内,东经99°09′-102°19′、北纬22°02′-24°50′,包括思茅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5  栽培环境5.1  基本要求栽培基地应选择远离主干公路,交通便利,社会环境好的地方或者海拔在800-1600米的山地半阴湿的岩石或森林中,周围无污染源(如水泥厂、砖厂等)的阔叶杂木林,取水方便(水源无污染), 自然环境优越、遮阴环境好的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 3095 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用水质量符合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土壤(基质)环境质量符合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5.2  栽培环境在产地范围内海拔800 m~1600m种植,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65 %以上,年平均温度在15℃~ 22℃,极端最高气温32 ℃,极端最低气温0 ℃,无霜期315 d以上,年降雨量1100—2780毫米之间,年日照时数2000h以上。6  栽培管理6.1  栽培材料大棚栽培材料应主要以树皮、锯木屑、山基土为主,有机质含量≥10 %,PH值6.5~7.0,含水量30 %~40 %,使用前充分堆捂发酵并用高锰酸钾 1000 倍液进行消毒杀菌。仿野生种植主要以树干或活立木为栽培介质。重金属、农残等指标应符合GB 15618的二级标准。6.2  栽培模式6.2.1  大棚栽培搭建遮阳网的塑料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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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普洱市石斛产业协会
起草人:
毕红星、周佑生、韩德刚、周星池、李琳芝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暂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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