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761-2010 城市中心区货运汽车营运技术要求

DB11/T 761-2010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operation of freight vehicles in the urban core area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761-2010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12-29
实施日期
2011-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20

R12

备案号:29596-2011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761—2010

城市中心区货运汽车营运技术要求

Operationrequirementsfor

goodstransportvehiclesinthecentralareaofthecity

2010-12-28发布2011-04-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761—201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类型及运输范围.....................................................................3

5技术要求...........................................................................4

6标志标识...........................................................................8

7检验项目和方法.....................................................................8

附录A(规范性附录)城市中心区货运汽车标志标识.....................................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城市中心区货运汽车标识应用示例.................................16

I

DB11/T761—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丽丽、董学冬、陈茜、陈鹏、陈桂祥、于傑、陶文宪、翟宇环、刘晨。

II

DB11/T761—2010

城市中心区货运汽车营运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中心区从事经营性货运汽车的类型及运输范围、技术要求、标志标识和检验方

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心区从事经营性货运汽车。其它货运汽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挂车和危险货运汽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1567.1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11567.2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T12673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12674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量方法

GB15082汽车用车速表

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16170汽车定置噪声限值

GB/T17350—2009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

GB/T18354-2006物流术语

GB/T18386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GB18564.1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18564.2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19151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GB20182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

GB2099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GB23254货车及挂车车身反光标识

JT/T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719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QC/T450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

QC/T453厢式运输车

QC/T782自卸汽车密闭式顶盖技术条件

DB11/121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DB11/122在用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ECER29关于就商用车辆驾驶室乘员防护方面批准车辆的统一规定

1

DB11/T761—2010

3术语和定义

GB/T15089—2001、GB/T18354—2006、GB/T17350—2009确立的术语及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

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城市中心区thecentralareaofthecity

城市中心区是北京政治、文化等核心职能和重要经济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根据我市交通管理需要,

本标准所称城市中心区范围是指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的行政区域。

3.2

配送distribution

在经济合理区域内,根据用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

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GB/T18354—2006,定义2.13]

3.3

货运汽车goodstransportvehicle

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主要用于货物运输的汽车。

3.3.1

厢式货车van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货运汽车。

3.3.1.1

保温车insulatedvan

装备有隔热结构的车厢,用于保温运输的厢式专用运输汽车。

[GB/T17350—2009,定义3.1.1.1.9]

3.3.1.2

冷藏车refrigeratorvan

装备有隔热结构的车厢和制冷装置,用于冷藏运输的厢式专用运输汽车。

[GB/T17350—2009,定义3.1.1.1.10]

3.3.2

封闭货车closed-endtruck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的货运汽车。

3.3.3

罐式货车tanktruck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罐体的货运汽车。

2

DB11/T761—2010

3.3.4

自卸货车dumptruck

载货部位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货运汽车。

3.4

N1类车N1class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货运汽车。

3.5

N2类车N2class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货运汽车。

3.6

N3类车N3class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货运汽车。

3.7

新能源汽车newenergyvehicle

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

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

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PCEV)、氢发

动机汽车、其它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

3.8

轻型车light-dutyvehicle

指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大于1800kg小于4500kg的货运汽车,不包括低速货车。

3.9

中型车medium-dutyvehicle

指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小于12000kg的货运汽车,不包括低速

货车。

3.10

重型车heavy-dutyvehicle

指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运汽车。

4类型及运输范围

货运汽车的类型及运输范围见表1。

3

DB11/T761—2010

表1货运汽车的类型及运输范围

货运汽车类型运输范围

保温车农副产品和食品、饮料等

厢式货车冷藏车生物医药制品、食品、农副产品、饮料等

其它厢式货车货物配送、物品快递、搬家运输等

封闭货车货物配送、物品快递、搬家运输等

罐式货车散装货物的罐式专用

自卸货车散装货物的运输(如垃圾、渣土等)

