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608-2020 儿童类智能设备内容库分类分级
DB34/T 3608-2020 Children's Smart Device Content Library Classification and Grading System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0年06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01
L79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3608—2020
儿童类智能设备内容库分类分级
Children'sintelligentdevicecontentlibraryclassificationspecification
文稿版次选择
2020-06-22发布2020-07-22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监管局发布
DB34/T3608—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淘云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淘云科技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科普产品工程研究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城关第二小学、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城关第三小学、安徽省合肥高新创
新实验小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庆升、王晓斐、吕途、盛守卓、叶娟、马万钟、孙艳、方明、陈连花、吴娟、
卫小根。
I
DB34/T3608—2020
儿童类智能设备内容库分类分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类智能设备内容库分类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儿童类智能设备内容库的分类分级。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儿童类智能设备Smartdeviceforchildren
面向儿童设计的具有感知、计算、反馈能力的设备、器械或者机器。
2.2
儿童类内容库Contentforchildren
受保护的优质内容存储库,在本标准中指儿童智能设备的资源内容。
3分类
按照儿童类智能设备与儿童交互的特点,把内容库中的内容分为以下5种:
a)音频内容;
b)图片内容;
c)视频内容;
d)文字内容;
e)交互类内容。
4分级
按照使用对象的年龄,把内容库中内容分为以下4级:
——1级内容
适合所有儿童使用,尤其适合0~3周岁(婴幼儿期)。
——2级内容
适合3岁及以上儿童使用,尤其是4~6周岁(学龄前期)。
——3级内容
适合7岁及以上儿童使用,尤其是7~12周岁(学龄初期)。
——4级内容
1
DB34/T3608—2020
适合13周岁以上(学龄后期)儿童使用。
5要求
儿童类智能设备内容库分类、分级要求见表1。
表1童类智能设备内容库分类、分级要求
分级
分类
1级2级3级4级
主要包含情绪类、认知
主要包含历史文化类、
类、科普探究性故事,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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