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767-1996 海船测速试验方法

CB/T 3767-1996 The method for measuring speed of a sea vessel

行业标准-船舶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B/T 3767-199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船舶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96-09-03
实施日期
1997-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归口单位
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大连船舶设计研究所
起草人:
马延德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u10

r-H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s/T3767一1996

海船测速试验方法

1996一09一03发布1997一04一01实施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r/'s3767一1996

分类号:u/0

海船测速试验方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叠标法和全球定位系统(GPS)装置测量海船试航速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造或修理后的民用海船。

2一般要求

2.1测速试验所使用的测试设备和仪器,应具有有效合格证件。

2.2必要时应进行浅水对航速影响的修正。

2.3测速试验时应配备可靠的通讯联络工具,以确保各试验项目的同时进行。

2.4在测速试验中,应做好各种试验记录,试验结束后,应整理出试验结果报告。

3测速条件

3.1船舶状态

3.1.1液货船一般应在设计装载状态,其他船舶可处于压载状态下进行测速。

3.1.2船体水下部分及螺旋桨表面处于洁净状态。

3.2试验海区

3.2.1航速测定区域的水深应满足公式(1)要求。

,>5.52dV/瓦一。……”·。·“..······一·(1)

式中:h—试验区水深,m;

d—设计型吃水,m;

V—试验预计达到的最大航速,kn;

Inv—垂线间长,m,

3.2.2试验海区应有足够的助航距离和回旋余地。

3.3天气与海况

在试验期间要求风力不大于蒲氏4级,海浪不超过2级,潮流平稳。测速区能见度良好。

4测速工况和状态

4.1测速工况必须包括较大的功率范围,通常以主机标定转速对应功率的50%,75%,90%,100%作

为测速工况。

4.2同一种工况各航次应不间断地进行,叠标法对每工况最好进行三个单程试验,求出平均航速。

4.3测速时应记录以下试验数据:

e.记录试验船名、地点、日期;

b乘小艇读水尺标志并记录麟,肿、舰部的左舷、右舷吃水;

c.用风速风向仪测定并记录风向,风速;

d记录测速区域的水深、海水密度;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6一09一03批准,1997一04一01实施

I

Gs/T3767一1996

e.记录各航次的罗经航向以及流向,

f.在测速开始后连续记录转速及轴功率。

测速方法

5.1叠标测速法

5.1.1测速操作要领

5.1.1.1各航次都必须保持与标桩方位正交的罗经航向,并尽可能航行于同一测速线上。

5.1.1.2船舶在测速区内的操作,必须保持在测速线内主机转速的稳定,同时应尽量少操舵(最大操舵

角不大于50),待航速稳定后,开始进行测速。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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