其它货运汽车运送环卫、市政等部门专用物品

5技术要求

5.1通用要求

5.1.1基本要求

5.1.1.1货运汽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应符合GB1589的要求。

5.1.1.2货运汽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5.1.1.3货运汽车技术状况应符合JT/T198规定的一级车况标准。

5.1.2外观要求

5.1.2.1货运汽车应外观整洁、标识齐全有效,不应有污损和变形。

5.1.2.2货运汽车车身外部油漆涂层应光泽完好,不应出现脱落、锈蚀。

5.1.2.3整车装备齐全,连接牢固,行驶中不应出现松动响声。

5.1.2.4车体应端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的高度差应不大于25mm。

5.1.2.5货运汽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应符合GB20182的规定。

5.1.2.6货运汽车的风窗刮水器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5.1.2.7照明与光信号装置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车尾部的照明与光信号装置外表面不应安装防护

栅栏。

5.1.2.8货运汽车所有视镜应安装正确,连接牢固,镜面不应出现裂纹和破损。

5.1.2.9货运汽车的前后保险杠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不应出现破损、扭曲、断裂等缺陷。

5.1.2.10货运汽车侧面和后面的防护装置应安装牢固、清洁、齐全有效,不应出现锈蚀、破损、扭

曲、断裂等缺陷。其性能与尺寸应符合GB11567.1、GB11567.2的规定。

5.1.2.11货运汽车外部应粘贴符合GB23254规定的反光标识,标识不应出现短缺、脱落、泥污涂遮

等现象。

5.1.3车内要求

5.1.3.1驾驶室内应清洁,风窗前沿下不应堆放杂物。

5.1.3.2驾驶室地板上所有孔的密封装置应齐全有效,换挡机构上的密封装置应完好、清洁、有效。

5.1.3.3驾驶室应有良好的防雨密封性。在大雨天行驶时,车辆前风窗、侧窗不应出现渗水现象。

5.1.3.4驾驶室应有良好的防尘密封性。在风沙天行驶时,驾驶室在密闭状态下,室内不应有扬尘。

5.1.3.5驾驶室内不应有使人致伤的尖锐凸出物,内饰件应整齐清洁,安装牢固,不应有破损,不应

因车辆行驶振动颠簸而脱落。

5.1.3.6车门开关轻便自如,门锁档位清晰,锁止可靠。

4

DB11/T761—2010

5.1.3.7车窗升降轻便自如,无卡滞现象。车窗在任何位置都应能停住或启动。

5.1.3.8各项仪表及指示信号应工作正常,车速表应符合GB15082的规定。

5.1.4动力要求

5.1.4.1发动机怠速应稳定,不应有抖动、自行熄火现象,加速时,不应有喘、抖动、失火、加速缓

慢、异常尖叫等现象。

5.1.4.2纯电动货运汽车,按GB/T18386规定的工况法运转时,其电池的续航里程不小于120km,

在均速60km/h的工况下,其电池的续航里程不小于150km。

5.1.5安全要求

5.1.5.1车窗玻璃不应粘贴妨碍驾驶员视野的附加物和镜面反光遮阳膜。

5.1.5.2货运汽车所有座椅应配备安全带,安全带应可靠有效并有认证标志。

5.1.5.3货运汽车应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应完好有效、安放牢固、取用方便并应定期更换。

5.1.5.4货运汽车应配备符合GB19151规定的三角警告牌。

5.1.5.5除封闭货车外,其他货运汽车驾驶室正面碰撞、后部碰撞、顶压强度等乘员保护性能应满足

ECER29的要求。

5.1.5.6货运汽车的轮胎应在胎面磨损达到厂家规定的磨耗标识前更换。

5.1.5.7货运汽车经营者应定期检查车辆制动系统,保证车辆具有良好的制动性能。

5.1.5.8货运汽车宜安装倒车声音提醒装置。

5.1.6环保节能要求

5.1.6.1柴油车的排气烟度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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