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ZSP 0001-2022 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规范

T/HZSP 0001-2022 School collective meal delivery service specification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HZSP 0001-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8-05
实施日期
2022-08-15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惠州市食品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服务的食品安全和营养管理、服务质量要求,包括基本要求、过程 管理、服务质量与评价、应急处理、营养健康管理及食育等。 本文件适用于为学校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本标准附录A适用于采用集体用餐配 送服务的学校,采用“卫星厨房”服务模式的学校和其他校外服务机构参照执行。附录B、C、D同时适 用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学校食堂和其他校外服务机构; 主要技术内容:4 基本要求4.1 资质要求4.1.1 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具备合法主体资格,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标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应严格按照载明许可的经营项目进行生产经营,按照核准的供餐份数进行供餐。4.1.2 应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 A 级。4.1.3 应获得 GB/T 19001、GB/T 22000 和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体系认证。鼓励获得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GB/T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鼓励引入或通过第三方认证和评估。4.1.4 应具有承担一定资金赔付风险的能力,应根据产能情况投保相应额度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含有食品安全的综合险和公众食品安全责任险等。4.1.5 设有按照国际惯例或民族习惯提供食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其食材、场所、设备、用具、包装和服务方式等应符合国际惯例或民族习惯餐饮服务的相关要求。4.1.6 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公开招标选定校外集体供餐单位名单;应由学校组织管理人员和家长代表,在名单中选定本校的学校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单位。明确招标程序的要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4.1.7 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督部门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内学校集体供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督促其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限期整改到位。4.1.8 其他要求见属地行政管理部门的准入性要求。4.2 场所与设备4.2.1 场所要求4.2.1.1 选址在给排水条件和用电保障较好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源25 米以上;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周边不应有大量有害生物孳生。4.2.1.2 具有与生产加工经营的工艺及品种、数量、供应方式等要求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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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惠州市食品行业协会、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广东省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惠州市康裕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国惠膳餐饮有限公司、广东新绿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博罗县博雅佳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惠东县食禄餐饮有限公司、 惠州市聚家饭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中食安(惠州)食品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金穗园(广东)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第四十一学校
起草人:
宋耀国、马惠玲、何子雄、罗志雄、莫迟、陈喜红、刘小坚、张熠桓、瞿道恒、林景初、朱干深、黄锦水、曾文杰、黄国良、黄飞、叶博、沈继欢、刘裕平、陈志刚、邹国强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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