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492-2010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

DB61/T 492-2010 The socialization of basic old-age insurance benefits for urban enterprise workers

陕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1/T 492-2010
标准类型
陕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02-24
实施日期
2010-03-01
发布单位/组织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参保缴费并按规定办理了离休、退休(职)手续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管理业务。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杜启光、汪卫国、王瑞河、张燕、殷朝毅、骆红、党光清、马明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40

C00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492—2010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

2010-02-24发布2010-03-01实施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1/T492—2010

前言

为使我省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运用标准化的管理手段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促进

养老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同时,为主动接受全社会对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的监督,特制定本标

准。

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启光、汪卫国、王瑞河、张燕、殷朝毅、骆红、党光清、马明。

本标准由陕西省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I

DB61/T492—2010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管理的工作程序和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参保缴费并按规定办理了离休、退休

(职)手续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管理业务。

2基本流程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流程图见图1。

缴费单位申请

审核发放数

复核发放数据

编制并复核支付计划

支付结算

代发机构发放

图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流程图

3申请

缴费单位填报“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休、退休(职)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见表

A.1),并附相关证明资料,申请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新增或减少的离休、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

险待遇核定后进行社会化发放。

4核定

1

DB61/T492—2010

4.1审核和复核缴费单位中已纳入统筹的离休、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正常发放的

人员和数据。

4.2审核和复核缴费单位填报的“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休、退休(职)人员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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